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網貸平台的風險日益暴露,不少地方性互聯網金融協會和規範性指導意見相繼落地。
記者昨日(1月5日)注意到,湖北省近日發布《關於規範發展民間融資機構的意見》,將參照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的規定對網貸平台進行規範,明確平台中介性質,嚴禁平台本身提供擔保。
同時該意見對網貸平台高管的資質也作了具體要求,[注冊香港公司費用]其中高管需有3年以上在金融行業的從業經驗。
多位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風險高發使得P2P平台監管趨嚴,地方版的監管辦法有利於防止不良平台惡意騙取投資人資金。
網貸行業將從火爆但混亂的現狀過渡到理性和監管趨嚴的局麵,2015年P2P平台將迎來真正的“監管年”。
湖北:高管需3年金融從業經驗
最新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P2P網貸業問題平台達275家,是2013年的3.6倍,其中僅12月單月的問題平台就高達92家,超過2013年全年問題平台數量(76家)。
網貸之家人士分析指出,問題平台之所以頻頻出現,原因之一就是監管的缺失和平台的不規範運營造成的流動性風險:一些網貸平台拆標現象較為嚴重,加上資金實力和風控能力較弱,一旦發生負麵消息,容易導致擠兌現象。
雖然2014年被不少業內人士稱作“互聯網金融監管元年”,但與之配套的全國性監管細則卻未能出台。
記者注意到,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規範發展民間融資機構的意見》,明確了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和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的設立條件與經營規範,其中, “利用互聯網技術為民間借貸提供中介、登記服務的機構,在國家相應的管理辦法出台前,可參照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的規定進行規範”。
新華社引述湖北省金融辦消息稱,湖北將網貸平台納入監管,網貸平台的高管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等,除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曆,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能力,有不少於3年的金融行業從業經驗;嚴禁網貸平台以平台名義吸收資金、發放貸款;當事人借貸交易資金不得與平台賬戶發生往來;網貸平台未獲得相關業務許可,不得為借貸交易提供任何形式擔保等。
在平台的設立程序上,上述意見指出,區域內網貸平台在設立前,應先期進行名稱預先核準,並將籌建方案、章程或協議、主要管理製度、高管團隊等報所在地縣級政府金融管理部門。
經縣級政府金融管理部門會同工商、民政、公安、人民銀行銀監機構等進行可行性評估後,才能在工商或民政部門辦理機構登記。
年底市場上資金流動比較密集,而P2P問題、跑路頻發,倒閉潮倒逼監管趨嚴。
P2P將在2015年湧現更多的新模式,P2P將走向大資產管理範疇,圍繞P2P為核心的資產生態鏈將逐步形成。
今年監管將趨嚴
一邊是網貸問題平台增多,一邊則是各類資本不斷湧入網貸行業,加速網貸行業布局。
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網貸行業獲得風投青睞的平台多達29家,其中上市公司、國資國企入股的平台為17家,銀行背景的平台達12家,越來越多的“正規軍”開始涉足P2P網貸。
銀行係、國資係、上市係背景平台的紛紛加入,一方麵提高了行業的準入門檻,加劇行業內競爭,使得未來草根民營平台進入變得更為困難;另一方麵也促進了行業發展,使得行業整體更加合規和有序。
預計2015年仍將有一大批背景實力強大的新平台上線,P2P網貸市場規模進一步擴大,同時由於這些平台較低的利率水平將使行業未來整體綜合收益率水平繼續下調,借款端利息也會相應下降。
與行業高速發展相匹配的是資本的洶湧進入。預計2015年仍會有大量P2P借貸平台獲得融資,甚至少數平台可能在國內外上市。
而且,隨著近期股市的向好,資金端的壓力預期更加沉重,2015年很可能成為P2P借貸行業發展的一個重要節點。
市場化的借貸服務機構能否在壓力之下創新求變,能否真正深化互聯網的應用,從而把自己打造成貨真價實的互聯網金融,很可能將構成未來2~3年內行業路徑探索的重點。
2015年網貸行業將從火爆但混亂的現狀過渡到理性和監管趨嚴的局麵,最大的挑戰和機遇都是來自於行業的不斷規範以及監管的到來。
從目前管理層的表態來看,[香港公司做賬報稅]管理層對互聯網金融包括網貸行業是寄予厚望的,適當的監管政策落地將會帶動法律、征信、銀行等基礎設施向P2P行業開放,給整個行業行業帶來一次新的洗禮和機遇。
P2P將在2015年湧現更多的新模式,P2P將走向大資產管理範疇,圍繞P2P為核心的資產生態鏈將逐步形成。同時,也期盼監管政策能夠早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