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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商務部:ECFA將減少兩岸貿易投資障礙

2010年6月29日,海協會(hui) 與(yu) 台灣海基會(hui) 領導人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liang) 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兩(liang) 岸簽署框架協議,旨在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yu) 投資環境,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yu) 投資關(guan) 係,建立有利於(yu) 兩(liang) 岸經濟共同繁榮與(yu) 發展的合作機製。

該發言人指出,與(yu) 其他區域經濟合作協議相比,框架協議有以下幾個(ge) 特點:

第一,框架協議是具有鮮明的兩(liang) 岸特色的經濟合作協議。一是雙方著眼於(yu) 兩(liang) 岸全局利益,做到了擱置爭(zheng) 議、求同存異、務實協商、合理安排;二是雙方著眼於(yu) 兩(liang) 岸經濟發展的需要,充分考慮彼此關(guan) 切,結合兩(liang) 岸產(chan) 業(ye) 互補性,達成了一個(ge) 規模大、覆蓋麵廣的早期收獲計劃,兩(liang) 岸民眾(zhong) 得以盡早享受貿易自由化的利益;三是大陸方麵充分理解台灣經濟和社會(hui) 的現狀,著眼兩(liang) 岸經濟長遠發展,未涉及台灣弱勢產(chan) 業(ye) 、農(nong) 產(chan) 品開放和大陸勞務人員輸台等問題,體(ti) 現了大陸方麵最大的誠意和善意。

第二,框架協議是開放、漸進的經濟合作協議。框架協議規定,兩(liang) 岸將在框架協議生效後繼續商簽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多個(ge) 單項協議,逐步推進兩(liang) 岸間的進一步開放,最大限度實現兩(liang) 岸經濟優(you) 勢互補,互利雙贏。

第三,框架協議是全麵、綜合的經濟合作協議。框架協議的內(nei) 容涵蓋了兩(liang) 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確定了未來兩(liang) 岸經濟合作的基本結構和發展規劃。框架協議既關(guan) 注協議簽署後帶來的即時的經濟效益,關(guan) 注兩(liang) 岸產(chan) 業(ye) 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提高,更關(guan) 注兩(liang) 岸經濟的長遠發展,關(guan) 注兩(liang) 岸人民的福祉。

這位發言人還指出,框架協議的簽署為(wei) 兩(liang) 岸經濟合作搭建了一個(ge) 製度化的平台,但這隻是兩(liang) 岸製度化合作的開始。今後,兩(liang) 會(hui) 專(zhuan) 家將根據框架協議的規定盡快完成各單項協議的協商,不斷豐(feng) 富和完善框架協議的內(nei) 容,務實推動兩(liang) 岸在各領域建立相應的合作機製,讓兩(liang) 岸人民全麵感受到貿易投資更加自由、便利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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