海外信托不僅(jin) 具備了本土信托的用途,並有特殊的應用優(you) 勢,尤其是對中國企業(ye) 家和高淨值人士。
海外信托常見應用與(yu) 優(you) 勢:
* 在疾病和殘疾等意外事件發生時為(wei) 您和您的心愛之人提供生活保障;
* 日後仍然能夠按照您的意願照顧您的家人;
* 保證在您身體(ti) 不適的時候您的事業(ye) 仍然能夠繼續得到專(zhuan) 業(ye) 的管理;
* 通過海外信托在財富轉移到後代時,大幅度節約或減少收入稅、贈與(yu) 稅、房產(chan) 稅等稅收負擔;
* 不讓財富遭到債(zhai) 主、惡意索償(chang) 人以及離婚的攻擊;
* 信息保密;
* 有效地控製受益人的揮霍行為(wei) ;
* 慈善事業(ye) ;
* 為(wei) 未來退休提供保障;
* 信托投資公司;
* 設計公司架構;
* 遺囑和不動產(chan) 規劃;
* 避免或最小化遺囑驗證。
信托的構成要素
委托人Settlor:信托的發起者,原財產(chan) 的擁有者。
受托人Turstee:受托人與(yu) 委托人簽訂契約,受托人在名義(yi) 上持有並根據契約的描述管理財產(chan) 。
受益人Beneficiaries:受托人期望的最後獲利人。在家庭信托中一般是委托人的親(qin) 屬。
契約Agreement:描述了受托的財產(chan) ,受益人的選擇,收益的條件等等。受托人將根據此契約對財產(chan) 進行管理或處理。
信托的主要類型
依據其設立的形式分為(wei) 法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和設立信托Express trust,設立信托是以簽訂契約或遺囑來確定信托的目的。也可根據委托人與(yu) 受益人之關(guan) 係分為(wei) 自益信托與(yu) 他益信托,根據有效期分為(wei) 生前信托Inter vivos trust與(yu) 遺囑信托Will。
設立信托的步驟
* 明確信托的主旨,目的或用途
* 明確此信托所涉及的財產(chan) ,財產(chan) 的指向必須準確,財產(chan) 可以是任意的形式,通常信托管理的財產(chan) 多為(wei) 不動產(chan) ,股票或現金。
* 明確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指向特定的一人或多人,也可以由委托人描述符合要求的一類人群,甚至可以是信托設立時尚未出生的人(例如“未來的孫輩”)。
* 選擇合適的受托人
* 設立合適的控股公司持有資產(chan)
* 信托運作
海外信托有效參與(yu) 避稅籌劃的要點:
* 設立不可撤銷的海外信托
* 全權信托
* 家庭信托
* 保護人的獨立性
* 受益人不是設立人,且不唯一
* 放棄對銀行賬戶的控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