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牌照分類及申請流程,如何正式獲發了香港證監會(hui) 的1號、2號、4號、6號和9號金融牌照,如何成為(wei) 擁有國際性資產(chan) 管理業(ye) 務資格和提供證券投資谘詢服務資格的香港金融機構,今天小編結合網絡對內(nei) 地企業(ye) 在香港申請金融牌照進行梳理匯總,如有不足或錯誤,歡迎留言指正。
香港作為(wei) 亞(ya) 洲金融市場的主要離岸及非離岸中心,不論從(cong) 監管架構的成熟度、公開交易市場的完善性及金融產(chan) 品的豐(feng) 富性等方麵,均處於(yu) 國際金融市場前列,是國際投資者投資於(yu) 亞(ya) 洲的首選平台。
香港市場執行的是金融牌照管理製度,金融機構可以同時開展股票、金融衍生品、外匯以及黃金等品種的交易。
9號牌照是香港證監會(hui) 發布執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第9類受規管業(ye) 務資格牌照,即資產(chan) 管理牌照。持有該牌照,意味著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獲得了“通行證”,不僅(jin) 可以直接參與(yu) 境外的投資,還可管理運用海外投資者的資金。
4號牌照是香港證監會(hui) 批準機構提供證券投資谘詢服務的牌照。作為(wei) 國內(nei) 的證券期貨、資產(chan) 管理、國際信托、私募基金公司,如何向香港證監會(hui) 申請成功獲發這幾張金融牌照,全麵參與(yu) 國際資本市場投資,拓展投資標的範圍,豐(feng) 富投資人的產(chan) 品選擇;另一方麵可以把握住海外市場的投資機遇,提高公司資產(chan) 管理能力及市場競爭(zheng) 力,邁入國際化資產(chan) 管理公司之列。
獲頒香港證監會(hui) 金融牌照後,公司將有資格為(wei) 境內(nei) 外機構提供股票、基金、債(zhai) 券等各類金融產(chan) 品服務。利用香港資本市場平台,不僅(jin) 可以更多的開發海外房地產(chan) 或股票基金等產(chan) 品,也可以通過推出投資移民和投資谘詢等增值服務,向高淨值客戶提供更為(wei) 多元化的服務。
香港金融牌照分類從(cong) 1到9號,各類牌照的申請難度也不一樣。如香港9號資產(chan) 管理牌照申請條件,香港證監會(hui) 規定,需要2位香港持牌責任人,而持牌責任人需要有3—5年連續公開的資本市場業(ye) 績記錄以及要經過一係列嚴(yan) 格的考試和資格審查等。同時,企業(ye) 也要求在香港有實際的辦公地址,有經驗豐(feng) 富的管理團隊去協助運營公司。通常,獲得獨立的香港資產(chan) 管理9號牌照,是一家公司實力雄厚的背書(shu) 。
牌照
受規管活動
現實應用
第一類
證券交易
為(wei) 客戶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權的買(mai) 賣/經紀服務
為(wei) 客戶買(mai) 賣債(zhai) 券
為(wei) 客戶買(mai) 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單位信托基金
配售及包銷證券
第二類
期貨合約交易
為(wei) 客戶提供指數或商品期貨的買(mai) 賣/經紀服務
為(wei) 客戶買(mai) 入/沽出期貨合約
第三類
杠杆式外匯交易
以孖展形式為(wei) 客戶進行外匯交易買(mai) 賣
第四類
就證券提供意見
向客戶提供有關(guan) 沽出/買(mai) 入證券的投資意見
發出有關(guan) 證券的研究報告/分析
第五類
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向客戶提供有關(guan) 沽出/買(mai) 入期貨合約的投資意見
發出有關(guan) 期貨合約的研究報告/分析
第六類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為(wei) 上市申請人擔任首次公開招股的保薦人
就《公司收購、合並及股份購回守則》提供意見
就《上市規則》的合規事宜為(wei) 上市公司提供意見
第七類
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操作配對客戶買(mai) 賣盤的電子交易平台
第八類
