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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投資態勢

前言

  近年來民間投資正在加速啟動,在全社會(hui) 投資中的份額已接近國有經濟投資,對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的貢獻逐步提高,國民經濟中投資的自主增長能力逐步增強。這是經濟改革、結構調整和宏觀調控政策的積極成果,也為(wei) 經濟發展和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創造了有利條件。同時,民間投資的成長仍然麵臨(lin) 不少製約因素,亟待加以解決(jue) 。

民間投資增速、比重和貢獻率變化態勢

  (一)國內(nei) 民間投資增幅高於(yu) 國有經濟投資、外商及港澳台投資和全社會(hui) 投資增幅,其中股份製經濟的投資增長最快

   1998年我國實行積極財政政策以來,在投資領域以連續發行國債(zhai) 拉動整個(ge) 投資需求的增長,已經取得明顯成效。2001年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13%,高於(yu) 前兩(liang) 年的增幅。同時,由於(yu) 國債(zhai) 投資集中體(ti) 現了政府公共投資的意圖,主要受益者是國有經濟,人們(men) 一直擔心民間投資被擠出或增勢減弱。事實上,除1998年國有經濟的投資增幅顯著高於(yu) 民間投資和全社會(hui) 投資的增幅以外,1999~2001年,分別看,集體(ti) 經濟、個(ge) 體(ti) 經濟和其他經濟的投資增幅基本上都快於(yu) 國有經濟的投資增長速度,其中“其他經濟”的投資增幅連續兩(liang) 年高達28%以上。在各類經濟成份中,股份製經濟的投資增長最快,1997~2001年,由1387.21億(yi) 元增加到5663.49億(yi) 元,5年平均增速高達32.5%;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資從(cong) 2893.08億(yi) 元增加到2998.69億(yi) 元,平均增幅僅(jin) 為(wei) 0.7%。

   國內(nei) 民間投資的平均增幅不僅(jin) 高於(yu) 國有經濟,也高於(yu) 全社會(hui) 投資的增幅。1998~2001年,國有經濟投資增幅已從(cong) 17.4%逐年回落為(wei) 3.8%、3.5%和6.7%,而全部國內(nei) 民間投資的平均增幅逐年分別高達20.4%、11.8%、22.7%和20.3%,與(yu) 國有投資增幅放緩的趨勢形成鮮明對照。

   (二)國內(nei) 民間投資比重接近國有投資,股份製投資比重明顯上升,外商及港澳台投資比重逐年下降,全社會(hui) 投資對政府直接投資的依賴程度正在降低   近幾年,國內(nei) 民間投資在全社會(hui) 投資中的份額呈現不斷上升趨勢,而國有投資、外商及港澳台投資比重則逐年下降。1997~2001年,國有投資、國內(nei) 民間投資、外商及港澳台投資三者比重分別由52.5%、35.9%和11.6%變為(wei) 47.3%、44.6%和8.1%,目前國內(nei) 民間投資在全社會(hui) 投資中的份額已經接近國有經濟。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有經濟在全部投資中的比重以較大幅度持續下降,2001年與(yu) 1994年相比,這一比重降低了9.1個(ge) 百分點。同期,集體(ti) 經濟投資比重小幅度下降,降低了2個(ge) 百分點;外商及港澳台投資比重下降3.1個(ge) 百分點;而個(ge) 體(ti) 經濟投資尤其是股份製經濟投資所占比重明顯上升,分別上升了3個(ge) 和11.4個(ge) 百分點。國家注入大量國債(zhai) 投資以來,盡管國有經濟在全社會(hui) 投資中所占比重在1998、1999年曾有小幅度回升,但是總的看仍呈下降趨勢,1998~2001年,國有經濟投資比重由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國內(nei) 民間投資比重的變化中,集體(ti) 經濟投資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由14.8%下降到14.2%;個(ge) 體(ti) 經濟投資比重由13.2%上升到14.6%;其他經濟的比重由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製經濟的投資比重由6.9%迅速上升到15.2%。這表明,在國債(zhai) 投資集中投向國有經濟領域的同時,國內(nei) 民間投資也漸趨活躍,尤其是股份製經濟的投資活力最為(wei) 強勁,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通過對比近幾年政府直接投資與(yu) 全社會(hui) 投資的態勢,也可以看出投資自主增長能力逐步增強的趨勢。1999~2001年,國債(zhai) 投資(包括國債(zhai) 資金和全部配套資金完成的投資額)占全社會(hui) 投資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為(wei) 8.1%、8.8%、6.5%;預算內(nei) 投資資金增長率也逐步下降,依次為(wei) 54.7%、13.9%、13.2%;而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率則逐步上升,依次為(wei) 5.1%、10.3%、13%。這表明,由於(yu) 國內(nei) 民間投資成長勢頭逐步加強,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對政府直接投資的依賴程度正在降低。

