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總工會(hui) 宣布,今年年底前,本市企業(ye) 法人單位建會(hui) 率要達到60%以上,到2012年年底,企業(ye) 普遍建立工會(hui) 組織,職工入會(hui) 率達到92%以上,各類已建工會(hui) 的企業(ye) 將全麵推行工資集體(ti) 協商。對於(yu) 生產(chan) 經營困難的企業(ye) ,擬協商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製,確保職工權益不受侵害。
據介紹,企業(ye) 工會(hui) 將根據企業(ye) 的不同規模、不同經營狀況等確定不同的協商工資重點。對生產(chan) 經營困難的企業(ye) ,要突出協商工資的按時足額支付,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製。
市總工會(hui) 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目前,生產(chan) 經營正常的企業(ye) 中的工資集體(ti) 協商開展比較順利,但在市場化的經濟環境中,不排除有企業(ye) 出現經營困難甚至破產(chan) 等情況,此時職工的權益更需要得到保障。該負責人表示,困難企業(ye) 工資支付保障製度相關(guan) 細則正在進一步論證和製定中,條件成熟時將公布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