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外匯局發布了《關(guan) 於(yu) 完善銀行貿易融資業(ye) 務外匯管理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匯發[2013]44號,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加強貿易融資外匯管理,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逐步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跨境資金流動監管體(ti) 係。
在跨境資金流動監管體(ti) 係中,我國的外匯指定銀行扮演著舉(ju) 足輕重的角色。外匯指定銀行是我國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的主渠道,幾乎全部的出口收款和97%的進口付款均是通過銀行結算渠道完成的,其中八成以上又是通過各類中資銀行辦理的。而在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ye) 務的同時,外匯指定銀行還承擔著代位監管的職責,因此,它們(men) 不但是國際貿易資金結算的主要通道,更是執行外匯管理政策的關(guan) 鍵環節。
應該說,在日常業(ye) 務中,絕大多數外匯指定銀行都能將代位監管與(yu) 商業(ye) 化經營的利潤導向較好地統一起來,對於(yu) 維護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有少數銀行過於(yu) 追求商業(ye) 化目標而忽視了國家整體(ti) 經濟利益,放鬆了外匯收支真實性審查責任。對此,外匯局近年曾多次有針對性地展開銀行外匯業(ye) 務的檢查,處置了不少違規案例。
針對銀行代位監管存在的問題,為(wei) 進一步提高銀行真實性審查的效率,外匯管理部門在不斷深化外匯管理體(ti) 製的改革中主動轉變管理方式、大幅簡政放權,進一步為(wei) 外匯指定銀行創立良好的業(ye) 務經營和公平競爭(zheng) 環境。特別是2012年8月推出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大幅整合了在銀行真實性審查中按照貿易行為(wei) 詳盡列舉(ju) 單證的100多個(ge) 規範性文件,重點強調銀行“應當對企業(ye) 提交的貿易進出口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yu) 貿易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要求“金融機構應當查詢企業(ye) 名錄和分類狀態,按規定進行合理審查,並向外匯局報送貿易外匯收支信息”。這樣,銀行審查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真實性,就無需再按照“列舉(ju) 式”規定,對所有企業(ye) 的單證齊備性及其表麵狀況進行查驗,而是可以根據企業(ye) 的合規性狀況,以及銀行對客戶了解的程度和對其業(ye) 務的認知程度,進行差別化的單證審查。這一規定將銀行的真實性審核職責與(yu) 銀行商業(ye) 化經營中“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和盡職審查的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一方麵強化了銀行的審查責任,另一方麵也給予了銀行更多服務客戶的空間。銀行可以在為(wei) 優(you) 質客戶提供更多結算和融資便利的同時,更為(wei) 詳盡和深入地審查風險較高客戶的貿易收支真實性,穩健拓展業(ye) 務。
改革一年多來,絕大多數銀行主動調整內(nei) 部管理和操作流程,抓住管理改革機遇,為(wei) 進出口企業(ye) 提供了更為(wei) 優(you) 質的服務,有力促進了我國對外貿易的平穩、健康發展。不少銀行已經將外匯局對進出口企業(ye) 的分類結果作為(wei) 銀行融資授信審查的重要參考因素,在有效控製授信風險、更好服務客戶的同時,也較好地履行了審查貿易真實性的代位監管職責。
然而,近一段時間,一方麵我國經濟逐步企穩回升,但境內(nei) 融資成本仍居高不下;另一方麵,美聯儲(chu) QE退出延後,全球資金供給仍維持寬鬆,人民幣升值預期重現,且境內(nei) 外市場正利差仍然比較突出。這使我國的跨境融資套利交易規模不斷放大,突出表現為(wei) 一些套利者以虛構的貨物交易為(wei) 基礎,利用境內(nei) 銀行擔保獲得境外融資,並借貨物貿易渠道調回境內(nei) 結匯,從(cong) 而達到獲取利差、匯差的目的。而此類套利交易又往往基於(yu) 銀行對企業(ye) 的授信,或以企業(ye) 提供的貨權(如大宗商品項下)或保證金為(wei) 質押,通過遠期信用證、協議付款等結算工具,循環交易,具有杠杆放大效應。
針對上述情況,為(wei) 了遏製無真實交易背景的貿易融資行為(wei) ,促進銀行融資業(ye) 務支持實體(ti) 經濟健康發展,外匯局發布了《通知》。《通知》的實施,[注冊(ce) 盧森堡公司條件]一方麵有利於(yu) 維護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場環境,遏製社會(hui) 資金“脫實向虛”,切實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另一方麵也有利於(yu) 維護宏觀經濟、金融穩定,支持我國對外貿易持續、健康發展。
