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計劃是什麽(me)
受人之托,代人理財。詳細說就是有大型企業(ye) 想融資的話,可以提供抵押和擔保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製定信托計劃,同時確定監管銀行,交銀監會(hui) 報批後,由信托公司公開向社會(hui) 發行募集資金,並和投資者簽訂信托合同,投資者的錢直接匯給監管銀行,由銀行保證專(zhuan) 款專(zhuan) 用,到期收益和本金也由銀行直接劃轉。信托公司派人進駐企業(ye) 實行財務和管理雙重監督
A地產(chan) 公司想在B市搞個(ge) 住宅地產(chan) 項目“和諧社會(hui) ”,但是由於(yu) 在當地的子公司才剛剛設立,且目前地產(chan) 企業(ye) 受政策調控影響,無法直接從(cong) 銀行獲得較低利率的貸款。
無法從(cong) 銀行貸款,也沒有發行債(zhai) 券的資格,但是這個(ge) 地產(chan) 項目自己又非常有把握,自己卻隻有30%的資金,怎麽(me) 辦?
找信托公司C去!
信托公司派了D經理過了負責此事。 D經理(對地產(chan) 行業(ye) 的開發和運作有深入的了解和較為(wei) 豐(feng) 富的經驗)帶了幾個(ge) 助手,對A地產(chan) 公司的實力和項目的前景及可行性做了深入分析,得出結論:該公司資產(chan) 實力、地產(chan) 開發實力雄厚,該項目前景看好,風險不大。
經過協商,信托公司向A地產(chan) 公司表達了以下想法:我們(men) 公司不可能直接投資金給你們(men) ,但是我們(men) 可以通過發行信托理財計劃的方式從(cong) 老百姓手裏募集到資金給你們(men) 。你們(men) 給我們(men) 2%的手續費,給銀行1%的手續費(他們(men) 幫我們(men) 找到了客戶),給投資者9%的利率,產(chan) 品期限一年。為(wei) 了能夠吸引投資者,我們(men) 必須設立許多風險控製措施,我們(men) 會(hui) 把產(chan) 品的份額設成優(you) 先級和次級。你們(men) 的資金用來買(mai) 次級份額,投資者的自己買(mai) 優(you) 先份額,虧(kui) 先虧(kui) 你們(men) 的。整個(ge) 地產(chan) 項目的資產(chan) 全部歸屬於(yu) 我們(men) 這給信托項目:既不是你們(men) 名下的資產(chan) ,也不是我們(men) 名下的資產(chan) ,而是以一個(ge) 項目獨立存在。整個(ge) 信托項目的資金流也歸我們(men) 來管理,第一期樓盤賣出的自己必須先用了償(chang) 還投資者的資金。如何?
A地產(chan) 公司一算總的融資成本12%,但是一想這個(ge) 項目自己預估的利潤遠高於(yu) 這個(ge) 融資成本,所以馬上簽署合同。
過幾天:銀行的一些大客戶就收到了自己客戶經理的來電:“張老板您好,我是F銀行的客戶經理小G,我們(men) 行現在有個(ge) 信托產(chan) 品,1年期,收益率9%,大型房地產(chan) 商A是融資方,風險控製措施也很到位,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_______________如果上麵懂了,其實下麵的根本不用看_______________
委托和代理(尤其是委托)是和信托非常近似的一種法律製度,也可以運用於(yu) 財產(chan) 管理。但是,信托作為(wei) 一項關(guan) 於(yu) 財產(chan) 轉移和財產(chan) 管理的獨特的法律設計,它與(yu) 委托、代理存在巨大的差異。簡單說來,這種差異表現在:
(1)成立條件不同。設立信托,必須要有確定的信托財產(chan) ,如果沒有可用於(yu) 設立信托的合法所有的財產(chan) ,信托關(guan) 係便無從(cong) 確立。而委托、代理關(guan) 係則不一定要以財產(chan) 的存在為(wei) 前提。
(2)名義(yi) 不同。信托關(guan) 係中,受托人係以自己的名義(yi) 行事,而一般委托和代理關(guan) 係中,受托人/代理人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義(yi) 行事。
(3)財產(chan) 性質不同。信托關(guan) 係中,信托財產(chan) 獨立於(yu) 受托人的自有財產(chan) 和委托人的其他財產(chan) ,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債(zhai) 權人一般不得對信托財產(chan) 主張權利。但委托、代理關(guan) 係中,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債(zhai) 權人可以對委托財產(chan) 主張權利。
與(yu) 類似的法律製度相比較,信托是一項更為(wei) 有效的進行財產(chan) 轉移與(yu) 管理的製度設計。在國外的實踐中,信托顯示了自己獨特的優(you) 越性,主要表現在三個(ge) 方麵:
(1)長期規劃。信托因有受托人的中介設計以及管理連續性的設計,因而更適合於(yu) 長期規劃的財產(chan) 轉移與(yu) 財產(chan) 管理。
(2)彈性空間。信托設立方式多樣化(有信托合同、其他書(shu) 麵形式、遺囑等)、信托財產(chan) 多元化(凡具有金錢價(jia) 值的東(dong) 西,不論是動產(chan) 還是不動產(chan) ,是物權還是債(zhai) 權,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都可以作為(wei) 信托財產(chan) 交付信托)、信托目的自由化(隻要不違背法律強製性規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為(wei) 各種目的而創設信托)和實務領域寬泛化(信托品種繁多、應用領域寬泛)的特點,使得信托具有巨大的彈性空間。
(3)受益人之切實保障。一方麵,信托中信托財產(chan) 所有權“名實分離”,受托人承受信托財產(chan) 的名義(yi) 所有權,使得伴隨所有權所生的管理責任與(yu) 風險皆歸屬於(yu) 受托人,而伴隨所有權所生的利益則純由受益人享受。另一方麵,信托財產(chan) 具有獨立性的特質,使得信托財產(chan) 免於(yu) 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債(zhai) 權人所追索,從(cong) 而賦予受益人對信托財產(chan) 享有優(you) 先於(yu) 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債(zhai) 權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