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下午,廣州一高檔別墅內(nei) ,年過半百的孟先生正在向某信托公司的經理吳先生介紹家族的基本情況及自己對信托內(nei) 容的特別要求,吳經理的兩(liang) 位助理在一旁做著詳細的記錄。
孟先生屬於(yu) 改革開放後先富起來的那一撥人,資產(chan) 雄厚,旗下產(chan) 業(ye) 涉及水產(chan) 養(yang) 殖、外貿加工、房地產(chan) 等領域。然而,子女留學海外,不願回國接手家業(ye) ,他不得不考慮把家族企業(ye) 交給職業(ye) 經理人管理。與(yu) 此同時,他想為(wei) 子女製定一個(ge) 更好的財富傳(chuan) 承方案,以保障孩子在未來的日子裏衣食無憂。
吳經理的到訪就是為(wei) 了給孟家設計一款完全符合孟家家庭情況的家族信托產(chan) 品。
“富一代”的焦慮
家族信托作為(wei) 財富管理市場“皇冠上的明珠”,[沈陽 注冊(ce) 香港公司服務]2013年之前,國人知之甚少。但如《劉備的家族信托》作者鄭誌所言,在我國曆史上,劉備托孤的行為(wei) 其實就是家族信托結構的雛形。其中,劉備是委托人,受托管理人是諸葛亮,受益人是劉禪,信托資產(chan) 是蜀國政權。
與(yu) 劉備托孤不同的是,現行《信托法》規定,信托資產(chan) 的所有權與(yu) 收益權相分離,委托人一旦把資產(chan) 委托給信托公司打理,該資產(chan) 的所有權就不再歸委托人所有,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委托人的意願收取或分配。《信托法》規定除四種情形外,對信托財產(chan) 不得強製執行。所以,在合法的情況下委托人如果離婚分家產(chan) 、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zhai) ,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平安信托是國內(nei) 首家涉足家族信托業(ye) 務的機構,平安信托資本市場部組合投資總監康朝鋒接受《中國經濟信息》記者采訪時說:“委托人通過設立家族信托,既能達到財富傳(chuan) 承的目的,也能對子女如深造、創業(ye) 等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家族傳(chuan) 承不僅(jin) 是財富上的傳(chuan) 承,更是家族精神和文化的傳(chuan) 承。”
財富傳(chuan) 承方麵,中國素有“富不過三代”的說法。與(yu) 歐美普遍的百年家族企業(ye) 相比,中國的財富管理方式在很多方麵還不太成熟。數據顯示,歐美80%—90%的富豪會(hui) 通過設立家族信托或基金會(hui) 的方式將財富傳(chuan) 承給後代。例如,世界傳(chuan) 媒大亨默多克就通過GCM信托公司設立並運作家族信托。默多克與(yu) 前兩(liang) 任妻子的四個(ge) 子女是這個(ge) 信托的監管人,擁有對新聞集團的投票權。而默多克與(yu) 第三任妻子鄧文迪的兩(liang) 個(ge) 女兒(er) 僅(jin) 享有受益權而無投票權。
此外,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班克羅夫特家族等全球資產(chan) 大亨都通過信托的方式來管理家族財產(chan) 。
波士頓谘詢公司發布的《2014年全球財富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底,中國百萬(wan) 美元資產(chan) 家庭總數為(wei) 240萬(wan) 家,私人財富規模達到22萬(wan) 億(yi) 美元,僅(jin) 次於(yu) 美國。預計到2018年,中國私人財富將增長到40萬(wan) 億(yi) 美元,增幅超80%。
伴隨著私人財富的激增和“富一代”的老去,近年來,國內(nei) 不少 “富一代”紛紛開始與(yu) 私人銀行或信托機構接觸,希望通過家族信托的方式解決(jue) 子女不願繼承家業(ye) 或子女坐享其成、不知節儉(jian) 等問題。所以,孟先生的例子隻是近年來國內(nei) 高淨值人群對家族信托財富管理需求猛增的一個(ge) 縮影。
金融機構紛紛試水
正當家族信托成為(wei) 國內(nei) 熱門話題,高淨值人群對其需求大增之時,國內(nei) 不少信托公司和銀行也嗅到了商機,紛紛開始從(cong) 不同的角度進軍(jun) 家族信托這片藍海。
中融信托主打家族信托標準化。4月23日,中融信托推出“承裔澤業(ye) ”標準化家族信托產(chan) 品,起點為(wei) 1000萬(wan) 元十年期限以上。該產(chan) 品在收益分配、權利義(yi) 務、資產(chan) 管理模式、服務流程等方麵都具有標準化的特點。“標準化就是把客製化的東(dong) 西做簡單化的處理,但它本身並不簡單。”中融信托家族辦公室總經理汪岩焯在接受相關(guan) 媒體(ti) 采訪時說。
