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昨天發布消息稱,西班牙鞋業(ye) 協會(hui) 網站13日公布了歐盟鞋業(ye) 聯合會(hui) 關(guan) 於(yu) 皮鞋複審案的新聞通報,稱歐盟鞋業(ye) 聯合會(hui) 經與(yu) 歐委會(hui) 多次商談,決(jue) 定放棄尋求對中國和越南進口皮鞋反傾(qing) 銷措施的“日落複審”。商務部方麵表示,從(cong) 目前的情況看,在沒有歐盟產(chan) 業(ye) 申訴的情況下,若歐委會(hui) 不主動發起複審,則歐盟針對中國和越南皮鞋的反傾(qing) 銷措施將於(yu) 3月31日如期終止。
“這一切都是商務部通過WTO積極協調、中國鞋企通過法律途徑積極爭(zheng) 取的結果”, 一直代表中國鞋企與(yu) 歐盟打官司的奧康集團董事長王振滔昨天在得知這一消息後表示,歐盟鞋業(ye) 聯合會(hui) 的這一表態也意味著奧康在歐盟高等法院的案件將迎來勝訴的結局。
歐盟於(yu) 2006年10月5日對原產(chan) 於(yu) 我國的皮鞋統一征收16.5%的反傾(qing) 銷稅,措施期限為(wei) 兩(liang) 年。2008年底到期後進入“日落複審”,2009年12月歐委會(hui) 再次裁定將反傾(qing) 銷稅征收期限延長15個(ge) 月,至2011年3月到期。麵對這一不公平貿易壁壘,我國政府和鞋企兩(liang) 方麵“雙管齊下”申訴維權。2010年初,商務部提請WTO成立專(zhuan) 案組對此案件進行審理。奧康等5家中國鞋企則從(cong) 2006年12月起就向歐盟初審法院提起司法審核,在去年3月歐盟初審法院駁回5家中國鞋企的訴訟請求後,奧康又於(yu) 當年6月向歐盟高等法院提起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