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為(wei) 買(mai) 入股票的客戶提供融資並以客戶的股票作為(wei) 抵押品
第九類
提供資產(chan) 管理
以全權委托形式為(wei) 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
以全權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第十類
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就公司、債(zhai) 券及主權國的信用可靠性擬備報告
1號牌:證券交易
1為(wei) 客戶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權的買(mai) 賣/經紀服務
2為(wei) 客戶買(mai) 賣債(zhai) 券
3為(wei) 客戶買(mai) 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單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銷證券
2號牌:期貨合約交易
1為(wei) 客戶提供指數或商品期貨的買(mai) 賣
2為(wei) 客戶提供指數或商品期貨的經紀服務
3為(wei) 客戶買(mai) 入或沽出期貨合約
3號牌:杠杆式外匯交易
以孖展形式為(wei) 客戶進行外匯交易買(mai) 賣
4號牌:就證券提供意見
1向客戶提供有關(guan) 沽出或買(mai) 入證券的投資意見
2發出有關(guan) 證券的研究報告或分析
5號牌: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1向客戶提供有關(guan) 沽出或買(mai) 入期貨合約的投資意見
2發出有關(guan) 期貨合約的研究報告或分析
6號牌: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1為(wei) 上市申請人擔任首次公開招股的保薦人
2就《公司收購、合並及股份購回守則》提供意見
3就《上市規則》的合規事宜為(wei) 上市公司提供意見
7號牌: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操作配對客戶買(mai) 賣盤的電子交易平台
8號牌: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為(wei) 買(mai) 入股票的客戶提供融資並以客戶的股票作為(wei) 抵押品
9號牌:提供資產(chan) 管理
以全權委托形式為(wei) 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
以全權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九種牌照的資本要求:
若機構要申請成為(wei) 持牌法團,需要符合一係列要求:
1、在香港注冊(ce) 成立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冊(ce) 處注冊(ce) 的非香港公司
2、公司擁有合適的業(ye) 務架構、良好的內(nei) 部監控係統及合格的人員,能夠管理業(ye) 務中可能麵對的風險
3、就每類所申請的受規管活動而言,必須委任最少兩(liang) 名負責人員直接監督進行的有關(guan) 活動。
4、就每類所申請的受規管活動,最少有一名負責人員可以時刻監督有關(guan) 業(ye) 務
5、機構擬定委任的負責人員當中,最少要有一名是證監會(hui) 要求下的執行董事
6、機構所有的執行董事必須向證監會(hui) 尋求核準,以成為(wei) 負責人員
上述規定中的法團機構的負責人員,其勝任能力也要通過證監會(hui) 規定的測試。
一家公司在申請領取金融牌照或申請成為(wei) 注冊(ce) 機構時,香港證監會(hui) 會(hui) 依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29條對持牌法團及注冊(ce) 機構作如下的判斷,具體(ti) 內(nei) 容如下:
1.主體(ti) 資格
必須是在香港注冊(ce) 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冊(ce) 處注冊(ce) 的海外公司
2.勝任能力
