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經中哥雙方友好協商並書(shu) 麵確認,於(yu) 8月1日正式生效,成為(wei) 中國達成並實施的第十個(ge) 自貿協定。其中的有關(guan) 規定,將使化工產(chan) 品的進出口受益。
該協定的正式生效意味著,中哥雙方在貨物貿易領域,將對各自90%以上的產(chan) 品分階段實施零關(guan) 稅,共同邁進“零關(guan) 稅時代”。商務部國際經貿關(guan) 係司副司長朱洪表示,通過相互減稅,兩(liang) 國產(chan) 品將在對方市場上更具價(jia) 格競爭(zheng) 力。同時,這些產(chan) 品在進入對方市場時,還能在通關(guan) 以及檢驗檢疫方麵享受便利。中國企業(ye) 將可以利用該自貿協定擴大對哥斯達黎加和中美洲市場的出口,擴大市場占有率。特別是中國的紡織原料及製品、輕工、機械、電器設備、化工等眾(zhong) 多產(chan) 品在進入哥方市場時將更具競爭(zheng) 力。同時,中國企業(ye) 將可以以更優(you) 惠的條件獲取來自哥方的各種原料性產(chan) 品,比如鋁礬土、鐵礦、煤礦等。
同時,該協定在確定貨物是否為(wei) 原產(chan) 貨物時,明確規定:燃料、能源、催化劑及溶劑,用於(yu) 測試或檢驗貨物的設備、裝置及用品,工具、模具及型模,用於(yu) 維護設備和建築的備件及材料,在生產(chan) 中使用或用於(yu) 運行設備和維護廠房建築的潤滑劑、油(滑)脂、合成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的原產(chan) 地不予考慮。
據悉,中哥自貿協定是中國與(yu) 中美洲國家間生效的第一個(ge) 一攬子自貿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