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公國際多次發布針對P2P互聯網金融平台的評級報告,將眾(zhong) 多P2P平台列為(wei) “負麵評級”,不少行業(ye) 的知名企業(ye) 也被其拉入“黑名單”。大公國際的舉(ju) 動引發了互聯網金融行業(ye) 的強烈質疑,也暴露了當前對於(yu) 互聯網金融領域評級的混亂(luan) 局麵。近日,廣東(dong) 互聯網金融協會(hui) 呼籲,應建立針對互聯網金融平台的合理評級體(ti) 係。
信息披露缺乏監管要求
在大公國際公開發布的266個(ge) 網貸平台黑名單和676預警名單中,北京、上海和廣東(dong) 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成為(wei) “重災區”。而根據大公國際公布的評判標準,這些平台存在的問題主要在於(yu) 信息披露不充分、業(ye) 務中存在關(guan) 聯關(guan) 係、風控能力不足、缺乏支付能力等四大方麵。
對此,[盧森堡公司注冊(ce) ]廣東(dong) 互聯網金融協會(hui) 會(hui) 長陳寶國表示,近期大公國際在沒有進行實事求是地調查、缺乏明確明晰評級標準的情況下,連續發布多篇公告,對協會(hui) 多家會(hui) 員單位進行與(yu) 事實嚴(yan) 重不符的所謂“負麵評級”,給協會(hui) 及會(hui) 員單位甚至互聯網金融行業(ye) 都帶來了嚴(yan) 重的負麵影響。陳寶國表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一日千裏,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亟待解決(jue) ,需要包括第三方評級機構在內(nei) 的金融從(cong) 業(ye) 者以負責任的態度共同應對問題,開放變革,攜手共贏。
廣東(dong) 互聯網金融協會(hui) 表示,協會(hui) 內(nei) 涉事會(hui) 員單位均未向大公國際發送過評級所需資料,未收到過相關(guan) 調研函件,未接待過來自大公國際的調研人員。廣東(dong) 互聯網金融協會(hui) 秘書(shu) 長朱明春表示,評級本身就是一件複雜的工作,需要進行一段時間的跟蹤調查和分析,並且建立在可靠基礎之上,做到投資人、平台、評級機構多方共贏。大公國際所稱的平台信息披露問題,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做到讓借款人將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全部公開,這方麵即使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也沒有做到。朱明春認為(wei) ,信息披露應該透明到什麽(me) 程度,監管製度還沒有出來,現在很難把握,最好還是交給監管部門來定奪,現在站在各自角度,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難做到客觀公正。
不應以銀行標準評判P2P
深圳一家進入大公國際評級“黑名單”的P2P平台老總表示,測評機構不是行業(ye) 規範的參與(yu) 者,行業(ye) 中98%的公司是草根平台,不應該成為(wei) “黑名單”的先烈,而應該成為(wei) 互聯網金融的先鋒。新興(xing) 行業(ye) 的發展不是一蹴而就,不應該被扼殺。而現在大公國際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評判標準來要求P2P,相當於(yu) 以成人馬拉鬆的標準來判斷一個(ge) 兒(er) 童的跑步,因而是不公平的。對於(yu) 大公國際所指責的風控問題,他認為(wei) 風控能力並不是管理資產(chan) 的一項絕對指標,金融的核心風險是杠杆,不能僅(jin) 僅(jin) 依據風控能力對金融企業(ye) 管理資產(chan) 能力進行評級。
廣東(dong) 聯建律師事務所曹軍(jun) 律師分析認為(wei) ,[注冊(ce) 伯利茲(zi) 公司]作為(wei) 信用評估企業(ye) ,信息的完整、充分、有體(ti) 係的披露是必需的,也是行業(ye) 未來努力的目標,需要建立行業(ye) 信息披露的標準,以作為(wei) 信用評價(jia) 的依據。資金的借款人、項目方和擔保公司之間,是否需要毫無保留地去關(guan) 聯化,需要行業(ye) 認真考慮,企業(ye) 可通過行業(ye) 自律或行業(ye) 完善來達到。風控能力並不是一蹴而就的,目前對初創階段的草根平台做過高要求,不太符合實際。曹軍(jun) 表示,P2P行業(ye) 需要等待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如果行業(ye) 協會(hui) 對於(yu) 行業(ye) 利益造成侵犯,相關(guan) 企業(ye) 也可以使用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