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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歐盟挑起中歐最大貿易摩擦案

 7月1日從(cong) 歐盟網站獲悉,針對調查產(chan) 品——無線寬域網絡調製解調器(簡稱“WWAN”),歐盟同時發布了對中國的反傾(qing) 銷調查公告和麵向多個(ge) 國家的保障措施調查公告。中國成為(wei) 唯一一個(ge) 遭受雙案調查的國家。

  歐盟委員會(hui) 網站顯示,此次被調查產(chan) 品為(wei) 無線寬域網絡調製解調器,歐盟海關(guan) 編碼為(wei) 84718000和85176200。起訴方為(wei) 比利時O ption公司,其在申訴書(shu) 中稱自己是涉案產(chan) 品歐盟唯一生產(chan) 商。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當天就此發表談話表示,該案係歐盟首次對中國產(chan) 品同時發起反傾(qing) 銷調查及保障措施調查,涉及我企業(ye) 1000餘(yu) 家,涉案金額約41億(yi) 美元。

  “這應該是迄今為(wei) 止歐盟對我國發起的最大反傾(qing) 銷案。去年全年我國遭受到的來自所有國家的貿易救濟調查總金額為(wei) 126億(yi) 美元,而這一起就超過了40億(yi) 美元,金額非常大。”對外經貿大學屠新泉教授告訴記者,更為(wei) 罕見的是,歐盟竟然同時對我國發起保障措施,“在我印象中,迄今為(wei) 止還沒有碰到過這樣的雙調查案例。”屠新泉說,這也就意味著“一種損害,兩(liang) 種補償(chang) ”,會(hui) 造成對損失的重複計算,從(cong) 而達到加倍處罰的效果。

  屠新泉進一步表示,保障措施是針對對方國出口數量增長過快發起的,往往不涉及傾(qing) 銷等不公平競爭(zheng) 的問題。由於(yu) 保障措施需要雙方達成補償(chang) 協議,實施有難度,在國際上很少使用。而歐盟此次對包括我國在內(nei) 的很多國家同時發起保障措施、又針對我國發起反傾(qing) 銷調查,這和美國多次發起“雙反”調查的示範效應不無關(guan) 係。

  不公平責難隻為(wei) 保護其本國企業(ye) 技術領先地位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朱其亮向記者指出,目前華為(wei) 和中興(xing) 等國內(nei) 企業(ye) ,已經成為(wei) 歐美電信運營商的主要設備供應商。尤其是在華為(wei) 獲得了北歐等國家4G網絡的建設合同後,國內(nei) 企業(ye) 在歐美市場的技術領先地位進一步鞏固。但這也擠壓了歐美廠商的生存空間,自然會(hui) 引來競爭(zheng) 者的不滿。

  “歐美政府所謂的'傾(qing) 銷’,其實隻是一個(ge) 借口,更多的是為(wei) 了保住歐美企業(ye) 的技術領先地位。”中興(xing) 通訊研究部研究員邱昊向記者透露,國內(nei) 的廠商這幾年技術水平提升很快,大有超越歐美廠商的趨勢。調研公司Infonetics數據顯示,2009年,華為(wei) 以22.1%的全球市場份額,超越諾基亞(ya) -西門子位列行業(ye) 第二,而中興(xing) 全年以12.6%的全球市場份額,超越阿爾卡特朗訊,居行業(ye) 第四。麵對中國企業(ye) 在歐美市場的開拓勢頭,歐美有所忌憚,因此才會(hui) 發起種種 “責難”。

  邱昊說,隨著4G網絡被提上日程,國內(nei) 企業(ye) 在LT E技術上的優(you) 勢越發明顯,這肯定會(hui) 引起歐美廠商的注意。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表示,無線寬域網絡調製解調器屬於(yu) 不斷更新的高科技產(chan) 品,中國產(chan) 品促進了技術進步並創造了新的市場,也給消費者帶來了福利。歐盟對一種產(chan) 品同時發起兩(liang) 種救濟措施調查,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yi) 做法,是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幹擾正常貿易,不僅(jin) 阻礙歐盟自身經濟複蘇進程,也損害中方利益,更不利於(yu) 科學技術發展。

  業(ye) 內(nei) 人士分析,本次歐盟對我展開的“雙案調查”,看似隻是一起個(ge) 案,但結合之前歐美和印度等國對我電信設備發起的種種“責難”,讓人有理由相信,在這背後是歐美廠商出於(yu) 自身利益的自我保護,以及對我國企業(ye) 日益增長的技術實力的高度警惕。事實上,不光是電信設備,中國在自身產(chan) 業(ye) 競爭(zheng) 力不斷提升的過程中,很多技術等層麵有所創新的產(chan) 品都遭受過類似的歧視性保護措施,隻不過,歐盟此次發起的雙案調查手段更加赤裸,損害更加嚴(yan) 重。

  政府協會(hui) 多方積極回應呼籲企業(ye) 配合應訴

  記者注意到,就在歐盟網站發布公告的同時,商務部公平貿易局網站於(yu) 北京時間6月30日18點40分也發布了這條消息,以警示相關(guan) 企業(ye) 注意。7月1日,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又公開回應稱“中方將按照WT O規則密切關(guan) 注案件進展,並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7月1日當天,機電進出口商會(hui) 發布帶有“特急”字眼的緊急通知,召集相關(guan) 企業(ye) 共同召開全國緊急應訴會(hui) 。“鑒於(yu) 本案是反傾(qing) 銷與(yu) 保障措施雙案同時進行調查,在有限的時間內(nei) 涉案企業(ye) 應對工作成倍增長。”“本次會(hui) 議十分重要,請各涉案企業(ye) 負責人務必派員參加。”通知中稱。

  從(cong) 機電進出口商會(hui) 獲悉,機電進出口商會(hui) 已經於(yu) 6月21日向各有關(guan) 企業(ye) 發出過本案預警通知。根據本案反傾(qing) 銷立案公告,涉案企業(ye) 應於(yu) 立案後15天內(nei) 與(yu) 調查機關(guan) 聯係,獲取調查問卷,並於(yu) 立案後37天將問卷填寫(xie) 完畢提交調查機關(guan) 。根據本案保障措施立案公告,涉案企業(ye) 應於(yu) 立案後10天內(nei) 與(yu) 調查機關(guan) 聯係,獲取調查問卷,並於(yu) 立案後21天將問卷填寫(xie) 完畢提交調查機關(guan) 。

  “涉案企業(ye) 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nei) 提交相應問卷,就會(hui) 被調查機關(guan) 認為(wei) 是不合作,其結果就是獲得最高反傾(qing) 銷稅率,企業(ye) 出口將受到致命打擊。”機電進出口商會(hui) 提示說,“在緊急情況下,調查機關(guan) 可以采取臨(lin) 時保障措施,直接提高涉案產(chan) 品關(guan) 稅,這將導致涉案產(chan) 品在短時間內(nei) 就將難以進入歐盟市場。”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李惠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政府牽頭、協會(hui) 組織、企業(ye) 聯合,快速積極回應,是最好的應對方案。企業(ye) 一定要積極配合政府和協會(hui) 的工作,主動提供材料,聯合起來積極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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