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產(chan) 品的衍生產(chan) 品交易
場內(nei) 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jia) 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yu) 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yu) 每個(ge) 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準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yu) 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ge) 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準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yu) 這種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wei) 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ge) 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nei) 容的產(chan) 品。同時,為(wei) 了滿足客戶的具體(ti) 要求、出售衍生產(chan) 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chan) 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yu) 每個(ge) 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yu) 者僅(jin) 限於(yu) 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chan) 品。
據統計,在金融衍生產(chan) 品的持倉(cang) 量中,按交易形態分類,遠期交易的持倉(cang) 量最大,占整體(ti) 持倉(cang) 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貨(18%)和期權(13%)。按交易對象分類,以利率掉期、利率遠期交易等為(wei) 代表的有關(guan) 利率的金融衍生產(chan) 品交易占市場份額最大,為(wei) 62%,以下依次是貨幣衍生產(chan) 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產(chan) 品(1%),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間,金融衍生產(chan) 品市場規模擴大了5.7倍。各種交易形態和各種交易對象之間的差距並不大,整體(ti) 上呈高速擴大的趨勢。
到目前為(wei) 止,國際金融領域中,流行的衍生產(chan) 品有如下四種:互換、期貨、期權和遠期利率協議。采取這些衍生產(chan) 品的最主要目的均為(wei) 保值或投機。但是這些衍生產(chan) 品所以能存在與(yu) 發展都有其前提條件,那就是發達的遠期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