為(wei) 進一步了解新政內(nei) 涵,本刊記者對話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司長杜鵬。
C=《中國外匯》 D=杜鵬
C:《通知》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D:《通知》重申了銀行貿易融資業(ye) 務應遵循真實性原則,並進一步明確了管理要求。其主要內(nei) 容包括以下幾方麵:
一是要求銀行完善貿易融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銀行應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加強對貿易融資、特別是遠期貿易融資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查,積極支持實體(ti) 經濟真實貿易融資需求,防止企業(ye) 虛構貿易背景套取銀行融資。銀行應加強內(nei) 控督導,及時報告可疑交易,嚴(yan) 禁變通執行或協助規避外匯管理規定。外匯局加大對銀行進行貿易融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的監測力度,評估銀行交易盡職審查情況,必要時實施現場核查或檢查。
二是加強了企業(ye) 的分類管理,以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強調企業(ye) 貿易外匯收支應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外匯局將加大對貿易收支異常企業(ye) ,特別是遠期貿易融資規模異常增長且具有典型套利交易特征企業(ye) 的監測核查力度,按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有關(guan) 規定進行分類管理:對守法合規的企業(ye) 繼續給予最大程度的便利化支持,對列為(wei) B類或C類的企業(ye) 予以重點監管。
三是加大了對銀行、企業(ye) 違規行為(wei) 的處罰力度。銀行未充分履行審查職責的,外匯局將進行風險提示或按照有關(guan) 規定予以處罰;對企業(ye) 有關(guan) 違規行為(wei) ,外匯局依照有關(guan) 法規,區分不同情形,分別以外匯非法流入、非法結匯、非法套匯或逃匯定性處罰。銀行、企業(ye) 有關(guan) 行為(wei)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C:為(wei) 什麽(me) 會(hui) 突出強調對銀行貿易融資業(ye) 務的管理要求?
D:今年以來,我國貨物貿易跨境收支走勢變化較大,前4個(ge) 月資金快速流入,6月份開始連續三個(ge) 月淨流出,9~10月資金流入勢頭重現,近兩(liang) 個(ge) 月貿易結售匯順差與(yu) 進出口順差的差額合計294億(yi) 美元。其中,跨境貿易融資是實現資金淨流入不可忽視的渠道,通過跨境融資進行套利的行為(wei) 占到相當比例。在貨物貿易日常監管以及轉口貿易核查和專(zhuan) 項檢查工作中,也發現銀行貿易融資業(ye) 務中存在不少問題。例如,有的貿易融資行為(wei) ,進出口貿易多為(wei) 幌子,杠杆撬動銀行融資,循環套取境內(nei) 外利差、匯差才是其真實目的;有的出口貿易融資業(ye) 務缺乏真實貿易背景,其用於(yu) 押匯、保理等貿易融資的出口報關(guan) 單存在篡改或重複使用現象;還有的銀行推出脫離真實交易背景的本外幣掉期業(ye) 務,所采用的“即期購匯+美元質押存款+遠期結匯”的組合形式擴大了即期結匯量。部分銀行資金“脫實向虛”的利益導向,嚴(yan) 重違背了貿易真實性的外匯管理原則。
我們(men) 認為(wei) ,市場主體(ti) 在從(cong) 事真實貿易的同時,借助銀行融資渠道賺取利差、匯差,某種程度上是當前境內(nei) 外兩(liang) 個(ge) 匯率和正利差等原因造成的企業(ye) 資金擺布的趨利活動。但在此過程中,也出現了用虛假單證進行違規融資的現象,甚至有很大比例的進出口企業(ye) 純粹以套利為(wei) 目的反複虛構貿易。這在宏觀層麵、總量層次上將會(hui) 產(chan) 生不容忽視的負麵影響:一是會(hui) 助長異常資金流入,增大外匯儲(chu) 備壓力,影響宏觀貨幣調控的效力;二是將誘使社會(hui) 資金“脫實向虛”,造成銀行資金“空轉”,擠占實體(ti) 經濟融資空間;三是隨著信用鏈條加長,在資金價(jia) (1240.00, 3.60, 0.29%)格等市場條件發生大幅波動時,國內(nei) 銀行體(ti) 係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法律風險都可能加大。對此,外匯管理部門有責任對銀行進行針對性的風險警示,並相應強化貿易融資業(ye) 務的管理要求。
C:自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之後,外匯局對企業(ye) 實施了分類監管。此次《通知》也提到,對列為(wei) B類或C類的企業(ye) 將予以重點監管,具體(ti) 會(hui) 怎樣做?
