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發改委、[汶萊公司注冊(ce) ]財政部等6部門共同公布《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e) 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於(yu) 6月1日起實施。辦法首次為(wei) PPP項目設定最長30年的特許經營期限。有分析稱,這將為(wei) PPP模式順利推廣打下堅實的法律基礎。
PPP項目經營期限可達30年
PPP指的是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的共同參與(yu) 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此前,地方政府曾在PPP項目推行過程中設立最長30年的經營期限,而《辦法》則是將最長30年的特許經營期限在全國範圍內(nei) 得以確立。
《辦法》明確了鼓勵和引導實施特許經營的五大主要領域,即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市政工程,另外,辦法中還提到,國家鼓勵金融機構為(wei) 特許經營項目提供財務顧問、融資顧問、銀團貸款等金融服務,貸款期限最長同樣可達30年。
“30年的上限主要是考慮到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e) 項目一般規模大、周期長、盈利慢,因此定為(wei) 30年,來保障參與(yu) 的企業(ye) 能夠有充分的時間運營,之後再交歸國家”,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陳冬紅分析稱。
2014年12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先後下發三份關(guan) 於(yu) 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的重磅文件。要求各地發改委2015年1月起按月報送PPP項目,建立發改委的PPP項目庫。今年3月17日,國家發改委和國開行對外發布通知,明確國開行在監管政策允許範圍內(nei) ,優(you) 先保障PPP項目的融資需求;對一些符合條件的PPP項目,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貸款利率可適當優(you) 惠。
不過,長期以來,PPP項目存在著叫好不叫座的情況,有分析機構統計稱,自2014年9月以來,34個(ge) 省市區地方政府共推出總額約1.6萬(wan) 億(yi) 的PPP項目。但到目前為(wei) 止,真正簽約的大約為(wei) 2100億(yi) ,僅(jin) 占總額的約13%。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上周也表示,全國各地PPP項目簽約率在10%-20%之間。
國泰君安證券分析認為(wei) ,《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e) 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為(wei) PPP模式順利推廣打下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分析稱PPP項目不應“一刀切”
陳冬紅稱,從(cong) 前多部門、多文件共同管理PPP項目,會(hui) 給企業(ye) 帶來困惑,以及產(chan) 生重複審批的問題。現在多部門聯合出台管理辦法,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但PPP項目還需要考慮周圍配套、就業(ye) 等一係列問題,才能保障項目更好地運行。
陳冬紅認為(wei) ,30年是PPP項目周期的上限,[注冊(ce) 安圭拉公司]不能所有項目都一刀切,都按照30年,因為(wei) 周期過長會(hui) 加大政府和企業(ye) 的風險。企業(ye) 會(hui) 覺得周期太長,回報遙遙無期,影響參與(yu) PPP的熱情;而一旦30年周期到了,政府收回項目,發現存在問題,也很難再糾正。因此,在具體(ti) 的項目周期製定上,還是要根據具體(ti) 情況,兼顧政府和企業(ye) 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