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成為(wei) 全球第三大ICO樞紐
本文大部分內(nei) 容編譯自新加坡的線上金融媒體(ti) 公司 DealStreetAsia,僅(jin) 供業(ye) 內(nei) 人士參考,不涉商業(ye) 。
繼美國、瑞士之後,新加坡有望作為(wei) 亞(ya) 洲區塊鏈貿易的活動中心成為(wei) 世界第三大 ICO 項目市場。
據 CB Insights、Funderbeam 和 Crunchbase 的聯合消息,美國 ICO 項目 57% 的融資來自包括該國在內(nei) 的五個(ge) 國家,分別是瑞士、新加坡、加拿大和英國。 Coinschedule 還指出,相比 2015 年 11 月到 2016 年 11月的 7000 萬(wan) 美元,從(cong) 2016 年 11月到今年同期 ICO 項目的數量已經超過了 200 個(ge) ,共籌集了 3.3 多億(yi) 美元。
同時,Funderbeam 的研究表明 ICO 項目於(yu) 2016 年開始受到關(guan) 注並在 2017 年有了迅猛的發展。就資金方麵而言,在這一年從(cong) 2.28 億(yi) 美元上升到了 26 億(yi) 美元。北美每輪 ICO 項目融資估值為(wei) 3150 萬(wan) 美元,亞(ya) 洲每輪估值 3070 萬(wan) 美元,歐洲每輪估值 1670 萬(wan) 美元。2017 年北美和亞(ya) 洲的融資量幾乎是歐洲的兩(liang) 倍。
ICO 項目的欣欣向榮帶來了一股密碼貨幣、以太坊以及比特幣的熱潮。這些虛擬貨幣在數量不斷增長的ICO 項目交易中抬高了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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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6 年 1 月起,已經有超過 250 個(ge) 區塊鏈組織完成了 ICO 項目,其中 55% 集中在 2017 年 7 月前後。從(cong) 2016 年 1 月份開始累積計算,ICOs 的數量已經超過了 2017 年 10 月區塊鏈股權交易的數量。今年最引人注目的交易之一便是新加坡創業(ye) 公司 TenX 的項目,這家公司當前已通過 TenX 項目的以太坊代幣 PAY 籌集了 8000 萬(wan) 美元的資金。
近期,提供加密貨幣相關(guan) 服務的初創公司 Quoine 關(guan) 閉了它的 ICO 項目,這家公司主要在日本和新加坡進行活動,它在超額認購的 ICO 中籌集到了 1.05 億(yi) 美元。此次關(guan) 閉 ICO 的意圖是為(wei) 了給 Quoine Liquid 注入資金,Quoine Liquid 是一個(ge) 給在 ICOs 中不同數字代幣上市的平台,可以為(wei) 令牌持有人和投資者增強手中代幣的流動性。
當被問及對新加坡成為(wei) 亞(ya) 洲 ICO 項目中心的看法時,Quoine 的聯合創始人及 CEO Mike Kayamori 向網站做出了回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同加密貨幣‘社會(hui) ’進行了良好有效的溝通,並且在此之前就已經圍繞 ICOs 做了好幾份官方特別申明。雖然局勢看起來相對樂(le) 觀,但還沒到鬆一口氣的時候,特別是那些代幣發行者依然有許多的路要走。”
Nizam Ismail 是 RHTLaw Taylor Wessing 的合作夥(huo) 伴和 RHT Compliance Solutions 的聯合創始人,同時也是專(zhuan) 門金融服務合規谘詢、方案供應商。他向 DEALSTREETASIA 表示新加坡之所以成為(wei) 亞(ya) 洲區塊鏈中心“主要有幾個(ge) 因素。”
“新加坡將自己定位為(wei) 一個(ge) 國際金融中心,相關(guan) 部門對 ICOs 的問題也有著明確的監管方案和足夠的透明度。早在 8 月 1 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已經明確表明了它的立場和態度,監管方向主要針對證券代幣、反洗錢以及反恐融資。”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主席兼副總理 Tharman Shanmugaratnam 在新加坡議會(hui) 上就對此事進行了多次申明,同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常務董事 Ravi Menon 也暨演講中也對此重複表態。隨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 2017 年 11 月金融科技節的第一天就為(wei) ICOs 擬定發布了一套詳細的指導方針。這份方針給整個(ge) 行業(ye) 提供了一個(ge) 明確的思路,展現一個(ge) 非常良好的趨勢。在監管框架內(nei) ,新加坡金融監管局所進行的規章整改是基於(yu) ICOs 可以為(wei) 新加坡的企業(ye) 帶來便利這一基礎對 ICO 價(jia) 值的默許。”
