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財富如何智慧傳(chuan) 承
隨之而來的,則是第一代掌門人不得不麵臨(lin) 的家族財富如何安全傳(chuan) 承、家族企業(ye) 如何基業(ye) 長青的問題。 縱觀中外富豪家族財富的傳(chuan) 承案例,不乏傳(chuan) 承不力而衍生的種種人間愛恨情仇故事。
控製著世界著名的凱悅酒店集團的普利茲(zi) 克家族的11位成員與(yu) 家族企業(ye) 掌門人羅伯特的子女因財富傳(chuan) 承引發訴訟並最終達成和解,和解金總額高達9億(yi) 美元,並且該家族將通過上市、轉讓乃至清盤的方式將旗下的酒店、遊輪、商用房地產(chan) 、實業(ye) 等資產(chan) 平均分配給以各成員為(wei) 受益人的信托。該項訴訟使得普利茲(zi) 克家族成員徹底反目,也使得財富淨值超過150億(yi) 美元的家族企業(ye) 王國開始解體(ti) 。 可見,將何種家族財富以何種方式轉移到何種範圍的後嗣手中,使得家族財富在下一代手中發揚光大,至少不被下一代揮霍殆盡,這是所有家族企業(ye) 家必須麵對的問題。
我們(men) 認為(wei) ,財富傳(chuan) 承需要運用智慧進行長遠規劃,明確傳(chuan) 承給誰、傳(chuan) 承什麽(me) 、何時傳(chuan) 承、如何傳(chuan) 承,從(cong) 而使得家族財富傳(chuan) 承達到財富安全、基業(ye) 長青、家族幸福的終極目的。 關(guan) 於(yu) 家族財富的傳(chuan) 承對象,是涉及財富永續安全、親(qin) 情綿延和睦的基礎問題。“企業(ye) 接班”包括兩(liang) 個(ge) 層麵,一個(ge) 是承受股權,成為(wei) 股東(dong) ;另一個(ge) 就是承接企業(ye) 的權力,成為(wei) 決(jue) 策者和管理者。但無論是哪個(ge) 層麵的“接班”,都要把好“選拔關(guan) ”。
因為(wei) ,財富本身容易傳(chuan) 承,但創富才能和守富才能卻不能物理性傳(chuan) 承。接班人的價(jia) 值觀、能力、品行、行事偏好等等各個(ge) 方麵的素質,都會(hui) 對原有股東(dong) 、經理層以及員工產(chan) 生直接影響。與(yu) 此同時,如何兼顧親(qin) 情、平衡能力和道德,使各方受益、家族穩固和諧,必須全麵審慎考慮。 其中一個(ge) 不可回避的問題就是“親(qin) 子問題”。
在家族財富傳(chuan) 承的過程中,非婚生子女的財產(chan) 繼承糾紛,已經成為(wei) 突出的社會(hui) 問題之一,並且提升到了司法關(guan) 注的程度。《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就專(zhuan) 門對親(qin) 子問題進行了規定。“生孩兒(er) 有風險,孕育需謹慎”。因此,家族財富傳(chuan) 承工作“要從(cong) 娃娃抓起”。
解決(jue) 財富傳(chuan) 承對象的前提是家族企業(ye) 的產(chan) 權要清晰。家族企業(ye) 往往是以“血緣”和“親(qin) 緣”為(wei) 紐帶而結成的財富積累主體(ti) ,但普遍存在的是產(chan) 權不清的問題,而且企業(ye) 與(yu) 家族成員之間積累、消費、分配的混亂(luan) 更使家族企業(ye) 財富的多少與(yu) 歸屬混亂(luan) 不清,這必然從(cong) 根本上影響財富的順利傳(chuan) 承。因此,明晰產(chan) 權是家族企業(ye) 財富傳(chuan) 承必須做、且必須提前做好的基礎工作。
家族財富傳(chuan) 承的內(nei) 容,涉及傳(chuan) 承的是企業(ye) 的出資權、管理權還是財產(chan) 權的問題,也影響著家族企業(ye) 永續經營和持續發展。這是一個(ge) 頗為(wei) 讓人傷(shang) 腦筋的問題。首先,企業(ye) 股權的傳(chuan) 承,使得承繼人成為(wei) 企業(ye) 的股東(dong) ,行使表決(jue) 權、選舉(ju) 權、分紅權。如果是控股股權,則這一傳(chuan) 承決(jue) 定著企業(ye) 的未來,因此,承繼人有否這種擔當的能力,需要長期多方麵的曆練和考量;如果是小微股權,則這一傳(chuan) 承不至深度影響企業(ye) 走向,但小微股權的權益保護在未來將受到威脅,這也是股權傳(chuan) 承不得不考慮的問題之一。
