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標注冊(ce) 流程及代辦申請費用
一、申請注冊(ce) 日本商標概要
1、日本是《保護工業(ye) 產(chan) 權巴黎公約》、《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商標國際注冊(ce) 馬德裏協定》、國際保護知識產(chan) 權協會(hui) 的成員國。
2、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ti) 商標及防禦商標在日本都可以注冊(ce) 。
3、商標分類采用《商標國際注冊(ce) 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4、日本商標權的取得基於(yu) 申請在先原則。
二、日本商標申請人主體(ti) 資格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請商標注冊(ce) 。商標申請人必須是在與(yu) 自己業(ye) 務有關(guan) 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或將來計劃使用商標的人。因此,在商標申請時,必須填寫(xie) 自己的業(ye) 務範圍。
對於(yu) 外國人申請商標注冊(ce) ,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則:
1、申請人的所屬國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
2、申請人的所屬國與(yu) 日本已簽署有關(guan) 商標保護雙邊協定;
3、申請人的所屬國與(yu) 日本有互惠原則。
三、日本商標申請所需要求文件
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申請人身份證明複印件
四、日本商標申請注冊(ce) 流程(順利情況)
1.商標查詢,提交申請至日本專(zhuan) 利商標局
2.官方受理,電子受理回執文檔,包括申請信息、申請日、申請號等。
3.審查,日本商標局審查員進行審查,耗時2-4個(ge) 月。
(1)形式審查:申請遞交後給定申請號及確認申請時間。此階段,審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實質審查: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ce) 性,例如,是否具有顯著性。如果審查員認為(wei) 商標不宜注冊(ce) ,發出駁回通知。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nei) 予以答複。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延時進行答複。
4.公告,審查通過後,進入60日的公告期,任何第三方均可以對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
5.核準注冊(ce) ,從(cong) 申請至頒發注冊(ce) 證,順利的情況需8-15個(ge) 月,期間若有審查意見或被他人提異議,時間要延長。
6.郵寄證書(shu) ,收到證書(shu) 後,我司會(hui) 立即安排郵寄,保證客戶快速收到自己的國際商標證書(shu) 。
7.申請續展,商標的時效為(wei) 10年,續展期12個(ge) 月,寬展期6個(ge) 月。
五、日本商標有效期
注冊(ce) 日起算10年,注冊(ce) 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注冊(ce) 有效期滿前6個(ge) 月申請續展注冊(ce) ,每次續展注冊(ce) 有效期為(wei) 10年;6個(ge) 月的寬展期,但要繳納額外費用。
在日本注冊(ce) 商標的要求及申請條件程序
注冊(ce) 日本商標申請遞交到日本特許廳; 形式審查階段:審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必填項目是否填寫(xie) 完整。如不符合要求,通知申請人更正;
實質審查階段:審查商標是否滿足實質審查要求;通過實質審查,做出允許商標注冊(ce) 的決(jue) 定;未能滿足要求者發出駁回理由通知書(shu) ,申請人對此出具抗辯書(shu) 或理由書(shu) ;
交付注冊(ce) 費用後,商標注冊(ce) 權確立,商標權開始存在,予以公告,異議期兩(liang) 個(ge) 月;如果抗辯書(shu) 或理由書(shu) 不能消除駁回理由,駁回裁定成立;對裁定不服可以起訴;如果對起訴結果不滿,可向東(dong) 京高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仍不服,可繼續向高級法院提起上訴。
日本商標注冊(ce) 辦理資料
申請人資格證明資料(申請人名稱、地址和國籍)/注冊(ce) 的商品或者服務/清晰的商標圖樣/商標注冊(ce) 委托書(shu) /相關(guan) 費用。
1)申請人的身份證、營業(ye) 執照(中、英、日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一份《注冊(ce) 日本商標委托書(shu) 》填寫(xie) 一個(ge) 文字商標及一個(ge) 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注意:如果以上日本商標注冊(ce) 流程都比較順利的話,日本商標就會(hui) 很快注冊(ce) 成功了。選擇專(zhuan) 業(ye) 的國際商標注冊(ce) 代理機構是個(ge) 不錯的選擇,專(zhuan) 業(ye) 知識產(chan) 權顧問協助處理注冊(ce) 中遇到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