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2月9日發布公告,認定原產(chan) 於(yu) 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存在傾(qing) 銷,並對該產(chan) 品采取保證金形式的臨(lin) 時反傾(qing) 銷措施。
商務部公布了對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反傾(qing) 銷調查的初裁決(jue) 定,認定該產(chan) 品存在傾(qing) 銷,中國國內(nei) 產(chan) 業(ye) 受到了實質損害威脅,而且傾(qing) 銷與(yu) 實質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guan) 係,並決(jue) 定對該產(chan) 品采取保證金形式的臨(lin) 時反傾(qing) 銷措施。
公告表示,根據初裁決(jue) 定,自2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來源的該產(chan) 品時,應依據初裁決(jue) 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qing) 銷幅度(4.7%-29.1%)向中國海關(guan) 提供相應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