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經濟觀察網獨家獲悉,ST超日公司的債(zhai) 權人在蘇州聯合發表聲明,認為(wei) “普通債(zhai) 權20%的受償(chang) 比例太低,強烈要求提高受償(chang) 比例至45%”,經大致測算,這意味著重組方需要多付出10億(yi) 左右的重組費用。
經濟觀察網記者在現場了解,[英國公司注冊(ce) ]今日,共有25家大額普通債(zhai) 權人到場,對超日重組草案進行分析並分組討論。會(hui) 議從(cong) 早晨9點半持續進行至下午16點。資料顯示,超日債(zhai) 共計普通債(zhai) 權人188家,普通債(zhai) 權約47億(yi) 元,而參會(hui) 的這25家債(zhai) 權人,均為(wei) 大額債(zhai) 權人,經管理人確認的債(zhai) 權總計接近10億(yi) 元。
現場大額債(zhai) 權人告訴經濟觀察網,“我們(men) 首先對重組的方式進行肯定,與(yu) ‘11超日債(zhai) ’的債(zhai) 券持有人的訴求並不矛盾,也支持債(zhai) 券持有人對自身權益的維護,但是,支持重整的方式並不代表支持如此低比例的受償(chang) 方案。”
到場的債(zhai) 權人強調,超日公司管理人要公平的對待普通債(zhai) 權人的利益,對所有的債(zhai) 權人公平同等對待。
“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執行時,同一法律性質的債(zhai) 權,應該享有同等的受償(chang) 比例,可是超日公司的破產(chan) 重組案件,卻是依照債(zhai) 權金額劃分受償(chang) 比例,而非按照債(zhai) 權性質劃分”,一位債(zhai) 權人律師認為(wei) ,“這是一種歧視,不符合法律的平等精神”,並對此表示憤怒。
超日公司的《重整計劃草案》顯示,“普通債(zhai) 權20萬(wan) 元以下部分全額受償(chang) ,超過20萬(wan) 元部分按20%比例受償(chang) ”。另一位債(zhai) 權人律師告訴經濟觀察網,以往上海法院受理的破產(chan) 重組案例共四起,普通債(zhai) 權受償(chang) 比例最低是30%,最高為(wei) 70%,近期知名的破產(chan) 重整無錫尚德公司的受償(chang) 比例也是在30%。
“我們(men) 都是超日破產(chan) 案件的受害者,我們(men) 不反對有關(guan) ‘11超日債(zhai) ’債(zhai) 券持有人及小額債(zhai) 權的受償(chang) 方案,希望與(yu) 11超日債(zhai) 券持有人從(cong) 雙方共同利益出發,互相配合、彼此支持”。
自超日公司公布重組草案之後,多家大額債(zhai) 權人告訴經濟觀察網,“我們(men) 很多企業(ye) 收到自稱為(wei) 11超日債(zhai) 券持有人的威脅短信、電話等騷擾”,這些企業(ye) 呼籲,“希望法院予以重視,保護所有債(zhai) 權人及其代理的個(ge) 人信息和合法權益,如果管理人涉及泄露上述信息,我們(men) 保留申請更換管理人並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經濟觀察網了解到,這些大額債(zhai) 權人在聯合聲明之後,接下來,將從(cong) 法律層麵,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超日公司管理人闡述觀點。
而債(zhai) 券持有人認為(wei) ,[英國注冊(ce) 公司]根據重組草案內(nei) 容,隻有該重組方案通過,才能獲得超日債(zhai) 的本金、利息償(chang) 還,為(wei) 此不希望重組草案的通過存在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