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裏的內(nei) 保外貸業(ye) 務有什麽(me) 要求
公司準備在香港開立分公司,不做業(ye) 務隻做內(nei) 保外貸。
這樣有什麽(me) 需要注意的嗎?
銀行裏的內(nei) 保外貸業(ye) 務有什麽(me) 要求?
銀行又會(hui) 得到些什麽(me) 好處呢?
內(nei) 保外貸:就是境內(nei) 企業(ye) (境內(nei) 反擔保人)向境內(nei) 銀行(境內(nei) 擔保人)申請由境內(nei) 銀行所在香港分行(境外受益人)為(wei) 我們(men) 的香港分公司(境外擔保人)提供貸款
該業(ye) 務分兩(liang) 部分:一是“內(nei) 保”,二是“外貸”,“內(nei) 保”就境內(nei) 企業(ye) 是向交行境內(nei) 分行申請開立擔保函,由交行境內(nei) 分行出具融資性擔保函給離岸中心;“外貸”即由離岸中心憑收到的保函向境外企業(ye) 發放貸款。關(guan) 於(yu) 此項業(ye) 務,假設我們(men) 國內(nei) 的公司,A公司,您在海外一個(ge) 子公司是B公司,因為(wei) 自身經營,比如參與(yu) 國際間的貿易競爭(zheng) 需要貿易融資額度或者企業(ye) 周轉需要流動資金貸款,急需要銀行的授信支持,但是因為(wei) B公司在海外成立時間較短,或者海外銀行對B公司有“規模”的要求,在短時間內(nei) 得到海外授信的難度比較大。而A公司跟交行境內(nei) 分行合作情況良好,且有授信的支持。在這樣背景下,我們(men) 怎麽(me) 解決(jue) 遇到的問題?此時通過交行的“內(nei) 保外貸”業(ye) 務就可以解決(jue) 大家碰到的困難和需求。由境內(nei) 企業(ye) 向交通銀行境內(nei) 分行申請開立融資性擔保函,然後由我們(men) 交行境內(nei) 分行出具該擔保函給離岸中心,由離岸中心提供授信給海外公司,解決(jue) 了客戶的需求。剛才我說了這裏麵有四個(ge) 當事人,擔保人指交通銀行境內(nei) 分行,被擔保人是境外企業(ye) ,受益人就是指提供授信的機構,即我們(men) 離岸中心,反擔保人就是擔保人的國內(nei) 母公司,或者具有其他擔保資質的企業(ye) 或者機構。這裏我需要重點強調的是,內(nei) 保外貸業(ye) 務中的境外借款主體(ti) -境外企業(ye) 必須要有中資法人背景,我舉(ju) 一個(ge) 例子,假設我個(ge) 人在國內(nei) 有一個(ge) 公司,同時我在香港也注冊(ce) 了一個(ge) 公司,如果說香港公司是以我個(ge) 人直接投資的,算不算中資法人背景?不算。但是如果說香港公司是由國內(nei) 公司直接投資成立的,這樣就具備了中資法人背景。如果說我在新加坡注冊(ce) 成立一家公司,新加坡公司又在香港投資成立香港公司,那這樣香港公司是不是具有中資法人背景?答案是沒有。就是說借款的主體(ti) 的股東(dong) 方至少有一方是中國企業(ye) ,國家出台這樣的政策是為(wei) 了鼓勵國內(nei) 企業(ye) 走出海外,而對於(yu) 自然人走出海外,目前政策尚未明朗,關(guan) 於(yu) “內(nei) 保外貸”業(ye) 務,需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的這一點。
內(nei) 保外貸業(ye) 務對客戶會(hui) 帶來什麽(me) 好處呢?首先企業(ye) 不需要前往外管局的審批,借助境內(nei) 公司實力支持境外公司的發展,有效為(wei) 海外企業(ye) 提供支持,同時我們(men) 離岸中心也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同一銀行來操作,審批比較快,手續比較方便,便於(yu) 我們(men) 海外企業(ye) 參與(yu) 國際間的競爭(zheng) 。介紹完“內(nei) 保外貸”業(ye) 務之後,再跟大家分享一下“外保內(nei) 貸”業(ye) 務,假如香港公司A在國內(nei) 子公司B,B公司因項目建設急需要人民幣的貸款,但是這個(ge) 公司在香港有大量外幣存款,“有錢卻進不來”,怎麽(me) 辦?假設英屬維京群島另外一個(ge) 公司A,在海外有大量存款,但是到國內(nei) 投資的審批需要一定時間,而國內(nei) 子公司B公司的資金需求很緊迫,又怎麽(me) 辦?在這樣一個(ge) 背景下,通過“外保內(nei) 貸”這樣的業(ye) 務可為(wei) 企業(ye) 解決(jue) 困難。就是由境外企業(ye) 通過境外資金作為(wei) 擔保向交行離岸中心申請開立擔保函,由交行離岸中心出具融資擔保函給交行境內(nei) 分行,而交行境內(nei) 分行在收到此擔保函後,就可以為(wei) 境內(nei) 企業(ye) 提供人民幣授信。通過這樣的業(ye) 務,可以帶來如下的優(you) 勢:可以借助境外公司的實力支持境內(nei) 公司的發展,境外公司的資金在享有較高收益的情況下,作為(wei) 境內(nei) 授信的擔保條件。境外資金無須匯入到國內(nei) ,免除資金退出時麵臨(lin) 的不確定因素。所有相關(guan) 業(ye) 務均在交通銀行一家銀行之內(nei) 操作,手續簡便。
那麽(me) 大家會(hui) 問是不是所有的客戶隻要海外有資金均都可以作為(wei) “外保內(nei) 貸”業(ye) 務?外保內(nei) 貸業(ye) 務目前僅(jin) 限於(yu) 外商投資企業(ye) ,外商投資比例需要超過25%;如果需要履約,境內(nei) 企業(ye) 需要滿足“投注差”的條件。
通過離岸業(ye) 務,企業(ye) 可以發展跨國業(ye) 務,提升企業(ye) 形象,擴展海外反投資,實現境內(nei) 外業(ye) 務聯動,提高資金清算效率,降低財務成本。同時方便國際貿易,避免貿易壁壘,提高企業(ye) 的贏利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享受高品質的服務及全球化便捷融資,有效獲得國家政策的支持,主動參與(yu) 國際競爭(zhe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