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30日稱,根據即將於(yu)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我國將推出銀行間外匯市場嚐試做市業(ye) 務,降低非做市商開展做市競爭(zheng) 準入門檻。
外匯局稱,為(wei) 進一步發揮市場在做市商選擇中的重要作用,適應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產(chan) 品不斷豐(feng) 富、商業(ye) 銀行市場定位日益細分的新形勢,2010年8月外匯局發布新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推出銀行間外匯市場嚐試做市業(ye) 務,降低非做市商開展做市競爭(zheng) 準入門檻;建立做市商分層製度,提高遠期掉期等衍生市場流動性和交易效率;完善做市商優(you) 勝劣汰考核機製,增強做市商做市積極性。
2006年1月,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製度,做市商根據自身的風險能力和市場判斷持續提供買(mai) 賣雙向報價(jia) 。截至2010年6月末,26家商業(ye) 銀行成為(wei) 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
外匯局同日公布了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名單,核準中國銀行等26家即期做市商和18家遠期掉期做市商。瑞穗實業(ye) 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等7家商業(ye) 銀行取得即期嚐試做市資格,招商銀行等12家商業(ye) 銀行取得遠期掉期嚐試做市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