持牌法團及注冊(ce) 機構在進行相關(guan) 業(ye) 務時,要管理好在經營時可能麵對的風險,具體(ti) 而言即擁有合適的業(ye) 務架構、良好的內(nei) 部監控係統及合資格的業(ye) 務人員;(具體(ti) 參見:證監會(hui) 另行公布的《勝任能力的指引》、《持牌人或注冊(ce) 人操守準則》、《持牌人或注冊(ce) 人的管理、監督及內(nei) 部監控指引》)。
3.負責人員
(1)每類受規管活動必須委任至少兩(liang) 名負責人員直接監督有關(guan) 活動;
(2)每類受規管活動必須至少有一名負責人可以時刻監督有關(guan) 業(ye) 務。如果角色安排不會(hui) 造成衝(chong) 突,同一人可以受委任監督多於(yu) 一類受規管活動;
(3)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是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所定義(yi) 的執行董事;
(4)所有的執行董事必須向證監會(hui) 尋求核準;
(5)呈交牌照申請時,向證監會(hui) 一並呈交所有擬成為(wei) 負責人員的核準申請;
4.大股東(dong) 等須具備適當人選的資格
大股東(dong) 、高級人員、就受規管活動而雇用的任何其他人,就該類活動與(yu) 有聯係的任何其他人,都必須具備適當人選的資格。有關(guan) 詳情請閱《證券及期貨條》第129 條。
經過查閱相關(guan) 資料,申請牌照時,並沒有限製信托計劃及資管計劃等SPV為(wei) 大股東(dong) 。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第129 條,要考察大股東(dong) 的財政能力和償(chang) 付能力,SPV為(wei) 大股東(dong) 可能很難通過審核。
5.主體(ti) 的財政能力
持牌法團及注冊(ce) 機構在進行相關(guan) 業(ye) 務時,須維持足夠的股本及速動資金(速動資金指:能迅速轉換成為(wei) 現金或已屬於(yu) 現金形式的資產(chan) )。例如,在申請提供資產(chan) 管理(第9類牌照)時,持牌法團及注冊(ce) 機構最低應繳納5百萬(wan) 港元股本及維持3百萬(wan) 港元的速動資金。
據香港保薦人介紹,根據是否可以持有客戶資產(chan) ,可以分為(wei) 大牌和小牌。大牌(無限製)可以持有客戶資產(chan) ,像國內(nei) 可以做公募基金一樣,客戶的資產(chan) 可以直接匯入公司的賬戶,整個(ge) 資產(chan) 可以作為(wei) 一個(ge) 統一的賬戶進行投資管理。而且這些投資者可以不是專(zhuan) 業(ye) 投資者(PI)。但是就因為(wei) 如此,為(wei) 了保障普通投資者,香港證監會(hui) 對此類牌照更加嚴(yan) 格要求,不僅(jin) 在繳足股本和速動資金方麵有極高要求,對持牌負責人(RO)也一樣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大牌的市價(jia) 更高,能做的業(ye) 務也更多,因此大的上市機構會(hui) 偏向於(yu) 申請或者購買(mai) 大牌照,便於(yu) 業(ye) 務的發展。
而9號牌(小牌照)不能持有客戶資產(chan) ,因此必須為(wei) 每個(ge) 客戶設立獨立賬戶,並且不得持有這些資產(chan) ,隻能代為(wei) 管理,並且投資者也有相對限製。因為(wei) 分開賬戶管理是一個(ge) 比較麻煩,故此類牌照可能更適合做私募基金,不適合做更廣泛基金項目。
6.購買(mai) 相關(guan) 的保險
持牌法團及注冊(ce) 機構在申請相關(guan) 牌照時,應購買(mai) 與(yu) 業(ye) 務相對應金額的保險。
設立子公司和收購成內(nei) 地私募申請9號牌照的兩(liang) 條途徑
對於(yu) 想要申請9號牌照的私募機構來說,一般有兩(liang) 種申請途徑,一是在香港設立子公司,二是收購一家已經成功申請到9號牌照的公司。
格上理財從(cong) 已獲得香港9號牌的內(nei) 地私募管理人處了解到,目前內(nei) 地已擁有9號牌的私募機構很少通過收購的方式獲取9號牌照進入國際市場,一般規模較大的內(nei) 地私募機構一般會(hui) 選擇在香港設立子公司來獲得香港9號牌,這樣一方麵可以使香港子公司與(yu) 內(nei) 地私募機構的名稱保持一致或相似,有利於(yu) 品牌的發揚與(yu) 傳(chuan) 承,另一方麵,由於(yu) 收購一家已經成功申請到9號牌照的香港公司也需要進行一係列的申請並準備所需材料,與(yu) 設立子公司在時間的花費上基本相同。因此,很少有內(nei) 地私募機構選擇用直接收購的方式來獲取香港9號牌照。
