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hui) 貿易委員德古赫特日前表示,目前尚不具備挑戰中國稀土政策的法律基礎,歐盟將尋求其他供貨源。此前,中國商務部等相關(guan) 部門已明確指出,中國對稀土的開采、生產(chan) 加工和出口環節采取的管理措施“符合國際規範和世貿規則”。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認為(wei) ,我國削減稀土出口配額是保護稀土資源和環境的需要,不能稱之為(wei) “貿易保護”,德古赫特的表態,也證明了我國對稀土出口的管製措施符合世貿規則。
歐盟尋求其他供貨源會(hui) 不會(hui) 衝(chong) 擊我國稀土產(chan) 業(ye) ?白明表示,短期可能會(hui) 造成衝(chong) 擊,但從(cong) 長期來看,“降低我國稀土出口總量,有利於(yu) 國內(nei) 稀土產(chan) 業(ye) 調整”。
對於(yu) 日本、歐盟等稀土進口方的頻繁施壓,白明表示,我國稀土企業(ye) 應革新生產(chan) 、利用技術,提高產(chan) 品附加值,促進產(chan) 業(ye) 升級,以應對全球市場給予中國稀土產(chan) 業(ye) 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