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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重慶銀行醞釀激勵:8高管留存數百萬薪酬購股

      停頓多年的中資銀行員工股權激勵可能從(cong) 在港上市的城商行破冰。

      10月7日晚,重慶銀行發布H股公告披露,公司董事會(hui) 已經通過了高級管理人員股票激勵計劃,提請股東(dong) 大會(hui) 審議。這是2008年財政部清理國有控股上市金融企業(ye) 股權激勵以來的首個(ge) 上市銀行股權激勵計劃。

      2014年9月,[注冊(ce) 薩摩亞(ya) 公司]銀監會(hui) 主席尚福林在一次公開演講中首次提出,銀行可以逐步探索試點股權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方式。此後,在滬港兩(liang) 地上市的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均曾表達過進行混合所有製改革、探索高管激勵的積極意願,但截至目前尚未對外披露具體(ti) 方案。

      重慶銀行稱,對高管進行股票激勵是為(wei) 了提振投資者對本行的信心,更是為(wei) 了強化高級管理人員的經營責任,充分調動其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dong) 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管層個(ge) 人利益結合在一起。

      重慶銀行公告顯示,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是8名管理人員,即公司董事長甘為(wei) 民、行長冉海陵、5位副行長和1位首席風險官;預計激勵基金總額不超過563萬(wan) 元人民幣。較重慶銀行全行3000多名員工數、140多億(yi) 元的總市值來說,資金規模並不大,嚴(yan) 格限製在高管團隊層麵。

      方案采取了限定性股票激勵的模式:銀行延遲8名激勵對象的部分應得績效薪酬發放,累積作為(wei) 風險基金,委托中介公司利用截至2014年底的風險基金用於(yu) 在H股市場上購買(mai) 該行股票,購買(mai) 數量根據股票市價(jia) 而定。自風險基金獲得之日起3年限定期滿後,如公司達成約定業(ye) 績目標且滿足一定條件,激勵對象即可獲得解鎖的限定性股票。

      在這一模式下,激勵對象的獲利方式是期滿後通過拋售解鎖的股票套現。鑒於(yu) 資金來源是高管的應得薪酬,某種意義(yi) 上也相當於(yu) 高管的自有資金,最終獲利的多少將與(yu) 股票市值“綁定”,取決(jue) 於(yu) 限定期內(nei) 股票資產(chan) 的增值收益;如果解鎖後的股票價(jia) 格低於(yu) 期初購買(mai) 價(jia) 格,激勵股票甚至還可能產(chan) 生虧(kui) 損。

      這份初擬的激勵計劃未明確限定期3年內(nei) 的具體(ti) 業(ye) 績要求。不過方案約定,如果限定期內(nei) 出現公司被審計機構出具否定審計報告、被交易所等部門處罰,或是激勵對象被處罰等違法違規的情況,計劃最終也不會(hui) 實施。

      此外,假如約定的業(ye) 績目標沒有達成,高管最終獲得的激勵的執行也會(hui) 打折扣:方案約定按照責任大小、損失程度、未達標的程度,確定賠付金額或未達標而扣減的績效金額,由董事會(hui) 從(cong) 當年的薪酬或最近一次出售的激勵對象的股票收入中回收;若回收金額不足以交付賠償(chang) 金和績效扣減金,可從(cong) 其激勵對象的其他收入中扣收補齊。

      銀行股權激勵停滯已久,[薩摩亞(ya) 公司注冊(ce) ]目前並無可參考的操作案例,但也不乏前車之鑒。

      在2007、2008年間,中國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等上市銀行均曾發布員工持股計劃,隻是最終未能獲批實施。與(yu) 重慶銀行同為(wei) 城商行的寧波銀行2004年開始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在2007年IPO時一度成為(wei) 路演賣點。當時有71%的員工持有寧波銀行股票,員工持股占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比例近20%。

      由於(yu) 上市後銀行股權定價(jia) 大幅升值,持股員工“暴富”屢見不鮮,引發了不少對於(yu) 國有資產(chan) 流失的顧慮和公平性的質疑。業(ye) 內(nei) 人士總結,如果缺乏公允的定價(jia) 以及合理的業(ye) 績考核,激勵計劃會(hui) 喪(sang) 失約束意義(yi) ,甚至演變為(wei) 利益輸送的渠道。

      2008年7月,財政部下發《關(guan) 於(yu) 清理國有控股上市金融企業(ye) 股權激勵有關(guan) 問題通知》(65號文),規定國有控股上市金融企業(ye) 不得擅自搞股權激勵,對於(yu) 準備設立和已經在做股權激勵的企業(ye) 予以暫停,等新政策明確後再定。

      今年,隨著金融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呼聲漸起,市場預期銀行高管股權激勵可能破冰。2014年9月16日,銀監會(hui) 主席尚福林在中國銀行業(ye) 協會(hui) 第十三次會(hui) 員大會(hui) 上發言中首次提及,銀行可以逐步探索試點股權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方式,以加強對高級管理層的激勵約束,將高管層的個(ge) 人利益與(yu) 銀行中長期發展目標有機統一起來。

      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ye) 主要負責人薪酬製度改革方案》,央企薪酬改革的穩步推進為(wei) 高管股權激勵的開展鋪墊了更大的框架。據《財經》雜誌報道,由人社部牽頭、財政部等部委參與(yu) 的對央企主要負責人的薪酬調整方案初稿已經草擬完畢並開始征求意見,其中一個(ge) 主要建議是,央企、國有金融企業(ye) 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將削減到現有薪酬的30%左右,削減後不能超過年薪60萬(wan) 元。

      重慶銀行激勵計劃一手留存績效薪酬變相“減薪”、另一手醞釀長期激勵的設計,似乎也在迎合上述改革方向。

      不過方案實施前還有多道手續要走。[注冊(ce) 盧森堡公司]公告提示,本激勵計劃仍需重慶市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也需要公司股東(dong) 大會(hui) 審議。

      此外,由於(yu) H股計價(jia) 貨幣為(wei) 港幣,而風險基金為(wei) 人民幣,購買(mai) 股票流程中的換匯環節也需要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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