   (三)國內(nei) 民間投資對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的貢獻率有所提高,接近國有經濟投資的貢獻率

   由於(yu) 近年來整個(ge) 非國有經濟投資的增長速度逐步加快,在全社會(hui) 投資中的比重不斷上升,它們(men) 對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的貢獻率也逐步提高。1998年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13.9%,其中國有經濟的貢獻率高達7.52個(ge) 百分點,而集體(ti) 經濟、個(ge) 體(ti) 經濟和其他經濟的貢獻率分別僅(jin) 為(wei) 2.05、1.83和2.49個(ge) 百分點。2001年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13%,其中國有經濟的貢獻率下降為(wei) 6.17個(ge) 百分點,集體(ti) 經濟的貢獻率下降為(wei) 1.85個(ge) 百分點,個(ge) 體(ti) 經濟和其他經濟的貢獻率分別上升為(wei) 1.9和3.12個(ge) 百分點。在其他經濟中,股份製經濟對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的貢獻率提高得最為(wei) 明顯,由1998年的0.96個(ge) 百分點上升到2001年的1.98個(ge) 百分點;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資對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的貢獻率則由1.46個(ge) 百分點下降為(wei) 1.05個(ge) 百分點;而聯營經濟等投資的貢獻率基本保持在0.08個(ge) 百分點。個(ge) 體(ti) 經濟投資的貢獻率已經略大於(yu) 集體(ti) 經濟。按照2001年各種經濟類型對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的貢獻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國有經濟、股份製經濟、個(ge) 體(ti) 經濟、集體(ti) 經濟、外商及港澳台投資經濟和聯營經濟等。國內(nei) 民間投資對全社會(hui) 投資增長的合計貢獻率,由1998年的4.92個(ge) 百分點上升到2001年的5.81個(ge) 百分點,正在接近2001年國有經濟投資6.17個(ge) 百分點的貢獻率。這與(yu) 國有投資、外商及港澳台投資的貢獻率分別下降的趨勢也形成鮮明對照。

   (四)東(dong) 部民間投資已經成為(wei) 本地區全社會(hui) 投資的主力軍(jun) ,中西部民間投資增長快於(yu) 東(dong) 部分地區看,民間投資在東(dong) 中西三大地區都有很大增長,在本地區全部投資中的比重不斷上升。

   1993~1997年,東(dong) 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23%,民間投資占本地區全社會(hui) 投資的比重由46%增加到53.6%,上升了7.6個(ge) 百分點;中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長32%,所占比重則由31.7%上升到44.6%,上升12.9個(ge) 百分點;西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長27%,比重由23.5%上升到32.4%,上升8.9個(ge) 百分點。這一時期整個(ge) 國民經濟和全社會(hui) 投資的增長速度相當高,因此東(dong) 、中、西三大地區的民間投資增長勢頭也很猛,中、西部民間投資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勢頭都明顯高於(yu) 東(dong) 部地區。

   1997~2000年,東(dong) 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10%,在本地區全部投資中的比重由53.6%增加到56%,上升了2.4個(ge) 百分點;2000年東(dong) 部地區有5個(ge) 省的這一比重超過本省56%的平均水平,分別是福建(63.4%)、浙江(62.7%)、廣東(dong) (59.9%)、海南(58.2%)、天津(58.2%)。中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11%,所占比重由44.6%增加為(wei) 45.9%,上升1.3個(ge) 百分點。西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19%,所占比重由32.4%增加到37.5%,上升5.1個(ge) 百分點。這一時期由於(yu) 亞(ya) 洲金融危影響和國內(nei) 經濟形勢的變化,三大地區民間投資的增長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幅度均有所放緩,但是在深化改革和擴大內(nei) 需政策的刺激下,民間投資在不同地區仍然維持了較高的增長勢頭,尤其是西部民間投資的增幅明顯大於(yu) 東(dong) 部和中部。同時,在東(dong) 部一些非國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份,民間投資的主體(ti) 地位進一步增強,發揮了對本地區全部投資的主要拉動作用。

