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終極目標鎖定稀土 我資源出口政策麵臨(lin) 巨大挑戰
當地時間1月30日,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就美國、歐盟、墨西哥訴中國原材料出口限製措施世貿組織爭(zheng) 端案發布裁決(jue) 報告,駁回中國基於(yu) 環境保護或供應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訴請求,終裁我九種原材料出口限製違規。
[注冊(ce) 塞舌爾公司]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這一訴訟案實為(wei) 歐美“投石問路”之舉(ju) ,終裁很可能使歐美很快采取下一步行動:即將我稀土出口限製措施訴諸WTO。
裁決(jue)
WTO認定我原材料出口限製違規
商務部網站1月31日消息,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1月30日就美國、歐盟、墨西哥訴中國原材料出口限製措施世貿組織爭(zheng) 端案發布裁決(jue) 報告。
裁決(jue) 報告顯示,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推翻了關(guan) 於(yu) 中國出口許可、最低出口價(jia) 格要求、出口配額和費用管理等方麵的裁定。但WTO上訴專(zhuan) 家小組維持了初步裁定的核心內(nei) 容,即中國對多種工業(ye) 原材實施出口稅和配額違背了WTO規則,並駁回了中國基於(yu) 環境保護或供應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訴請求。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1月31日就此發表談話表示,對於(yu)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維持專(zhuan) 家組關(guan) 於(yu) GATT第20條(環境保護例外條款)不能適用於(yu) 出口關(guan) 稅抗辯等部分裁決(jue) ,中方感到遺憾。
該負責人指出,出於(yu) 保護環境和可用盡自然資源的需要,[注冊(ce) 薩摩亞(ya) 公司]中國政府近年來加強並不斷完善對部分資源類產(chan) 品,特別是高汙染、高能耗、消耗資源性產(chan) 品的管理。中方認為(wei) ,世貿組織規則既強調貿易自由,也允許成員采取必要手段實現保護資源、環境的政策目標。
該負責人並表示,中方將認真評估世貿組織裁決(jue) ,並根據世貿規則對資源類產(chan) 品實施科學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
2009年6月23日,美國、歐盟正式在WTO框架內(nei) 向中國提出貿易爭(zheng) 端請求,稱中國對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矽、碳化矽、黃磷和鋅共九種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額、出口關(guan) 稅和其它價(jia) 、量控製,違反了中國加入WTO時的承諾,造成世界其它國家在鋼材、鋁材及其它化學製品的生產(chan) 和出口中處於(yu) 劣勢地位。墨西哥於(yu) 8月21日也以類似的理由,提出了貿易爭(zheng) 端請求。
世界貿易組織於(yu) 2009年12月21日決(jue) 定設立一個(ge) 專(zhuan) 家組,調查美國、歐盟和墨西哥三方指控中國限製原材料出口一案。世貿組織專(zhuan) 家組於(yu) 2011年7月5日發布報告認為(wei) ,中國的出口關(guan) 稅與(yu) 入世時的承諾不相符,原材料出口限額的設定也不符合WTO規則。2011年8月31日,中方就原材料限製案向世貿組織爭(zheng) 端解決(jue) 機構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專(zhuan) 家組報告的部分裁決(jue) 。
據悉,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報告與(yu) 專(zhuan) 家組報告將在世貿組織爭(zheng) 端解決(jue) 機構通過後,成為(wei) 生效裁決(jue) 。
後續
歐美下一步行動目標鎖定稀土
WTO對這一訴訟案的裁定受到各方密切關(guan) 注。專(zhuan) 家稱,雖然這次的案件中不涉及稀土產(chan) 品,但這次歐美國家“投石問路”的舉(ju) 動得到WTO支持後,很有可能馬上將稀土出口限製措施訴諸WTO。
“該訴訟為(wei) 美國和歐盟聯手就貿易事務與(yu) 中國展開對抗樹立了榜樣,華盛頓和布魯塞爾方麵均認為(wei) ,這一策略對維持它們(men) 對世界第二大經濟體(ti) 的影響力至關(guan) 重要。”《金融時報》報道稱。
《華爾街日報》此前評論稱:世貿組織的這一決(jue) 定“將為(wei) 美國和歐盟投訴中國稀土材料的出口配額開創先例。”
美國和其他國家將據此決(jue) 定如何向中國施加更大壓力,敦促中國放鬆對稀土出口的限製。美國貿易官員表示,對中國原材料出口限製訴訟的裁定可能將為(wei) 如何針對中國限製稀土出口采取行動提供幫助。美國貿易代表羅恩·柯克(RonKirk)稱,WTO這一裁定對美國來說是個(ge) 巨大勝利。此次WTO的裁定可能會(hui) 引發美國和歐洲對中國稀土出口采取類似行動。
