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訊 據港媒報道,市場認為(wei) ,若要把香港發展為(wei) 內(nei) 地企業(ye) “走出去”的跳板,以及大型企業(ye) 區域總部樞紐,香港必須繼續與(yu) 內(nei) 地主要貿易夥(huo) 伴,以及周邊國家簽署協定。對於(yu) 港商而言,協定對減低固定成本的效益是立竿見影。
香港總商會(hui) 稅務委員會(hui) 主席陳瑞娟接受訪問時舉(ju) 例說,如果澳洲已經成為(wei) 香港的締約國,內(nei) 地企業(ye) 覬覦收購當地的礦業(ye) 公司,他們(men) 利用香港的平台進行並購的誘因便更大。
她指出,同樣地,香港近日與(yu) 產(chan) 油國科威特簽署協定,也能夠發揮上述的優(you) 勢,因此,需要針對內(nei) 地的主要貿易夥(huo) 伴擴大協定網絡。
吸引巨型企業(ye) 來港設總部
她續說,香港還要爭(zheng) 取與(yu) 韓國、日本、新加坡、台灣、馬來西亞(ya) 以及菲律賓等周邊國家或地區簽署協定,才可滙聚大型企業(ye) 在此設立亞(ya) 洲總部。
至今內(nei) 地已經與(yu) 九十多個(ge) 國家簽署協定,而同樣銳意鞏固金融中心地位的新加坡也有六十多個(ge) ,遠超香港。香港會(hui) 計師公會(hui) 稅務委員會(hui) 主席、畢馬威會(hui) 計師事務所主管合夥(huo) 人︵稅務︶劉麥嘉軒表示,香港在這方麵起步不久,未來仍要把握機會(hui) ,當然最理想是與(yu) 內(nei) 地看齊。
她認為(wei) ,長遠而言,通過協定減低預扣稅率,對香港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相當重要。協定的主要優(you) 點是其明確列明常設機構的定義(yi) ,以及預扣稅率寬免的情況。
海外港商可降營運成本
此外,陳瑞娟引述不少會(hui) 員指出,過往在歐洲營商時,由於(yu) 沒有協定,港商不但容易墮入當地稅網,很多時還需要提供包括財務報表在內(nei) 的資料,相當複雜;但現在香港與(yu) 締約國的預扣稅率都很清晰,因此能夠減低港商的合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