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公布,於(yu) 12月15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終止徵收反傾(qing) 銷稅和反補貼稅。
此前,中國於(yu) 2011年12月14日決(jue) 定實施上述雙反措施,為(wei) 期2年;並在今年6月18日提出終止,在規定時限內(nei) 未收到期終複審申請,[文萊國家工商會(hui) ]故決(jue) 定終止稅項雙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