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公證
“內(nei) 地認可的公證人”即為(wei) 中國委托公證人(香港)。委托公證人製度,即香港居民回內(nei) 地處理法律事務所需公證書(shu) 須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證人出具,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轉遞,才能發往內(nei) 地使用。實行這一製度,是基於(yu) 香港和內(nei) 地之間法律製度不同,辦理公證證明所依據的法律、辦證程序和效力不同而設置的一項特殊法律製度,核心是為(wei) 了確保香港發往內(nei) 地使用的公證文書(shu) 的真實性、合法性。委托公證人製度實行於(yu) 1981年,二十多年來,這項製度解決(jue) 了內(nei) 地和香港不同社會(hui) 製度和法律體(ti) 係下公證文書(shu) 相互使用的問題,對於(yu) 規範市場秩序,有效防止商業(ye) 欺詐,維護兩(liang) 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公證文書(shu) :
是指在香港簽發的文件、用於(yu) 內(nei) 地,。在香港發出的文件,要在內(nei) 地使用,必須公證,即是公證必須找中國委托公證人簽章,否則無效。
中國區辦事處: 聯絡電話:400-880-8098
香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廈門、杭州、寧波、大連、青島、南京 。
企業(ye) 法人公證:
香港公司、企業(ye) 文書(shu) 公證、CEPA證明書(shu) 、商業(ye) 或經濟交易事務,如房地產(chan) 、合資投資。
個(ge) 人事務公證:
授權書(shu) .委托書(shu) .收養(yang) .繼承遺產(chan) .贈與(yu) .親(qin) 屬來港.經濟交易事務,如房地產(chan) 。
中國公證文書(shu) 具體(ti) 內(nei) 容:
.同內(nei) 地人士結婚聲明書(shu)
.內(nei) 地親(qin) 屬來港聲明書(shu)
.繼承遺產(chan) 聲明書(shu)
.辦理結婚聲明書(shu)
.回內(nei) 地收養(yang) 子女聲明
.出國讀書(shu) 經濟擔保聲明
.個(ge) 人委托書(shu)
.贈與(yu) 書(shu)
.公司委托(授權)書(shu)
.公司注冊(ce) (登記)證明書(shu)
.公司董事會(hui) 決(jue) 議證明書(shu)
.房地產(chan) 買(mai) 賣合同
.房地產(chan) 抵押合同
.CEPA「香港服務提供者」
中國公證文書(shu) 分類:
.聲明書(shu)
.證明單方簽署法律文書(shu)
.證明法律事實
.證明文件原本及複印本
.證明雙方簽署法律文書(shu)
中國公證文書(shu) 個(ge) 人證明:
.證明身份
.國籍證明
.護照資料證明
.身份證資料證明
.出生證明
.結婚證明
.證明物業(ye) 業(ye) 主
.證明企業(ye) 東(dong) 主
.證明股東(dong)
.證明董事
.證明收入
.銀行資信證明
.經濟情況證明
.書(shu) 麵單據證明
.已簽經濟合同
.購房協議證明
.貸款協議證明
.擔保合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