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製辦24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民營中醫醫療機構有望與(yu) 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ye) 等方麵享有同等權利。
征求意見稿稱,[盧森堡公司注冊(ce) ]中醫藥是中國醫藥衛生體(ti) 係的特色和優(you) 勢,國家將建立覆蓋城鄉(xiang) 的中醫藥服務體(ti) 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合理規劃配置中醫藥服務資源,在公立綜合醫院和具備條件的專(zhuan) 科醫院設置中醫藥科室及一定比例的中醫病床,保障社區衛生服務站能提供中醫藥服務。
征求意見稿指出,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hui) 力量投資中醫藥事業(ye) ,采取措施支持組織、個(ge) 人捐助中醫藥事業(ye) ,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的中醫醫療機構與(yu) 政府舉(ju) 辦的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ye) 等方麵享有同等權利。
在中醫藥管理方麵,征求意見稿規定,中醫醫療人員將按照中醫醫師和傳(chuan) 統中醫師兩(liang) 類分類管理。前者的執業(ye) 資格和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ye) 醫師法》規定執行,後者須經縣級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考核登記,並在登記範圍內(nei) 開展中醫相關(guan) 診療活動。中醫藥相關(guan) 標準體(ti) 係將由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製定並供公眾(zhong) 免費查閱。
在中藥發展方麵,[注冊(ce) 伯利茲(zi) 公司]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將對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實行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劃定自然保護區,鼓勵發展藥用野生植物人工養(yang) 殖和規範化養(yang) 殖,鼓勵采取地理標識產(chan) 品等措施保護道地中藥材。同時,國家將采取措施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chan) 權的、安全有效的中藥新藥研發,支持中藥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