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的太陽能玻璃作出“雙反”終裁。記者從(cong) 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局獲悉,在本次“雙反”調查中,[美國公司注冊(ce) ]除信義(yi) 光伏產(chan) 業(ye) (安徽)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和合光伏玻璃技術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萊特光伏玻璃集團、上海平板玻璃有限公司、河南裕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8家合作公司外,中國企業(ye) 普遍獲得反傾(qing) 銷稅率25%,反補貼稅率17.1%。
“去年2月,歐盟開始對我們(men) 的產(chan) 品進行反傾(qing) 銷立案調查,2個(ge) 月後展開反補貼立案調查。”河南裕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透露,“在走完一係列應對程序後,我們(men) 獲得了較低的單獨稅率,反傾(qing) 銷終裁稅率為(wei) 0.4%,反補貼終裁稅率為(wei) 16.7%。”
現階段,我國已經成為(wei) 世界最大的光伏產(chan) 品製造國與(yu) 出口國。國內(nei) 原片主要生產(chan) 企業(ye) 有信義(yi) 、福萊特以及安彩高科,鍍膜玻璃的生產(chan) 企業(ye) 有亞(ya) 瑪頓、秀強股份,其中福萊特超白壓延玻璃日熔量可達2300噸、信義(yi) 集團日熔量達2000噸。上述兩(liang) 家龍頭企業(ye) 產(chan) 能占到國內(nei) 總產(chan) 能的39%左右。由於(yu) 福萊特在調查過程中未給予積極回應,獲得的反傾(qing) 銷初裁稅率為(wei) 42.1%,終裁稅率為(wei) 29.3%,雖然有所降低,但也高過25%的普遍稅率。
據悉,2013年11月,歐盟委員會(hui) 宣布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我國太陽能玻璃產(chan) 品征收17.1%至42.1%的臨(lin) 時反傾(qing) 銷稅,並於(yu) 11月28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為(wei) 6個(ge) 月。此前與(yu) 調查組密切配合的企業(ye) 享受了較低稅率,如浙江和合光伏玻璃技術有限公司等獲得了32.3%的反傾(qing) 銷稅,其他中國太陽能玻璃廠商則獲得42.1%的反傾(qing) 銷稅。
“從(cong) 歐委會(hui) 發布的終裁結果來看,相比初裁稅率有所降低。”裕華新材料上述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歐盟委員會(hui) 在發布初裁結果前的調查中發現,該地區內(nei) 部太陽能玻璃市場規模縮小至2.72億(yi) 美元。與(yu) 此同時,中國太陽能玻璃的市場份額從(cong) 2009年的6.2%增長至2012年的30%。”
歐委會(hui) 指出,[英國公司注冊(ce) ]在2009年至2012年的4年時間裏,大量歐洲太陽能玻璃廠商被迫停產(chan) 或者出售生產(chan) 設備,而這與(yu) 中國太陽能玻璃銷售量的激增有極大關(guan) 係。
“在這種情況下,歐盟方麵認定中國太陽能玻璃生產(chan) 廠商存在傾(qing) 銷行為(wei) ,對當地企業(ye) 造成‘實質性損害’。此外,正是在去年8月,中歐就光伏貿易摩擦達成共識,歐盟對中國出口的太陽能電池進行了‘雙限’,即限定最低價(jia) 格以及數量。”裕華新材料工作人員表示。
歐盟發難新能源
不僅(jin) 僅(jin) 針對中國,歐盟近年來頻繁對外使用貿易救濟工具,意在為(wei) 國內(nei) 新能源產(chan) 業(ye) 創造發展空間。
此前,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hui) 議發布的《可再生能源貿易救濟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指出,2008年至今,世界範圍內(nei) 發起的針對生物燃料、太陽能和風能產(chan) 品的反傾(qing) 銷案和反補貼案中,一半貿易救濟措施涉及太陽能產(chan) 品。其中,歐盟啟動的貿易救濟調查最多,共計18起,占案件總數的2/3,美國和中國分別為(wei) 8起和5起。
《報告》數據顯示,2012年至2013年,全球各個(ge) 國家共對綠色產(chan) 品發起41起貿易救濟案件,涉案金額高達320億(yi) 美元,其中26起為(wei) 反傾(qing) 銷調查,15起為(wei) “雙反”調查,適用貿易救濟措施呈加速態勢,與(yu) 國際及各國有關(guan) 氣候變化和環境保護政策相悖。
目前,全球綠色產(chan) 品貿易額年均為(wei) 9550億(yi) 美元,反傾(qing) 銷和反補貼的懲罰性關(guan) 稅征收對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影響很大,每年將導致貿易額減少140億(yi) 美元,由於(yu) 反傾(qing) 銷和反補貼的有效期為(wei) 5年,貿易救濟調查導致全球貿易額年均損失680億(yi) 美元。
“出現這種現象並不奇怪。[注冊(ce) BVI公司]在歐盟傳(chuan) 統優(you) 勢產(chan) 業(ye) ,中國企業(ye) 出口產(chan) 品可以說沒有任何優(you) 勢,但是新能源產(chan) 品則不同。在太陽能產(chan) 業(ye) 領域,各個(ge) 國家起步相差無幾,發展速度基本持平,規則尚未形成,靠技術屏蔽外來企業(ye) 很難實現,使用貿易救濟工具成為(wei) 每個(ge) 國家的首選的限製進口方式。中國企業(ye) 要想在新能源領域實現對外發展,還會(hui) 遭遇不少摩擦,企業(ye) 要做好準備積極應對。”裕華新材料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