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ti) 商標和證明商標
2、國際分類表
使用國際分類
3、優(you) 先權
泰國不是巴黎公約成員國,所以主張優(you) 先權隻能以互惠為(wei) 條件。
4、注冊(ce) 商標保護期限
注冊(ce) 商標保護期限為(wei) 10年,自申請之日起算。到期後可每十年續展一次。
5、不使用
無需以在先使用為(wei) 注冊(ce) 基礎,但一旦出現衝(chong) 突,在先使用可作為(wei) 有利證據。如果有他人提出撤銷申請,沒有正當理由而連續3年不使用的商標可被撤銷。
6、商標注冊(ce) 申請所需資料:
1)一個(ge) 商標一個(ge) 類別一份申請;
2)40件商標圖樣(彩色)或1件商標圖樣(黑白);
3)商品/服務項目(國際分類,不可包含一類別中的所有商品/服務);
4)公證的授權委托書(shu) (無需認證,一份授權委托書(shu) 適用於(yu) 同一申請人同時提交的多份商標注冊(ce) 申請);
5)申請人名稱、地址;
6)營業(ye) 執照複印件;
7)商品設計說明;
7、商標申請注冊(ce) 所需時間
通常為(wei) 1年至1年半時間
8、續展
隻需要一份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shu) 。續展時,涵蓋一類別所有商品的商標會(hui) 被重新劃分,並將商品具體(ti) 化。如果重新劃分後,商品跨越多個(ge) 類別,每一類別都應繳納續展費用。續展申請應在商標注冊(ce) 保護期滿前90天內(nei) 提出。
9、授權委托書(shu) 及其公證
如果申請人為(wei) 法人,公證書(shu) 應證明:
1)簽名是真實的;
2)簽字人有權簽訂該授權委托書(shu) ;
3)該公司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