最後他還補充到,“這也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為(wei) 了關(guan) 聯所有新政策、新法規而建立的公共協商架構的實驗。這使監察機構在監管過程中更具有可預測性,同時減少了相關(guan) 規定所帶來的風險。”
風險投資的觀點/角度
Redpoint Ventures 是一家主營初期軟件及服務(SaaS)和風險數據分析的風險投資公司,它的合夥(huo) 人Tomasz Tunguz 在博客中提供了相關(guan) 信息:“就地域而言,美國的 ICO 項目有 57% 的資金來自瑞士、新加坡、加拿大、英國還有美國在內(nei) 的五個(ge) 發達國家。”
“簡而言之,這些圖表證實了 ICOs 對於(yu) 加密貨幣行業(ye) 的創業(ye) 公司而言是一個(ge) 巨大的資金來源。它們(men) 幫助這些創業(ye) 公司籌集到了潛在的數億(yi) 美元。不可否認,這種新的融資機製非常具有吸引力,並且與(yu) .com時代的IPO有許多的相似之處。”
“ICOs 目前有三個(ge) 潛在的監管死角,第一,創業(ye) 公司的 ICOs 傾(qing) 向於(yu) 預營收模式;第二,散戶投資者們(men) 購買(mai) 了大量的相關(guan) 產(chan) 品;第三,這些訂單的波動性是非常巨大的。如果這種趨勢和監管難題能夠得到解決(jue) 和答複,ICOs 有機會(hui) 成為(wei) 一種以虛擬貨幣為(wei) 基礎的創業(ye) 公司籌集資金的新興(xing) 、重要的機製。”
然而,顯而易見的是,越來越多的 ICOs 籌集到了 5000 萬(wan) 美元,這成了一種普遍的現象,例如 Filecoin ( 250 萬(wan) 美元)、Tezos ( 232 萬(wan) 美元) 和 Bancor (153 萬(wan) 美元)都獲得了一筆巨額籌款。實際上,盡管 A股輪資有所下降,但 Tunguz 做過一個(ge) 記錄,“每六次 A 股輪資中,就有一個(ge) ICO 項目。”
2017 年年初,通過 ICOs 融資公司有機會(hui) 籌集到更多的資金,平均籌集的資本達到了A輪公司籌到的總額。典型的是,此類公司都處於(yu) 產(chan) 品開發生命周期的早期階段,但根據自身業(ye) 務生命周期的成熟度可以同A輪公司相提並論。
2017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常務董事 Ravi Menon 在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發表演講。演講中提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並沒有打算對虛擬貨幣進行相關(guan) 立法,事實上我們(men) 非常歡迎這些虛擬貨幣帶來一次革新,以盡可能地減少經濟交易的費用。我們(men) 想要管控的僅(jin) 僅(jin) 是虛擬貨幣周圍可能產(chan) 生特殊風險的活動。”
“首先,由於(yu) 交易的匿名性,洗錢或者恐怖主義(yi) 融資可以潛在利用虛擬貨幣交易。為(wei) 此虛擬貨幣服務的中介機構可能會(hui) 受到相關(guan) 部門關(guan) 於(yu) 反洗錢要求的製約。”
“其次,虛擬貨幣可以代表資產(chan) 所有權超越一般的支付方式,例如我們(men) 在許多 ICO 項目中見到的那樣。這種獨特的屬性使它們(men) 看起來非常像股票或者公司債(zhai) 券。因此,如果數字代幣可以像證券那樣結構化,ICO 就必須遵守《證券與(yu) 期貨法》的條款。這樣的目的是為(wei) 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由於(yu) 需要努力應對相關(guan) 法律的不斷變化和複雜情況,ICO 項目在全球範圍都受到了監管部門極大的關(guan) 注,他們(men) 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股本代幣和效用代幣的簽發上。
依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當前的表態,數字代幣尤其是股本代幣可以成為(wei) 所屬憑證或者發行人資產(chan) 和財產(chan) 的擔保權益。這類代幣可以被當作“股份和證券交易商SFA證券投資基金的一部分”或者“SFA 名下以及其他債(zhai) 權人的債(zhai) 券”來對待。
在這種情況下,數字代幣的發行者可能不得不在代幣生成之前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冊(ce) 和登記招股說明書(shu) ,在新加坡的金融監管之下獲得代幣事務的發行人或是相關(guan) 中介的執照要求。
ACCESS Singapore 是新加坡地區促進推動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的行業(ye) 協會(hui) ,在一次門戶交換中,該協會(hui) 主席 Anson Zeall 接受門戶的訪問表示:“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來說,我們(men) 很高興(xing) 看到他們(men) 發表了一份澄清申明,因為(wei) 代幣交易同證券期貨的交易是非常相似的,這個(ge) 行業(ye) 確實需要一定的監督和管理。”
