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範。私募基金(如"股勝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yan) 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ye) 務範圍包括有價(jia) 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dong) 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yu) 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ce) 資本每年在某個(ge) 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yi) 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隻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ge) 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ce) 於(yu) 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ce) 為(wei) 高科技企業(ye) (可享受諸多優(you) 惠),並注冊(ce) 於(yu) 稅收比較優(you) 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you) 惠的企業(ye) (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wei) 載體(ti) 。
私募基金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ti) 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wei) 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wei) 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ge) 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淨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wei) 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wei) 基金管理人,根據業(ye) 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you) 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yu) 運作很難回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私募基金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表麵看來像委托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麵上是與(yu) 每個(ge) 客戶簽定委托理財協議,但這些委托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mai) 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淨值進行結算。具體(ti) 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ge) 基金持有人以其個(ge) 人名義(yi) 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ge) 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wei) 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淨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ge) 帳戶的實際市值與(yu) 根據基金單位的淨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yu) 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you) 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yu) 運作方麵的審批與(yu) 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托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範,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you) 勢。
私募基金組合式
為(wei) 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you) 越性,可以設立一個(ge) 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yu) 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yu) 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yu) 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yu) 虛擬式的組合。
私募基金有限合夥(huo) 製
有限合夥(huo) 企業(ye) 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
2007年6月1日,中國《合夥(huo) 企業(ye) 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夥(huo) 企業(ye) 陸續組建,這些有限合夥(huo) 企業(ye) 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