其次,企業(ye) 管理權的傳(chuan) 承,嚴(yan) 格說不屬於(yu) 財富傳(chuan) 承的範疇,因為(wei) ,管理權實際上是受股東(dong) 委托經營管理企業(ye) 的權力。少有財富傳(chuan) 承隻安排管理企業(ye) 而不安排股權的情形。許多企業(ye) 家在進行股權傳(chuan) 承安排的同時,都將承繼人直接安排進入董事會(hui) 和經理團隊,在取得股東(dong) 地位的同時獲得企業(ye) 的經營決(jue) 策權和管理權,這是最為(wei) 常見的模式。當然,也有的傳(chuan) 承模式是單純股權傳(chuan) 承,經營管理聘用職業(ye) 經理人打理。這需要良好的治理結構、科學的經理人激勵約束機製以及雄厚的企業(ye) 文化積澱,否則,外來的經理人往往水土不服,最後兩(liang) 敗俱傷(shang) 。第三,財產(chan) 權的傳(chuan) 承,是最為(wei) 普通和常見的傳(chuan) 承。
簡單而言,就是將家族積累的財富分配轉移到承繼人的名下,這是財產(chan) 的直接劃分和歸屬,有的甚至將所有財富分文不剩地傳(chuan) 給後代。但事實證明,這隻能實現財富在物質上的暫時延續。因為(wei) ,財富一旦轉讓傳(chuan) 承,就失去控製。承繼人能否安全掌控、合理使用、物盡其用都不得而知,這部分財富是否麵臨(lin) 風險、如何規避風險、能否規避風險也無法判斷和掌控,“富不過三代”魔咒於(yu) 是屢屢應驗。對此,我們(men) 的觀點是,不反對進行財產(chan) 權的直接傳(chuan) 承,但這種直接傳(chuan) 承隻要保證承繼人基本的生活需求、健康需求、教育需求、職業(ye) 發展需求即可,其餘(yu) 的財產(chan) 權可以通過科學的傳(chuan) 承規劃,使財富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得到永續、自由地控製和支配。
關(guan) 於(yu) 家族財富傳(chuan) 承的方式方法,是財富傳(chuan) 承規劃和操作的技術性問題,關(guan) 係到財富傳(chuan) 承的安全、成本和效率。以遺囑方式安排傳(chuan) 承是最常見的方法,但遺囑執行是以生命終結為(wei) 條件的,這種安排是在未來不確定的時點發生財產(chan) 分割的效力,具有極大的局限性,比如遺囑爭(zheng) 議帶來的親(qin) 人反目、財富縮水、隱私曝光,可能麵臨(lin) 的遺產(chan) 稅,繼承人管理不當揮霍遺產(chan) ,監護人道德風險,等等。
遺囑隻能作為(wei) 財富傳(chuan) 承方法的一個(ge) 補充,而不是主要方法,更不是全部。將股權進行有計劃地轉讓、附條件的財產(chan) 轉移約定、策劃設立傳(chuan) 承子公司、設計購買(mai) 教育養(yang) 老年金、購買(mai) 人壽保險、離岸投資及信托、家族有限合夥(huo) 等等,都是可供選擇的方法。
這裏值得一提的是財產(chan) 信托方案。信托就是把私人財產(chan) 委托給信托機構,由信托機構按照委托人的意願、以信托機構的名義(yi) ,為(wei) 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經營管理和處置財產(chan) 。信托具有財富信息保密、不受司法追訴、阻斷債(zhai) 務追索、指定受益人權利不被剝奪等等諸多功能。其中,最為(wei) 引人關(guan) 注的是,財產(chan) 一旦交付於(yu) 信托機構,從(cong) 法律上即與(yu) 委托人相隔離,起到財產(chan) 保護的作用。
而信托機構向受益人處分財產(chan) ,必須完全依據委托人的意願,不受行政、司法、債(zhai) 權人的阻礙幹涉,即使委托人過世,其管理和分配財富的指令仍然能夠得以延續執行。特別是信托離岸還可起到債(zhai) 務人保護和規避遺產(chan) 稅的作用。信托在歐美國家已經成為(wei) 私人財富傳(chuan) 承規劃管理中最為(wei) 重要的工具。
我國目前還沒有真正意義(yi) 上的私人財富信托管理,相信隨著遺產(chan) 稅開征的步伐臨(lin) 近,私人財富信托必將應運而生。就此而言,我們(men) 認為(wei) 財富傳(chuan) 承需要盡早謀劃,根據國家的法律政策的走向以專(zhuan) 業(ye) 知識及技術規劃財富配置,進行科學設計和策劃,這樣才能提高財富傳(chuan) 承的效率,避免和減少傳(chuan) 承成本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