四方麵要求成內(nei) 地私募申請9號牌的必要條件
已獲得香港9號牌的內(nei) 地私募管理人透露,申請香港9號牌的流程較為(wei) 簡單,需要準備的材料主要有業(ye) 務規劃書(shu) 和公司基本信息,但由於(yu) 內(nei) 地私募管理人可能存在對香港法律業(ye) 務不熟悉的情況,因此,大多數的私募機構傾(qing) 向於(yu) 通過中介機構來辦理申請流程,所需時間至少為(wei) 6個(ge) 月,大多數私募機構一般需要9-12個(ge) 月。
據格上理財了解,如果內(nei) 地私募機構要通過設立子公司來獲取9號牌則需要滿足很多硬性條件,如申請牌照需要2位香港持牌責任人,而持牌責任人需要有3至5年連續公開的資本市場業(ye) 績記錄,同時企業(ye) 也要求在香港有實際的辦公地址等,具體(ti) 來看:
公司方麵
擬在香港申領牌照的私募機構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已在香港注冊(ce) 成立或已向公司注冊(ce) 處注冊(ce) 的海外法團;
(2)財務狀況及償(chang) 債(zhai) 能力良好且公司各人員具備一定資曆和經驗;
(3)公司必須證明其擁有適當的業(ye) 務架構、良好的內(nei) 部監控係統及合資格的人員;
(4)獲發牌照的資產(chan) 管理公司必須最少有兩(liang) 名負責人員;
(5)最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為(wei) 董事局成員;
(6)如需要持有客戶資產(chan) 的,最低繳足股本500萬(wan) 港幣,速動資金不低於(yu) 300萬(wan) 港幣,另外公司需要符合嚴(yan) 格的風控機製。
此外,證監會(hui) 還要求最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以香港作為(wei) 基地,以便直接監督有關(guan) 業(ye) 務,在有需要時,證監會(hui) 必須能夠與(yu) 資產(chan) 管理公司內(nei) 最少一名負責人員即時聯絡上。除了負責人員外,任何為(wei) 持牌資產(chan) 管理公司或代表其進行資產(chan) 管理活動的人士均須獲發牌成為(wei) 代表。
人員方麵
個(ge) 人包括有關(guan) 負責人員和有關(guan) 持牌代表如向證監會(hui) 申請牌照,須向證監會(hui) 證明其勝任能力及誠信標準,成為(wei) 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
香港證監會(hui) 的評估重點
香港證監會(hui) 將從(cong) 4個(ge) 方麵評估申請人(包括公司或人員),同時持牌機構及隸屬持牌機構的個(ge) 人均必須遵守香港稅務方麵的法律規定。
(1)財務狀況及償(chang) 債(zhai) 能力;
(2) 學曆或其他資曆及經驗,而在這方麵的考慮必須顧及申請人擬執行的職能的性質;
(3)是否有能力稱職地、誠實地而且公正地進行有關(guan) 的受規管活動;
(4)信譽、品格、可靠程度及財政方麵的穩健性。
展業(ye) 後的持續責任
領有牌照後,私募機構必須維持適當人選的資格,並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 及其附屬法例的所有適用條文,以及證監會(hui) 發出的守則及指引,須定期提交經審核的帳目及財務申報表,當公司某些事件或資料需要更改時,應在特定時限內(nei) 通知香港證監會(hui) 。
從(cong) 目前來看,內(nei) 地私募機構想要獲得香港9號牌照並不十分容易。根據香港證監會(hui) 規定,一家公司想要成功申請到9號牌必須綁定兩(liang) 位符合資格的負責人員,並且證監會(hui) 規定當負責人離開公司時,此公司的9號牌照隨之失效,因此如果準備申請9號牌照,一方麵公司的負責人短期內(nei) 需麵臨(lin) 較大的資格認證壓力,另一方麵市場上也很難找到合適的持牌人士作為(wei) 公司的負責人來申請牌照;另外據格上理財了解,證監會(hui) 對於(yu) 牌照的發放也十分嚴(yan) 格,發牌時間上也具有不可控性,據一些私募反映,現在9號牌照的審批難度越來越大,可能會(hui) 越來越嚴(yan) 格,不排除今後監管層發牌收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