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保險確實不會(hui) 被征稅。中國國稅局明確,CRS並非是一種增加的稅收,而是把原本應該收的中國居民的海外稅項給收回來。也就是說假如你在香港購買(mai) 了大額保單,雖然你的保單信息會(hui) 被披露。但根據中國稅法保險賠款是在免納個(ge) 人所得稅的範圍內(nei) 的。而對於(yu) 保險紅利,稅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實質上並沒有在保險上征收個(ge) 人所得稅的先例。
但是,雖然不征稅,但還有兩(liang) 個(ge) 潛在風險,一是大額保單是否會(hui) 牽涉到規避外匯管製。目前國內(nei) 個(ge) 人每年隻有五萬(wan) 美元外匯額度。二是有非法收入的客戶依然要擔心被披露的問題。
這時候一定有人會(hui) 說,隻要我購買(mai) 的是不可撤銷保險就沒問題!小編不知道您這種說法的依據是什麽(me) ?保險公司的業(ye) 務推銷員麽(me) 。。。?常見的不可撤銷保險無非兩(liang) 種。
A、投保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擁有保險計劃下的資產(chan) ;
B、投保人不能終止、撤回或質押保險計劃。
因此,有很多機構認為(wei) 該類保險產(chan) 品沒有現金價(jia) 值(cash value),故在CRS下不需申報。
真是這樣嗎?
在目前的CRS規定下,這個(ge) 結論看上去好像無懈可擊。但是小編要提醒一下:不可撤銷保險不在OECD主導的CRS規定之明確允許類型!而所有不在明確允許類型的所謂籌劃,都可能被OECD隨時關(guan) 閉。根據業(ye) 內(nei) 信息,OECD將會(hui) 對CRS規定進行修改,要求不可撤銷保險產(chan) 品參照不可撤銷信托來進行報告!另外,建議客戶采用所有不可撤銷某某架構的時候,都必須要考慮潛在的稅務特赦或稅務主動申報的影響。很多國家執行的稅務特赦或稅務主動申報項目中,都要求客戶把資金匯回國內(nei) 。而一旦進入不可撤銷某某架構,你告訴我你要怎麽(me) 將其變現?無法變現就意味著無法適用稅務特赦或者主動申報,你的資產(chan) 會(hui) 將被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