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guan) 總署近期發布了2010年第46號公告,再次明確了進口基礎油消費稅征收細節。在這次改變中,密度成為(wei) 恒定的值,一噸基礎油直接換算成1126升,即1噸基礎油消費稅額為(wei) 1126元。
海關(guan) 總署此次規定:對於(yu) 進口的“潤滑脂(稅號:27101992)”和“潤滑油基礎油(稅號:27101993)”,第二法定計量單位(升)統一按“1千克=1.126升”的公式由第一法定計量單位(千克)換算後向海關(guan) 申報並計征進口環節消費稅。申報重量時不應扣除含水量。
按公式來算,密度成為(wei) 恒定的值,即0.888。那麽(me) 密度高於(yu) 等於(yu) 0.888的基礎油,如高粘度基礎油500SN等,消費稅額將略有上漲。不過由於(yu) 目前基礎油密度普遍低於(yu) 0.9,因此,對於(yu) 密度高於(yu) 等於(yu) 0.888的基礎油實際上僅(jin) 有10元/噸左右的漲幅,影響較小。而對於(yu) 密度小於(yu) 等於(yu) 0.888的基礎油,如低粘度基礎油150SN等,消費稅額將有較大幅度的下滑。對此,江蘇某進口貿易商表示,低粘度基礎油消費稅一般能減少50-100元/噸左右。對於(yu) 進口基礎油來說,絕對是利好消息。
這一次的消費稅征收,僅(jin) 限在進口基礎油,並不包含國產(chan) 基礎油方麵。國產(chan) 基礎油在實際驗收時,仍會(hui) 測量其實際密度來為(wei) 作為(wei) 收繳消費稅的基準。因此,此次進口基礎油稅額減少後,進口基礎油相對於(yu) 國產(chan) 基礎油的競爭(zheng) 力將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