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機來勢凶猛,陸續席卷美國、歐洲、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場,波及到各國的實體(ti) 經濟。麵對國際金融市場大幅萎縮,海外企業(ye) 進口需求不斷減 少、歐美市場衰退等諸多不利情況,國內(nei) 出口企業(ye) 開始轉換思路,開拓南美、非洲等新興(xing) 市場,試圖通過新興(xing) 市場的增長來彌補發達市場的下降,借助市場多元化減 小金融危機的影響。然而由於(yu) 新興(xing) 國家大部分地區政局不穩、經濟落後,加之法律製度不夠完善,信用環境普遍偏差,導致出口風險也大大增加。本文以兩(liang) 則真實發 生的非洲拖欠案為(wei) 例,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介紹總結經驗得失,以期對國內(nei) 企業(ye) 出口非洲等新興(xing) 國家時的風險防範有所啟示。
案情介紹
● 案例一:
國內(nei) 出口企業(ye) A公司於(yu) 2009年8月10日向尼日利亞(ya) 買(mai) 家B公司出運1票貨物,發票金額26萬(wan) 美元,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為(wei) LC30 天,開證行為(wei) 尼日利亞(ya) H銀行。開證行於(yu) 2009年8月24日簽收單據後未提出不符點,也一直未付款。A公司通過其通知行向尼日利亞(ya) H銀行多次交涉未果,由於(yu) 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A公司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保”)通報了可能損失並委托代為(wei) 進行海外追討。
中國信保介入調查, 根據UCP600規定,開證行在收到單據翌日起最長不超過5個(ge) 工作日,必須對單據進行審核。開證行簽收單據審核後並未提出不符點,但卻遲遲不履行付款義(yi) 務。後經國內(nei) 通知行發報文催款,開證行卻表示要待買(mai) 家將款項存入開證行後方能付款。由於(yu) 開證行拒絕按照信用證流程承擔付款責任,拖欠貨款近兩(liang) 個(ge) 月,中國信保立即委托尼日利亞(ya) 當地合作律師代為(wei) 處理。
由於(yu) 尼日利亞(ya) 法律體(ti) 係不完善,政府操作不夠透明,有時可能與(yu) 部分當地企業(ye) 勾結,導致我國企業(ye) 出口尼日利亞(ya) 風險大大增加,出險後收回欠款的難度也顯著加大。海外合作律師在尼日利亞(ya) 當地與(yu) 政府保持著良好關(guan) 係,對於(yu) 當地債(zhai) 務人的特點了如指掌,所以在遇到類 似案件時,都能靈活解決(jue) 。關(guan) 於(yu) 本案,律師指出,尼日利亞(ya) 確實有部分銀行與(yu) 企業(ye) 串通而拖欠貨款,即使信用證方式付款也存在一定風險。由於(yu) 律師在尼日利亞(ya) 與(yu) 央 行有長期的合作關(guan) 係,在接到本案後,律師及時與(yu) 尼日利亞(ya) 央行工作人員取得聯係,並向央行發送了詢問函。由於(yu) 開證行對單據進行了審核,並在合理時間內(nei) 未提出 不符點,無論B公司是否向開證行付款,開證行在信用證到期後都有義(yi) 務按時付款。央行在了解此事後,立即強製開證行進行付款。最後,通過近半個(ge) 月的溝通,開 證行終於(yu) 向A公司支付了全部貨款,本案在律師的協助下順利解決(jue) 。
●案例二:
國內(nei) 出口企業(ye) C公司於(yu) 2009年5月22日向安哥拉買(mai) 方D公司出 運了兩(liang) 票貨物(汽車),涉及發票金額180餘(yu) 萬(wan) 美元,支付方式為(wei) OA90天。D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50%的預付款,提貨後未按時支付餘(yu) 款,雖經C公司多番催討陸續支付部分欠款,但仍拖欠76萬(wan) 美元。在多方追討無果的情況下,C公司將本案委托中國信保代為(wei) 進行海外追收。
在追收人員通過電 話、郵件、傳(chuan) 真等多種方式向買(mai) 家發出催討函並要求其對欠款事宜作出合理解釋後,買(mai) 家立即回複,提出由於(yu) 受國際金融危機及安哥拉央行外匯管製等因素影響而拖 欠C公司貨款。為(wei) 進一步核實案件情況,追收人員對本案材料進行了仔細審理和分析,經調查確認安哥拉當地政府確實在一段時間內(nei) 加強了外匯管製。考慮到買(mai) 家拖 欠原因基本屬實且有一定償(chang) 付意願,追收人員據此判斷本案有望經過自追迫使買(mai) 方還款。果然,在追收人員持續施壓下,很快獲得了買(mai) 方D公司書(shu) 麵付款承諾,考慮到買(mai) 方存在實際付款障礙,相應給予了一個(ge) 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間追收人員一直積極跟進本案,關(guan) 注安哥拉的外匯管製情況,及時向買(mai) 方施加壓力。最後,在外匯管製放鬆後,D公司陸續向C公司償(chang) 還了本案剩餘(yu) 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