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注冊(ce) 流程及費用
基金公司注冊(ce) 規定
基金公司注冊(ce) 規定是指基金監管機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基金公司的設立審核、基金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審核、基金公司分支機構設立審核和基金公司股權處置進行的監督與(yu) 管理。
基金注冊(ce) 對於(yu) 維護基金市場的秩序、提高基金市場效率、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均具有重大意義(yi) ,是基金市場監管體(ti) 係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基金公司注冊(ce) 審核規定
基金公司注冊(ce) 審核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類:基金公司的設立審核、基金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審核、基金公司分支機構設立審核和基金公司股權處置監管。
基金公司設立審核
設立基金公司應經中國證監會(hui) 批準。設立基金公司必須在股東(dong) 資格、公司章程、注冊(ce) 資本、從(cong) 業(ye) 人員資格、內(nei) 部製度、組織機構、營業(ye) 場所等方麵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向中國證監會(hui) 提交書(shu) 麵申請。
基金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審核
基金公司下列事項變更需經中國證監會(hui) 批準:
(1)變更股東(dong) 、注冊(ce) 資本或者股東(dong) 出資比例。
(2)變更名稱、住所。
(3)修改章程。
基金公司分支機構設立審核
基金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或者中國證監會(hui) 規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機構,如辦事處,並得到證監會(hui) 批準。基金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應向中國證監會(hui) 報送申請材料。
基金公司股權處置監管
基金公司股權轉讓,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讓方關(guan) 於(yu) 出讓股權的說明,應包括出讓基金公司股權的原因,對受讓方參股目的、誠信狀況等的了解情況;
(二)受讓方按照其自身決(jue) 策程序同意受讓基金公司股權的決(jue) 定;
(三)受讓方出具的參股基金公司報告書(shu) ,應包括以下內(nei) 容:
1、受讓基金公司股權的目的;
2、對基金行業(ye) 發展狀況、基金公司製度安排及監管要求、基金公司股東(dong) 權利和義(yi) 務的了解情況說明;
3、對擬受讓的基金公司了解情況說明;
4、擬持有基金公司股權的期限安排;
5、受讓方擬成為(wei) 主要股東(dong) 的,應說明其對基金公司發展戰略方麵的考慮;
(四)董事會(hui) 通過的自股權轉讓協議經股東(dong) 會(hui) 批準之日起至獲得證監會(hui) 批準期間公司經營運作的安排方案;
(五)證監會(hui) 根據審慎原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冊(ce) 基金公司條件
這裏詳細介紹基金公司的注冊(ce) 審批、公司變更、企業(ye) 注銷相關(guan) 的詳細信息!
我們(men) 這裏講的是私募投資基金公司,是以非公開方式募集的股權投資、產(chan) 業(ye) 投資、創業(ye) 投資、風險投資等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注冊(ce) 流程:
名稱:北京xxx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達不到投資規模的投資企業(ye) 名稱不得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注冊(ce) 資金:5億(yi) 元人民幣,設立時可實入1億(yi) ,其餘(yu) 資金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5年內(nei) 全部到位管理者:要求至少三名高級管理者具有股權投資管理經驗或者相關(guan) 的投資管理經驗。
經營範圍:非證券業(ye) 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谘詢;
可以申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經營項目,但是不得從(cong) 事:
1、公開募集資金;
2、放貸;
3、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4、對除被投資企業(ye) 以外的企業(ye) 提供擔保。
基金投資者具備條件
投資者應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所投資私募基金風險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ge) 人:
(一)個(ge) 人或者家庭金融資產(chan) 合計不低於(yu) 200萬(wan) 元人民幣;
(二)最近3年個(ge) 人年均收入不低於(yu) 20萬(wan) 元人民幣;
(三)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於(yu) 30萬(wan) 元人民幣;
(四)公司、企業(ye) 等機構淨資產(chan) 不低於(yu) 1000萬(wan) 元人民幣;
(五)合格投資者投資於(yu) 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得低於(yu) 100萬(wan) 元人民幣;
(六)投資者應當確保委托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七)投資者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提供收入或者資產(chan) 情況的證明文件,並應當如實告知其投資目的、投資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基本情況。
基金公司變更
基金公司變更提交材料
1、企業(ye) 名稱變更核準申請書(shu)
2、企業(ye) 變更(改製)登記(備案)申請書(shu)
3、公司營業(ye) 執照副、公司印與(yu) 章
4、地址證明,房產(chan) 證、產(chan) 權人證明、租房協議
5、公司章程
6、股東(dong) 會(hui) 決(jue) 議
基金公司注銷
1、《企業(ye) 注銷登記申請書(shu) 》;
2、《指定(委托)書(shu) 》;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jue) 議或決(jue) 定或行政機關(guan) 責令關(guan) 閉的文件或法院的破產(chan) 裁定;
4、股東(dong) 會(hui) 或有關(guan) 機關(guan) 確認的清算報告;
5、三次注銷公告報樣(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後,方受理您的注銷申請);
6、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7、《企業(ye) 法人營業(ye) 執照》正、副本。
基金公司名稱核定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ye) 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ye) 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ye) 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除國務院決(jue) 定設立的企業(ye) 外,企業(ye) 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管理型企業(ye) 名稱核定為(wei) :**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huo) )。
基金型企業(ye) 名稱核定為(wei) :**投資基金有限公司(行政區劃可加在字號前或中間)。
公司製股權投資企業(ye) 名稱核準為(wei) :“xx 股權投資股份公司”或“xx 股權投資基金股份司”、“xx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合夥(huo) 製股權投資企業(ye) 名稱核準為(wei) :“xx股權投資合夥(huo) 企業(ye) +(有限合夥(huo) )”或“xx股權投資基金合夥(huo) 企業(ye) +(有限合夥(huo) )”。
公司製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名稱核定為(wei) “xx股權投資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夥(huo) 製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名稱核準為(wei) “xx股權投資管理合夥(huo) 企業(ye) +(有限合夥(huo) )、(普通合夥(huo) )”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合夥(huo) 企業(ye) +(有限合夥(huo) )、(普通合夥(huo) )”。
股權投資企業(ye) 及其管理機構的注冊(ce) 名稱國家另有規定的,從(cong) 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