“如果熟悉了相關(guan) 的規則,從(cong) 監管意義(yi) 上看代幣銷售就能變得更加具有活力和生命力。在當局還未發布有關(guan) 申明之前,我便收到了許多律師的疑問,然而我並沒辦法告訴他們(men) 怎樣進行和發展 ICO 項目。就目前而言,ACCESS 對受到監管的代幣是相當支持的,就像被 SFA 監管的證券那樣。”
另外,Tezos 籌集到 2.32 億(yi) 美元卻資助了另一個(ge) 區塊鏈,這種混亂(luan) 局麵還證實這個(ge) 項目存在公司治理的問題。代幣發行商和中介決(jue) 定組織起來共同麵對這個(ge) 嚴(yan) 重的治理問題。其創始人選擇了采用一種包含一家瑞士基金會(hui) 在內(nei) 的複雜的法律結構,以便將 ICO 項目繼續推行。
這個(ge) 代幣組織包含了創始人、員工和手持代幣的用戶。從(cong) 理論上來說,他們(men) 擁有相同的動機——作為(wei) 代幣持有者擴大用戶網絡,以使他們(men) 手中的代幣身價(jia) 上漲。
同時組織還加上了智能合同,這種合同旨在促進、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談判或履行的計算機協議。目的是在組織維持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利用地方分權的方式確保沒有任何一個(ge) 獨立團體(ti) 能夠單獨操控這些代幣。
未來走勢
當被問到在全球範圍內(nei) 逐漸成熟的 ICO 項目是否會(hui) 影響到城邦中條例的演變時,Ismail 答複到:“我們(men) 發現許多企業(ye) (不需要重點關(guan) 注區塊鏈或加密貨幣)對代幣的產(chan) 生事件(TGEs)有著極大的興(xing) 趣。這同時也引發了人們(men) 對建立代幣交易所、投資代幣的基金,甚至是迎合百萬(wan) 富翁需求的財富管理服務的興(xing) 趣。”
“投資者群體(ti) 將會(hui) 變得對金錢和風向更加敏銳,這也將促使白皮書(shu) 披露更多更優(you) 質的信息。同時一些ICO 的發行人為(wei) 了向投資者提供近一層的保護,也在嚐試尋求與(yu) 托管人進行相關(guan) 的合作。一些在 ICO 周圍浮動的金融泡沫會(hui) 逐漸消失,未來將會(hui) 設定出一種新式的平衡。”
同時,ICOs 的增長見證了股本代幣和效用代幣兩(liang) 種產(chan) 品不同的發展方向。2017 年大部分 ICOs 發布了效用代幣,這種代幣給用戶預先提供了今後的產(chan) 品或者服務,並可以像 Kickstarter 一樣讓消費者在平台上購買(mai) 產(chan) 品。
通過效用代幣 ICOs,創業(ye) 企業(ye) 可以為(wei) 區塊鏈項目的開發而籌集資金。最重要的是,用戶可以通過未來通道憑借十分優(you) 惠的價(jia) 格購買(mai) 到今後的服務或者產(chan) 品。
股本代幣則通常和債(zhai) 務、公司股票一樣代表持有人對一項資產(chan) 的所有權。本質上,這意味著民營企業(ye) 可以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同跳過傳(chuan) 統的股票首次公開發行( IPO ),直接進入公共資本市場,向區塊鏈發行股票並授予投票權。
這種代幣同借貸方生成的代幣相結合,代表與(yu) 公司有關(guan) 的債(zhai) 務、貸款或可轉換債(zhai) 券,並被允許在高流動性環境下進行交易。
在被問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否有意向區分效用代幣和股本代幣時,Ismail 還強調:“僅(jin) 僅(jin) 發布非證券的效用代幣的話,這份招股說明書(shu) 是沒有強製要求的。因為(wei) 新加坡的法律規定,如果發行內(nei) 容涉及到證券有關(guan) 的內(nei) 容,招股說明書(shu) 就必須向監管機構發出並提交申請。不過假如證券發行涉及金額不大(給預定義(yi) 列表的投資者少於(yu) 500 萬(wan) 新元)或者是純粹為(wei) 機構投資者、授信投資者提供的話,招股說明書(shu) 的相關(guan) 要求也會(hui) 得到一定的豁免。”
考慮到像 Waves 和 Quoine Liquid 這樣平台的出現,企業(ye) 可以設計自己獨特的數字代幣,上市代幣的流動性也因此得到了快速的提升。Ismail 堅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其他的監管機構會(hui) 出於(yu) 興(xing) 趣的考慮允許 ICOs 的發展,並對這個(ge) 領域的變化做出合適的反應。
“毋庸置疑的是,未來給 ICOs 提供輔助服務的平台將會(hui) 出現。當前的資本對建立代幣交易所有著非常大的興(xing) 趣,這將方便 ICO 代幣的上市和流通。現在也出現了 ICO 專(zhuan) 家顧問這種職業(ye) 。馬來西亞(ya) 的銀行Negara 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近期都宣布了對虛擬貨幣監控的預期監管,尤其是考慮到其中洗錢及恐怖融資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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