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ce) 商標是指經使用商標人按照法定手續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ce) ,經過審核後準予核準注冊(ce) 的商標。而未注冊(ce) 商標,是未經過商標注冊(ce) 而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
1、注冊(ce) 商標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ce) 的商標為(wei) 注冊(ce) 商標,商標注冊(ce) 人享有商標專(zhuan) 用權,受法律保護。
2、《商標法》關(guan) 於(yu) 未注冊(ce) 商標的保護而言,體(ti) 現了兩(liang) 個(ge) 特點:
(1) 受商標法保護的未注冊(ce) 商標有兩(liang) 種,包括未注冊(ce) 馳名商標和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ce) 商標兩(liang) 種。
(2) 兩(liang) 種未注冊(ce) 商標的權利內(nei) 容不同。予以未注冊(ce) 馳名商標以專(zhuan) 有使用權,而對有一定影響未注冊(ce) 商標僅(jin) 賦予其優(you) 先注冊(ce) 權。《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就相同類似商品申請注冊(ce) 的商標是複製、模仿或者翻譯未在中國注冊(ce) 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得注冊(ce) 並禁止使用。”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ce) 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ce) 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已經注冊(ce) 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ce) 之日起五年內(nei) ,商標所有人或利害關(guan) 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hui) 裁定撤消該注冊(ce) 商標。對惡意注冊(ce) 者,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製。”
3、普通未注冊(ce) 商標不受商標法的保護
《商標法》對普通未注冊(ce) 商標的保護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其始終處於(yu) 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注冊(ce) 而被禁止使用。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標,最好將其注冊(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