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業新聞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瑞士對外國人入境和居留的規定

對外國人入境和居留的規定

在瑞士,25%的就業(ye) 人口是外國人。外國人若想在瑞士從(cong) 業(ye) ,必須事先獲得工作和居留許可。來瑞士投資和創辦企業(ye) 的外國人,或者是外因企業(ye) 的領導層人員,一般都可以獲得許可,特別是當其企業(ye) 可以提供新的就業(ye) 機會(hui) ,以及從(cong) 事高附加值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時。如果外國人在瑞士不是獨立從(cong) 業(ye) ,由其瑞士雇主為(wei) 其申請工作和居留許可,一般對專(zhuan) 業(ye) 人員和領導人員都會(hui) 發放許可。
    凡申請居留及居住權的外國人在瑞士停留三個(ge) 月期滿前,需向其所在地的警察當局報告;申請移居及就業(ye) 者,要在八天內(nei) ,最晚於(yu) 就職之前報告登記。有償(chang) 錄用外國人者,必須立即向當地警察局申報;無償(chang) 接納外國人超過一個(ge) 月,也有申報義(yi) 務。
    居留許可可帶有附加條件並有限期。一般情況下,首次頒發的居留許可有效期為(wei) 一年,期滿後可申請延期;居住許可是無條件的許可,申請人必須事先提交有效的原籍證件;瑞士公民的外籍配偶有權要求頒發和延長居留許可,連續居留五年後,有權要求頒發居住許可。
    瑞士工作和居留許可的不同種類:(1)短期居留許可:有效期六個(ge) 月,主要適用於(yu) 組建公司,新人員熟悉工作;(2)邊境居民許可:有效期12個(ge) 月,每年更新,要求在瑞士邊境居住六個(ge) 月以上,每日返回邊境鄰國居住;(3)季節性許可(A證):適用於(yu) 旺淡季差別明顯的行業(ye) ,每年有效期最長9個(ge) 月,滿36個(ge) 月後可以申請年度居留許可(B證);(4)年度居留許可(B證):整年在瑞士就業(ye) ,住所和生活來源均在瑞士,許可每年更換;(5)居住許可(C證):在瑞士連續居留五年後可提出申請,獲得居住許可的人不再有任何就業(ye) 限製,除無投票權和選舉(ju) 權以及無需服兵役外,其它各項權利和瑞士人相同;(6)家屬遷居許可:獲得年度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可為(wei) 其家屬辦理家庭遷居許可。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必威官方平台
客戶谘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