D:今後外匯局將加強對B、C類企業(ye) 的交易審查。依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B類企業(ye) 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ye) 務,要向銀行提交規定的單據並接受電子數據核查,延期收付款期限不能超過90天;轉口貿易收支要在同一銀行,且需先支後收,並同為(wei) 外幣或人民幣,收支差額超比例的要事前登記,收支日期間隔不能超過90天。C類企業(ye) 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ye) 務要事前逐筆登記,不得辦理90天以上的遠期信用證、海外代付等進口貿易融資業(ye) 務,[盧森堡公司注冊(ce) 完成後的資料]不得辦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付款、托收業(ye) 務,不得辦理轉口貿易外匯收支。銀行要按照上述規定,對B、C類企業(ye) 的貨物貿易收支實施嚴(yan) 格監管。此外,對於(yu) 辦理業(ye) 務存在疑點或異常的A類企業(ye) ,也要從(cong) 了解客戶、審慎監管的原則出發,進行負責的合理性審查。
C:今年4月,外匯局啟動了打擊虛假轉口貿易專(zhuan) 項行動,在淨化貿易發展環境、遏製跨境投機交易方麵取得了顯著成效。從(cong) 目前發現的案例看,以套利交易為(wei) 目的的貿易融資業(ye) 務有什麽(me) 特點?
D:通過日常監管及核查發現,這類貿易融資業(ye) 務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融資期限較長,多為(wei) 90天以上,或雖短於(yu) 90天,但通過展期或敘作其他貿易融資業(ye) 務達到拉長期限的效果;二是融資業(ye) 務具有頻率高、規模大、交易對手相對集中或為(wei) 關(guan) 聯企業(ye) 、貿易收支中外匯與(yu) 人民幣比重錯配較為(wei) 突出等特點;三是融資對應商品具有(但不限於(yu) )自身價(jia) 值高或生產(chan) 的附加值高、體(ti) 積小易於(yu) 運輸或包裝存儲(chu) 易於(yu) 標準化等特點,如黃金製品、集成電路等電子產(chan) 品、化工原料、有色金屬等;四是通過轉口貿易、轉賣(指經由海關(guan) 特殊監管區域的貨物進口並轉售出口)等形式開展對外貿易活動。
C:銀行要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戶”這一要求,在其日常業(ye) 務經營中,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D:貿易融資業(ye) 務涉及到授信或擔保,銀行需要對客戶開展盡職調查,了解並核實企業(ye) 的生產(chan) 經營、財務狀況、行業(ye) 特點、產(chan) 品和市場等情況。銀行應當將授信盡職工作與(yu) 貿易融資業(ye) 務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查結合起來,要確認企業(ye) 申請的融資業(ye) 務具有真實背景、符合外匯管理規定;要通過比對,確認貿易融資的金額和期限與(yu) 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或進出口貿易的規模、周期等具有相關(guan) 性、合理性、一致性。
日常監管發現,部分銀行基層網點存在為(wei) 完成考核指標而放鬆審查要求的情況,導致“了解你的客戶”流於(yu) 形式。有的銀行從(cong) 業(ye) 人員認為(wei) ,隻要企業(ye) 提供了保證金質押,融資或擔保,就沒有信用風險,還可為(wei) 銀行增加中間業(ye) 務收入的同時,擴大存款規模,壓低存貸比指標。由此導致為(wei) 企業(ye) 貿易融資業(ye) 務私開“綠燈”,個(ge) 別銀行還協助客戶設計套利交易路徑、規避外匯管理規定。更嚴(yan) 重的是,有的銀行在為(wei) 客戶跨境融資套利交易提供擔保、承擔違約付款責任的同時,還通過結構性存款、理財產(chan) 品等形式,將保證金轉而投放於(yu) 信托貸款等高風險資產(chan) 領域,打通了跨境套利交易與(yu) 境內(nei) 投機活動的通道。這些行為(wei) 在局部和短期內(nei) 確實達到了擴大市場份額、提高經營業(ye) 績的效果,卻忽視了對銀行體(ti) 係整體(ti) 性、係統性風險的潛在影響。各大銀行總行應當從(cong) 宏觀審慎角度出發,健全業(ye) 務管理機製,完善內(nei) 部審計監督,促進銀行基層切實履行貿易融資業(ye) 務真實性、合規性審查職責,提高識別可疑交易的主動性和敏感性。
C:下一步還會(hui) 采取哪些措施確保銀行積極配合外匯局的監管工作?
D:下一步,外匯局將加大對銀行進行貿易融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的的監測力度;對於(yu) 貿易融資業(ye) 務規模較大且遠期業(ye) 務占比較高的銀行,外匯局會(hui) 抽樣檢查一定比例的銀行業(ye) 務資料,對銀行進行交易真實性、合規性審查的履職情況做出評估。對於(yu) 評估結果不佳的銀行,外匯局將實施現場核查或進行外匯檢查。銀行要積極配合外匯局的監測抽查、現場核查或檢查工作。對於(yu) 阻撓或拒不接受外匯局現場核查或檢查,或在業(ye) 務抽查或現場核查過程中發現有為(wei) 企業(ye) 辦理貿易融資業(ye) 務未充分履行審查職責的銀行,外匯局將向其進行風險提示,構成違規的將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