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海市和安徽省檢驗檢疫部門在上海簽署合作備忘錄,探索內(nei) 地口岸高效聯合執法機製,發揮聯動把關(guan) 服務優(you) 勢,力促對外貿易便利化。
安徽省每年有56%的進出口貨物從(cong) 上海口岸進出境,今後,這些貨物將享受到更加優(you) 惠、便利的服務。根據合作協議,滬皖兩(liang) 地檢驗檢疫部門將建立和完善進境貨物“口岸報檢、目的地檢驗”、出口貨物“產(chan) 地檢驗、口岸驗放”的業(ye) 務協作機製。調往安徽的進境貨物,在上海口岸完成檢疫後,由安徽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出口貨物在上海口岸驗放過程中,可憑安徽檢驗檢疫部門簽署的“工作聯係單”,對符合放行條件的貨物辦理相關(guan) 手續,保證出口貨物及時放行,並對實施綠色通道製度的企業(ye) 免予口岸查驗,有效提高口岸驗放速度。對符合條件的進出口貨物及進出口企業(ye) ,建立檢驗檢疫直通放行監管模式,在信息共享、聯合把關(guan) 的基礎上,實現對進出口貨物“一次報檢、一次檢驗檢疫、一次放行”,最大限度地促進對外貿易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