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調整對華出口管製政策的步伐正在臨(lin) 近,但未必如中國所期。
2010年10月,美國總統奧巴馬臨(lin) 時取消了對中國出口用於(yu) 清除海上漏油的C-130大力神運輸機的相關(guan) 限製,這一決(jue) 定被中美兩(liang) 國部分媒體(ti) 過度解讀。中國有官方媒體(ti) 稱,美國為(wei) 今後放鬆出口管製釋放信號;美國媒體(ti) 則質疑,政府可能恢複對華出口軍(jun) 事產(chan) 品。
美國政府隨後澄清,此舉(ju) 僅(jin) 允許該運輸機在中國或過境中國在其他亞(ya) 洲地區執行溢油清除作業(ye) ,由於(yu) 美國的出口管製法規限製上述軍(jun) 機在中國降落、加油或起飛,才會(hui) 臨(lin) 時取消這一限製。
但美國政府的確從(cong) 2009年開始決(jue) 定徹底改革出口管製體(ti) 係。7月末,參與(yu) 出口管製改革的總統國家安全顧問弗羅曼在出席一個(ge) 研討會(hui) 時向財新《新世紀》表示,正在進行的改革會(hui) 使中國受益。
“以種類7為(wei) 例,從(cong) 國務院的軍(jun) 品管製名單(US Munitions List,USML)轉移到商業(ye) 管製名單(Commerce Control List,下稱CCL)的產(chan) 品中,有15%的產(chan) 品可以不再需要牌照,也就是說估計約有1800種產(chan) 品過去不能出口到中國的將可以出口,此外中國也可以申請這一名單上其他需要牌照的產(chan) 品,”他說,“但我們(men) 不會(hui) 跨越之前的紅線,不會(hui) 支持中國提高軍(jun) 事實力。”
國安優(you) 先
按照目前的武器管製名單,種類7包括武裝車輛及火車、坦克和作戰工程車、架橋車、軍(jun) 用卡車、水陸兩(liang) 棲車等,以及上述車輛的所有零部件和技術資料。這一種類共包括1.2萬(wan) 個(ge) 產(chan) 品。
弗羅曼表示,其中1.1萬(wan) 個(ge) 會(hui) 移到商務部名單下,移過去的產(chan) 品中有50%會(hui) 自動進入6月公布並生效的《戰略貿易授權協議》(Strategic Trade Authorization,STA)涵蓋範圍。這一協議,允許美國認定的36個(ge) 低風險國申請適用豁免牌照進口。另外35%則暫時仍需申請牌照,但之後會(hui) 將其納入STA範疇,最後會(hui) 有15%被劃為(wei) 放鬆管製的產(chan) 品列在名單底部,不需要牌照,最後這部分中國即可以購買(mai) ,但其餘(yu) 部分仍需要申請牌照。目前尚不清楚具體(ti) 哪些產(chan) 品會(hui) 被劃到中國可免牌照購買(mai) 之列。
弗羅曼還表示,除了舉(ju) 例的種類7,對種類8(太空和航空電子設備)、種類11(電子儀(yi) 器)、種類15(空間設備)也在進行修改。
“在國務院名單上的東(dong) 西,中國連申請牌照的機會(hui) 都沒有,但轉移到商務部名單上之後,這些產(chan) 品就不再被定義(yi) 為(wei) 軍(jun) 品,盡管還是會(hui) 有管製並需要申請牌照,但中國起碼有了申請機會(hui) 。”曾在克林頓政府的商務部中主管出口管製的瑞奇(William Reinsch)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
盡管中國在多個(ge) 場合向美方表示希望放鬆對華出口管製,但從(cong) 現實的角度看,此次美國對華出口管製政策調整隻是其整個(ge) 出口管製體(ti) 係改革中次要的副產(chan) 品,主要目的則是為(wei) 了更好維護其國家安全。