民間投資增長加快的主要促進因素

  (一)國有經濟改革和戰略性調整的推進,擴大了民間投資的成長空間

   1998~2001年,股份製經濟投資的增長速度分別高達40.4%、27.3%、63.9%和39.4%,在整個(ge) 民間投資中的增長是最快的;股份製經濟投資在增勢迅猛的“其他經濟”投資中占有主要份額(由1997年的30.4%上升到2001年的63.6%),整個(ge) 民間投資的加速成長實際上是股份製經濟投資拉動的。目前民間投資已經遍及國民經濟十六大行業(ye) ,個(ge) 體(ti) 經濟投資主要分布在農(nong) 業(ye) 和住宅方麵;集體(ti) 、私營、聯營、股份製經濟投資主要分布在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ye) 、製造業(ye) 和建築業(ye) 。1993~1997年,民間投資在十六大行業(ye) 中的投資額及占本行業(ye) 全部投資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增長最快的行業(ye) 是建築業(ye) 、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ye) 和農(nong) 林牧漁業(ye) ,所占比重分別上升了15.69、12.55和11.71個(ge) 百分點。在一般競爭(zheng) 性領域,民間投資主體(ti) 特別是股份製經濟已經顯示出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競爭(zheng) 優(you) 勢。近幾年,一些國有經濟壟斷的基礎設施領域逐步向民間投資開放,對民間投資的產(chan) 業(ye) 進入限製有所放寬,民間投資主體(ti) 在這些領域也日益顯示著增長潛力和競爭(zheng) 活力。

   (二)法律環境的改善激發了非公有經濟投資的積極性

  黨(dang) 的十五大召開之後,憲法正式確定個(ge) 體(ti) 、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眾(zhong) 多的假集體(ti) 企業(ye) 紛紛摘掉了“紅帽子”,恢複了其私營企業(ye) 的本來麵目。據有關(guan) 部門對2000多家民營企業(ye) 進行的隨機調查,70%的民營企業(ye) 準備與(yu) 其他所有製企業(ye) 進行聯營或股份製改造,願意參與(yu) 國有企業(ye) 的改革。1999年生效的《個(ge) 人獨資企業(ye) 法》和實施細則,不再對個(ge) 人獨資企業(ye) 的雇工人數、注冊(ce) 資金設置最低限製。關(guan) 於(yu) 非公有經濟的法規正在逐步製定,為(wei) 此類投資主體(ti) 的快速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西部大開發對各地區民間投資的活躍產(chan) 生催化作用

   西部地區的改革開放步伐正在加快,投資環境逐步改善,為(wei) 本地各類企業(ye) 包括民間投資主體(ti) 的發展壯大創造了有利的體(ti) 製條件。同時,也吸引更多的東(dong) 、中部各類企業(ye) 和外商投資企業(ye) 到西部投資,促進了生產(chan) 要素流動和區際貿易的擴大。據中國企業(ye) 家調查係統2000年11月的調查,東(dong) 、中部地區有超過半數的企業(ye) 已經參與(yu) 或打算參與(yu) 西部大開發,生產(chan) 要素加快流入西部的途徑正在逐步拓寬。這不僅(jin) 為(wei) 西部民間投資主體(ti) 帶來專(zhuan) 門人才、資金、技術、管理經驗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產(chan) 要素,還帶來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為(wei) 方式。東(dong) 、中部地區的各類企業(ye) 也找到新的投資機會(hui) ,擴大了配置資源的市場空間。   (四)預算內(nei) 資金包括國債(zhai) 投資為(wei) 激活民間投資創造了條件

   一方麵,近幾年的巨額國債(zhai) 投資正在改善不少地區的基礎設施,起到間接拉動民間投資的作用。另一方麵,預算內(nei) 資金對民間投資主體(ti) 的支持力度也有所加大。1997~2000年,預算內(nei) 資金在全社會(hui) 投資總額中所占比重由2.8%上升到6.4%,用於(yu) 民間投資的比重由12.1%上升到18.5%。當然,同期,在全社會(hui) 投資的各項資金來源中,用於(yu) 民間投資的主要是利用外資、自籌投資和其他投資,但是預算內(nei) 資金對民間投資項目的直接支持也是不能忽視的。

