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支持涉外經濟穩步發展,進一步推進貿易便利化,經過近半年在七個(ge) 地區的試點,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guan) 於(yu) 實施進口付匯核銷製度改革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jue) 定自2010年12月1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nei) 推廣實施進口付匯核銷製度改革。
改革的主要內(nei) 容為(wei) :一是企業(ye) 的正常業(ye) 務無需再辦理現場核銷手續,貿易項下對外支付得到極大便利;二是取消銀行為(wei) 企業(ye) 辦理進口付匯業(ye) 務的聯網核查手續,減輕銀行負擔,便利銀行日常業(ye) 務操作;三是外匯局對企業(ye) 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信息在全國範圍內(nei) 實現共享,企業(ye) 異地付匯無需再到外匯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四是外匯局利用“貿易收付匯核查係統”,以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對異常交易主體(ti) 進行現場核查,確定企業(ye) 分類考核等級,並實施分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