“有些人在說經濟利益的問題,我要強調的是這次改革和促進出口無關(guan) ,和總統提出的出口倍增計劃無關(guan) ,根本上是為(wei) 了保護國家安全,而且這次改革也不是在去管製化,確實會(hui) 有一些減少管製的措施,但這不是我們(men) 的目的。”弗羅曼在前述研討會(hui) 上表示。
他認為(wei) ,不存在所謂平衡經濟利益和國家安全的說法。美國政府為(wei) 了保障國家安全需要做兩(liang) 件事:一是將重心放在最關(guan) 鍵的技術上,對這些技術需要加強管製;二是要保證美國軍(jun) 事和情報領域的技術優(you) 勢。
盡管國會(hui) 議員和政府不同部門之間各有看法,但一個(ge) 公認的事實是美國的出口管製體(ti) 係已經過於(yu) 陳舊,試圖管製的領域太廣,各部門缺乏協調且效率低下,而且牽扯執法部門精力難以真正保證其核心敏感技術。
美國對軍(jun) 品和所謂“軍(jun) 民兩(liang) 用”的商品和技術進行出口管製,諸如核材料與(yu) 技術、可以導致核武器、化學和生物武器擴散的商品,以及可攜帶上述武器的導彈技術都在此列,但上述產(chan) 品都有明確的軍(jun) 事性質,而容易引起爭(zheng) 議的是具有民用功能的軍(jun) 事產(chan) 品。
按照目前的規定,國防產(chan) 品被定義(yi) 為(wei) 出於(yu) 軍(jun) 事應用目的而專(zhuan) 門設計、開發、配置或修改的產(chan) 品,其既沒有大規模的民間應用,也沒有和民用產(chan) 品等同的性能,並且在軍(jun) 事或情報方麵廣泛應用,其中包括軟件、技術、產(chan) 品等。
按照目前的體(ti) 製,美國的出口管製體(ti) 係散布於(yu) 不同的部門之中,軍(jun) 民兩(liang) 用商品和技術出口主要由商務部的工業(ye) 與(yu) 安全局管理牌照發放,CCL是該部門的主要名單。
以原產(chan) 地為(wei) 美國的商品和技術出口為(wei) 例,首先要看某項商品是否應該被分配給一個(ge) 出口管製分類編號,這些編號全部列在CCL上。如果該商品屬於(yu) CCL所列的範圍,那麽(me) 出口商需要將其受管製理由同《國家圖表》上所列最終目的地國匹配,通過圖表的坐標係確定該產(chan) 品是否需要許可證。即使上述驗證豁免了該產(chan) 品的許可證,但基於(yu) 最終用途和最終用戶的關(guan) 係,該出口商仍可能需要申請許可證。
USML名單上的軍(jun) 品和技術出口,則由國務院管理。USML下麵的幾乎所有產(chan) 品出口都需要申請牌照,隻有加拿大因為(wei) 其被美國認為(wei) 屬於(yu) 同一防區而有部分例外,此後英國和澳大利亞(ya) 在2010年也獲得了部分牌照豁免權。和CCL內(nei) 產(chan) 品不同的是,USML的產(chan) 品牌照要求是基於(yu) 產(chan) 品的性質而非終端應用方式和終端用戶,而且禁止出口到美國單邊製裁的國家和聯合國劃定的武器禁運國。
此外,針對特定國家的經濟和貿易製裁則由財政部負責,國防部則對上述各部門提供支持,具體(ti) 執行者則除了上述部門,還包括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及其下屬機構,而且各個(ge) 部門的沒有統一的信息聯網,無法共享監管信息。
這一設計的初衷,主要是為(wei) 了在各個(ge) 機構之間製衡以保證審核的嚴(yan) 格,卻由此帶來部門職權重疊。美國國會(hui) 研究處在近期的一份報告中,稱這一混亂(luan) 的體(ti) 係既被出口商抨擊為(wei) “過於(yu) 嚴(yan) 格”,又被防擴散支持者稱為(wei) “管製不足”。美國審計總署(GAO)2007年的一份報告,也表示各個(ge) 涉及出口管製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國務院和商務部之間對出口商品管轄權存在爭(zheng) 議,牌照發放程序缺乏效率且存在不必要的拖延,並且對管製的有效性缺乏係統性評估機製。