幾點建議

  第一,進一步放寬對非國有經濟特別是個(ge) 體(ti) 私營經濟的投資限製,降低準入門檻。根據“十五”計劃和國家計委《關(guan) 於(yu) 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幹意見》,切實清理現行投資準入政策,在明確劃分鼓勵、允許、限製和禁止類政策時,應當體(ti) 現國民待遇和公平競爭(zheng) 原則,打破所有製界限、部門壟斷和地區封鎖。凡允許外商投資和國有經濟進入的領域,都應當允許其他任何經濟類型的企業(ye) 進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在持股比例上也不應人為(wei) 設限。國家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ye) 通過收購、兼並、控股參股、轉讓經營權等多種形式,參與(yu) 國有經濟改革和戰略性調整,國有資本在改製企業(ye) 一般不要控股。   

   第二,加快改革投資體(ti) 製,拓寬民間投資進入渠道。改革前置審批辦法,簡化審批程序和手續,加強對民間投資的產(chan) 業(ye) 引導。根據基礎設施、基礎產(chan) 業(ye) 、傳(chuan) 統製造業(ye) 、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以及現代服務產(chan) 業(ye) 的不同行業(ye) 特點,采取符合市場經濟慣例的多樣化的項目組織形式和投融資形式,例如公開招標、特許經營、知識產(chan) 權入股和產(chan) 業(ye) 投資基金等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這些領域。無論采取何種進入方式,都要確保各類投資主體(ti) 之間的契約自由和公開、平等競爭(zheng) ,並且形成利益和風險相對應的投資風險責任機製。

  第三,加大財稅政策對民間投資的引導和支持力度。預算內(nei) 資金(包括必要的國債(zhai) 發行)應當繼續支持民間投資,以參股或補償(chang) 形式投入以民間資本為(wei) 主的項目;對基礎設施、基礎產(chan) 業(ye) 和公益性事業(ye) ,要通過收費補償(chang) 機製或財政補貼,吸引民間投資進入;技改貼息應當對非國有企業(ye) 一視同仁。清理不公平稅負,實行結構性的減稅政策。對國家鼓勵類產(chan) 業(ye) 的民間投資項目,在投資的稅收抵扣和減免、成本攤提等方麵應實行與(yu) 國有投資和外商投資相同的優(you) 惠。對個(ge) 體(ti) 和私營企業(ye) 要避免重複征收所得稅。對創業(ye) 階段的中小企業(ye) 應當給予必要的減免稅支持。同時,嚴(yan) 格治理“三亂(luan) ”,解除民營企業(ye) 的不合理負擔。

   第四,大力發展適應民間投資需要的多層次金融體(ti) 係。加快金融業(ye) 對內(nei) 開放步伐,積極發展非國有的地方銀行和中小金融機構。完善中小企業(ye) 信貸擔保體(ti) 係,普遍設立專(zhuan) 門的貸款擔保基金。可考慮建立麵向中小企業(ye) 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為(wei) 其提供政府優(you) 惠貸款和貼息貸款。國有商業(ye) 銀行要切實發揮好其內(nei) 部中小企業(ye) 信貸部門的職能,建立相應的風險防範製度;通過適當下放貸款權限,增加資金支持,擴大利率浮動範圍等,鼓勵中小金融機構擴大融資活動。在直接融資方麵,應當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ye) 特別是民營高科技企業(ye) 發行債(zhai) 券、股票並上市流通,適時建立二板股票市場,疏通民間資本的進入和退出通道。

   第五,建立投資服務體(ti) 係,幫助民間投資者提高管理和決(jue) 策水平。各地政府應當把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規劃,製定落實措施,提高辦事效率。可考慮成立相應的投資服務機構(尤其應當鼓勵自律性行業(ye) 組織發揮投資服務職能),向民間投資者發布行業(ye) 投資信息、提供政策法規谘詢和技術服務等等。同時,在規範和整頓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中介服務機構的職能,為(wei) 民間投資者提供法律、財會(hui) 、市場信息、企業(ye) 診斷和投資谘詢等方麵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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