“低門檻、半定製化,起點僅(jin) 為(wei) 300萬(wan) 元。”這是近期長安信托關(guan) 於(yu) 家族信托產(chan) 品的宣傳(chuan) 口號。這款產(chan) 品的七成是已定內(nei) 容,三成是可供選擇的內(nei) 容。“我們(men) 現在做的是‘迷你’家族信托。”長安信托相關(guan) 負責人曾在公開場合表示,這樣的產(chan) 品意義(yi) 在於(yu) 目前家族信托概念尚新,小額產(chan) 品可以盡量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
與(yu) 以往動輒5000萬(wan) 元以上的高門檻不同,平安信托近期也推出了起點為(wei) 3000萬(wan) 元的家族信托品牌。對此,康朝鋒表示:“家族信托市場非常龐大,未來將會(hui) 出現不同的細分市場。平安信托會(hui) 設計標準化的家族信托產(chan) 品來滿足一般客戶的財富傳(chuan) 承需求,也會(hui) 針對更高端、更複雜的需求提供個(ge) 性化的家族信托服務。”
此外,北京銀行開始試水“房產(chan) 傳(chuan) 承”家族信托產(chan) 品,興(xing) 業(ye) 銀行、招商銀行、中信信托……也紛紛以自己的方式搶灘國內(nei) 家族信托市場。
對於(yu) 金融機構青睞家族信托業(ye) 務並有意自降門檻,業(ye) 內(nei) 人士分析說:“雖然在2014年,國內(nei) 信托業(ye) 資產(chan) 規模突破13萬(wan) 億(yi) 元大關(guan) ,但其增速已大幅放緩。其中,融資類信托占比首次降到了33.65%,相比於(yu) 曆史最高59.01%的占比,降幅高達25.36個(ge) 百分點。與(yu) 之相應,投資類信托和事務管理類信托的占比則穩步提升。所以,信托業(ye) 走向多元化業(ye) 務發展模式是大勢所趨。”
信托法規有待完善
顧客有迫切的需求,商家又願意主動降低門檻,家族信托市場應是人聲鼎沸,熱鬧非凡才對。然而,這片藍海並沒有預期的那麽(me) 美。
“缺乏專(zhuan) 業(ye) 人才和專(zhuan) 業(ye) 化服務是首位的。”業(ye) 內(nei) 人士分析道。國外部分發達國家的家族信托業(ye) 務已經成熟,他們(men) 的信托公司大多已成立幾十年或百年以上,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方麵有良好的信譽度和豐(feng) 富的管理經驗。但與(yu) 西方發達國家不同,我國大部分信托公司2013年之前隻做融資類業(ye) 務,極少涉足資產(chan) 管理類業(ye) 務。管理巨額財產(chan) 的業(ye) 務經驗和人員儲(chu) 備都相當缺乏。
“家族信托可能遭遇的法律風險也是不可忽視的。”信托研究人士指出,一是信托財產(chan) 的登記製度尚不健全。《信托法》第十條規定“信托財產(chan) 應當依法辦理信托登記。”特別是不動產(chan) ,未依法登記的,信托不產(chan) 生效力。國外通常的做法是專(zhuan) 設信托登記機關(guan) ,而我國目前還沒有這類專(zhuan) 門做信托登記的部門。
若在一般登記管理部門(如房產(chan) 局)進行過戶登記,不僅(jin) 存在操作障礙,也將由此衍生出第二大問題——稅費。以房產(chan) 設立家族信托為(wei) 例,房產(chan) 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需交納高額稅款。
高淨值人士的財富中股權資產(chan) 往往占據重要地位。但,目前《信托法》還未對股權資產(chan) 的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如果將股權資產(chan) 納入家族信托中,將來則無法對企業(ye) 的所有權、管理權及分紅權的清晰劃分提供法律依據。
所以,[蘇州 注冊(ce) 香港公司服務] 現階段國內(nei) 大部分信托公司和銀行主要做以資金為(wei) 主的家族信托業(ye) 務,其他財產(chan) 形式仍有待發展。
盡管家族信托現在還存在不少問題,但上述專(zhuan) 家指出,家族信托在財富管理和財富傳(chuan) 承方麵的靈活性是其他任何製度設計不能及的。未來可以從(cong) 修訂完善《信托法》,明確相應稅務、借鑒我國台灣和香港等地較為(wei) 成熟的經驗,建立行業(ye) 評級和信托產(chan) 品評級、加強人才培養(yang) 等方麵入手,更好的發展家族信托業(ye)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