在裁決(jue) 結果出來不久後的一份聲明中,歐盟貿易專(zhuan) 員卡洛·德古赫特(KarelDeGucht)敦促中國采取行動。德古赫特說:“現在中國必須盡快取消這些出口限製,另外,我希望中國對整個(ge) 出口製度(包括稀土)進行政策調整,以符合WTO的規定。”
事實上,自2009年起,美國、歐盟、日本和墨西哥就一直指責中國限製稀土出口政策違反WTO規則和中國入世承諾。中國商務部曾多次公開表示,為(wei) 了保障國際市場稀土的需求,多年來中國一直麵臨(lin) 著環境資源的壓力,努力保持了相當數量的稀土出口。中國以占到全球30%左右的稀土儲(chu) 量,提供了全球80%至90%的稀土生產(chan) 量和貿易量。
中方強調,對於(yu) 稀土出口實施限製,主要的目的是加強環境保護,保護可用盡資源。中國所采取的出口配額限製措施,是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則,在開采、生產(chan) 和加工出口領域三個(ge) 環節並行實施,核心目的是保護環境。2011年5月20日,中國商務部和海關(guan) 總署聯合發布公告,將稀土鐵合金納入稀土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複旦大學法學院教授、上海WTO事務谘詢中心業(ye) 務總監龔柏華表示,本案涉及的出口稅問題,WTO並沒有作為(wei) 一項規則來約束成員不能采取出口稅措施。但中國在入世承諾中做了特別承諾:除了在協定書(shu) 附件中列舉(ju) 到的84種產(chan) 品外(其中絕大部分是金屬產(chan) 品或其他原材料),中國不能采取出口稅措施。
由於(yu) 本案涉及中國在入世時的特別承諾,有“先天的不足”,因而中方除正麵抗辯外,還試圖引用規則的例外,即GATT第20條“一般例外”。但是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維持專(zhuan) 家組關(guan) 於(yu) GATT第20條不能適用於(yu) 出口關(guan) 稅抗辯等部分裁決(jue) ,“這也就意味著例外抗辯的路已經堵住了。”龔柏華告訴《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
龔柏華說,這可能會(hui) 給今後的案子帶來不利的影響,使我們(men) 在今後應對中處於(yu) 不利地位,比如可能將會(hui) 被提交到WTO的稀土出口限製措施。他認為(wei) 中國應在堅持對稀土出口采取限製措施時,要適時調整該政策對國內(nei) 生產(chan) 者與(yu) 對外出口的同等適用,以便在WTO爭(zheng) 端發生後,引用環境保護例外條款。“當然前提是看,上訴機構在原材料案中是否支持中國入世議定書(shu) 相關(guan) 條款可引用GATT第20條的例外。”
影響
我資源出口政策麵臨(lin) 巨大挑戰
專(zhuan) 家表示,實際上WTO現行規則對出口關(guan) 稅幾乎不存在具體(ti) 的原則約束,但中國在入世時的承諾構成了中國應遵守的WTO規則的一部分。由此可見,發達國家早在我加入WTO時,對資源產(chan) 品的全球市場格局已有了足夠的戰略性關(guan) 注,並戰略性地把握了我國資源產(chan) 品出口的發展態勢。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多位專(zhuan) 家表示,這份裁定無疑對中國原材料出口政策是個(ge) 巨大的挑戰。據業(ye) 內(nei) 人士透露,國家相關(guan) 部委早已開始醞釀資源性產(chan) 品出口新政。業(ye) 內(nei) 普遍猜測,新政的方向應該是靈活調整出口限製措施,同時將限製從(cong) 出口環節轉移到國內(nei) 生產(chan) 環節。
原環保部環境與(yu) 貿易專(zhuan) 家組組長胡濤表示,當前我國配合宏觀經濟調控和節能減排目標所采取的“兩(liang) 高一資”產(chan) 品出口限製措施,正麵臨(lin) 著WTO規則和我入世承諾的挑戰。為(wei) 了減少外界批評,建議取消出口配額,改征高額出口邊境調節環境稅,並同時有效征收相同稅率的國內(nei) 用戶的環境消費稅;且不斷完善環境管理製度,開征高額超標排汙費。
胡濤說,我國應高度關(guan) 注與(yu) 貿易相關(guan) 的資源與(yu) 環境風險和壓力,應在遵循WTO規則和入世承諾,尤其在同步推行限製國內(nei) 生產(chan) 或消費政策基礎上,繼續推進和運用現行的出口限製措施,迎接經濟全球化對我國資源與(yu) 環境的挑戰。
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出於(yu) 保護環境和可用盡自然資源的需要,中國仍會(hui) 按照自己的原則和目標科學管理資源類產(chan) 品,在此基礎上可以做出適當的調整,比如適時調整該政策對國內(nei) 銷售與(yu) 國外銷售的同等適用,再比如,從(cong) 國內(nei) 生產(chan) 消費環節加強環保要求,以填補出口政策空間不大的空白。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賈根良表示,我國稀土等戰略資源麵臨(lin) 的種種困境,折射出目前我國基於(yu) “兩(liang) 頭在外、大進大出”發展戰略的資源利用方式已經難以為(wei) 繼,亟須盡快做出重大調整,逐步實現由將稀土等重要資源投入國際經濟大循環,向將其投入國內(nei) 經濟大循環的戰略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