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公布的《2013年關(guan) 稅實施方案》中,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關(guan) 稅中,中國出口的鋁土、焦炭、黃磷、螢石、鎂、錳、金屬矽、碳化矽和鋅9種原料產(chan) 品的關(guan) 稅將被取消。據悉,焦炭出口配額也將取消,具體(ti) 時間尚未明確[注冊(ce) 新加坡公司],規範焦炭出口的新製度隨後也將出台。
2009年,美國、歐盟、墨西哥針對中國對上述9種原材料出口實施配額和出口關(guan) 稅的做法向WTO提起訴訟,認為(wei) 此舉(ju) 違反了中國2001年加入WTO時的承諾。2012年1月30日,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DSB)就該案作出裁決(jue) 報告,稱中國不公平地限製了廣泛用於(yu) 鋼鐵、鋁和化工產(chan) 業(ye) 的9種原材料的出口,並稱“中國必須降低出口關(guan) 稅,[新加坡公司注冊(ce) ]解除出口限額”,以符合其作為(wei) 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義(yi) 務。
此次調整的關(guan) 稅正是對這一裁決(jue) 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