改革方向
6月16日生效的《戰略貿易授權協議》,被視為(wei) 出口管製改革具有實質性意義(yi) 的第一步。它首先重新劃分了管製體(ti) 係內(nei) 的國家層次,包括阿根廷、英國、德國在內(nei) 的36個(ge) 國家被列為(wei) 第一層級,即“最受信任”的國家,對於(yu) 高度管製產(chan) 品擁有申請牌照豁免的權力,而處於(yu) 第二層級的國家或地區從(cong) 過去的127個(ge) 驟減至8個(ge) ,包括阿爾巴尼亞(ya) 、中國香港、印度、以色列、新加坡、南非和中國台灣,這些國家或地區也可申請牌照豁免,但需受“國家安全原因”限製。
美國希望,此調整在保障技術領先的同時使盟國獲益,以在更廣泛的層麵維護自身國家安全,至於(yu) 被認定不會(hui) 影響其技術優(you) 勢和國家安全的產(chan) 品才可出口至其他國家,中國顯然屬於(yu) 後者。
其次,這一協議縮小了需要高度管製的產(chan) 品範圍。Arent Fox律師事務所在一份報告中分析稱,在此前政府草案中,工業(ye) 與(yu) 安全局列出了50項高度管製的產(chan) 品項目,表示會(hui) 考慮這些項目是否全部或僅(jin) 部分放進針對第二層級國家或地區的協議中。但是在最終出台的協議內(nei) ,它明確了11個(ge) 項目可以整體(ti) 申請牌照豁免,另有38個(ge) 項目部分受限。
在瑞奇看來,國家安全確是開啟改革的主導因素,但經濟因素並非不在考慮範圍,隨著美國經濟低迷的走勢正變得逐漸重要,而針對中國開放的項目選擇可能會(hui) 根據市場來定。
2009年8月,奧巴馬政府對整個(ge) 出口管製體(ti) 係開始全麵審查,次年4月國防部長蓋茨則提出“四個(ge) 一”方案,即建立單一出口管製牌照發放單位,建立統一的管製名錄,成立單一的執行協調機構,整合各部門的信息係統以建立統一係統。
按照計劃,整個(ge) 改革分為(wei) 三個(ge) 階段,第一階段主要是明確管製內(nei) 容和定義(yi) ,建立協同執法機構和改進牌照審批流程;第二階段則是將CCL和USML各自劃分出對應的管製級別,從(cong) 單邊管製向多邊管製發展,並整合各部門信息係統以形成統一的電子牌照係統,目前正處於(yu) 這一階段;第三階段則是形成單一名單,並建立單一的牌照審批機構,最後這一階段需要得到國會(hui) 批準。
目前,將商品從(cong) USML移到CCL並不需要經國會(hui) 批準,但政府部門需要向國會(hui) 發出通知,國會(hui) 需要在30天內(nei) 答複是否否決(jue) 。“從(cong) 實際操作來看,國會(hui) 往往會(hui) 拖延很長時間,去年平均時間大概是217天。”瑞奇說。
由於(yu) 出口管製涉及的法律《出口管理法案》(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EAA)已過期,本屆國會(hui) 正在準備更新這一法案。對於(yu) 改革前景,前任國家安全委員會(hui) 出口管製改革小組成員帕斯科(Brandt Pasco)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目前國會(hui) 成員意見還難以評判,但在政府角度來看,和以往政府最終失敗的改革不同,此次奧巴馬政府決(jue) 心很大,相信會(hui) 有實質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