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即 PrivateEquity,簡稱 PE,是指投資於(yu) 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既可以向社會(hui) 不特定公眾(zhong) 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有風險辨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或個(ge) 人募集資金。由於(yu) 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較大,信息披露不充分,故往往采取非公開募集的形式。設立 PE 的多為(wei) 投資人數較少的群體(ti) ,個(ge) 人或家庭,所針對的投資項目或所持有的資產(chan) 都相對固定與(yu) 穩定。在開曼成立 PE,無需向開曼金融管理局申請CIMA 牌照,PE 通常以有限合夥(huo) 形式和封閉的形式成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huo) 製)的設立
提供基金的名稱查名,必須以 L.P. 或 LP 或 Limited Partnership 結尾
提供GP(General Partner )、LP(Limited Partner)的詳細信息,包括:
GP(一般為(wei) 開曼當地的豁免有限公司):
Certified True Copy of Certificateof Incorporation and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LP:
LP 的身份證件及地址證明的核證副本
有限合夥(huo) 的協議(Limited PartnershipAgreement)
設立時間:3-4 周;
General Partner:成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必須有開曼當地的個(ge) 人或法人作為(wei) 一般合夥(huo) 人,通常情況下會(hui) 是法人即開曼當地的豁免有限公司)
備注:Limited PartnershipAgreement 開始可按簡單基本的模板,在確定了投資人後再修訂;或是已經確定投資人的情況下,由開曼律師起草有限合夥(huo)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