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對出口商品的原產(chan) 地規定
從(cong) 第三國進口的原材料和零備件,如果在瑞士經加工而增值的金額占到了成品銷售額的60%至80%(不同產(chan) 品比例不同),原產(chan) 地即可算作瑞士,這就意味著該產(chan) 品可以在歐洲範圍內(nei) 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