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將加快投資審批
據《緬甸環球新光報》8月5日報道,投資委員會(hui) (MIC)下屬投資與(yu) 公司注冊(ce) 管理局(DICA)副局長丹辛倫(lun) 表示,政府相關(guan) 部門在審批投資項目時的效率有待提高,MIC已要求各部門加快審批進程,並將安排工作組審查各相關(guan) 部門處理投資申請所需的時間。丹辛倫(lun) 稱,對於(yu) MIC批準的投資項目,各部門須在60天內(nei) 批複,且一般情況下不能給予否決(jue) ,一旦否決(jue) ,則須進行法律仲裁,造成的損失可能損害到緬甸的國家利益。
投資者應先向MIC提交投資申請,經核實批準後,再提交給相關(guan) 部門進行最終審批。丹辛倫(lun) 表示,DICA嚐試采取與(yu) 經合組織(OECD)相一致的標準來評估在緬投資項目。根據新版《緬甸投資法》,DICA設在各省邦的分支機構將有權審批60億(yi) 緬幣或500萬(wan) 美元以下投資額的項目。據統計,今年4月至7月中旬,外國對緬投資額達31.7億(yi) 美元,緬甸國內(nei) 投資額達8392.9億(yi) 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