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12月29日電 以色列安全內(nei) 閣29日決(jue) 定,將扣減1.49億(yi) 新謝克爾(約合4300萬(wan) 美元)向巴勒斯坦轉交的代征稅款。
以色列國防部長納夫塔利·貝內(nei) 特在當天發表的聲明中說,這筆資金是在對2018年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向“恐怖分子”家庭支付的資助款進行估算後得出的。貝內(nei) 特說,此舉(ju) 旨在向巴勒斯坦方麵施壓,迫使巴勒斯坦人停止對以色列人實施襲擊。
2019年2月,以色列安全內(nei) 閣決(jue) 定實施“扣減恐怖分子工資的法律”,並決(jue) 定扣減約5億(yi) 新謝克爾(約合1.45億(yi) 美元)向巴勒斯坦轉交的代征稅款。巴勒斯坦強烈反對並譴責以色列這一決(jue) 定,認為(wei) 這一行為(wei) 違反國際法和相關(guan) 國際決(jue) 議,並拒絕接收以色列轉交的其餘(yu) 稅款。
根據巴以雙方1994年簽訂的《巴黎經濟議定書(shu) 》,以色列負責對運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征收關(guan) 稅並對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個(ge) 人所得稅,定期將稅款移交給巴方。這筆每年10多億(yi) 美元的款項約占巴勒斯坦政府運營預算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