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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商業進校園?應劃明禁區,遏製非法營銷活動

日前有網友爆料,廣西柳州市高級中學為(wei) 家長推銷一款某品牌定製機型。該手機自帶“管理平台”,可實現對學生的四大管控,包括時間管理、網址管理、學校資源共享及記錄違規行為(wei) 。對此,校方表示,此舉(ju) 源於(yu) 家長訴求,家長要求對學生使用手機加強管控。學校未與(yu) 廠家達成協議,不參與(yu) 任何收費,也不強製購買(mai) 。


5月13日,當地教育局通報稱已經啟動調查。手機品牌方也隨即回應,對此毫不知情,管控平台是第三方軟件公司應校方要求開發。


“不強製購買(mai) ”幾乎是類似事件的標準回應。從(cong) 最初的教輔資料、校服到後來的電信服務、電子產(chan) 品、在線學習(xi) APP,再到如今的所謂“管控平台”“定製手機”——家長需要和自願購買(mai) ,仿佛成了類似推銷行為(wei) 在校園開疆拓土的“保護罩”。


問題是,涉事學校允許公司進入家長會(hui) 推銷,即便此舉(ju) 背後沒有利益輸送,在事實上也可能形成為(wei) 推銷行為(wei) 背書(shu) 的效果。加之家長會(hui) 的特殊環境,這很難說是純粹的市場行為(wei) 。家長們(men) 購買(mai) 這款手機,恐怕也難說是出於(yu) 自願。


另外,根據“管控平台”的功能介紹,“學生使用手機出現違規行為(wei) ,係統會(hui) 記錄”,如何界定違規行為(wei) 、對學生使用手機實時管控是否涉嫌侵犯學生隱私,對此校方也應有邊界意識。無論如何,不能為(wei) 了管控方便,就無視學生隱私。


商業(ye) 進校園,社會(hui) 詬病已久,一直都被視為(wei) 教育領域的不正之風,但屢禁不止。去年教育部專(zhuan) 門發布《關(guan) 於(yu) 嚴(yan) 禁商業(ye) 廣告、商業(ye) 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er) 園的緊急通知》,要求全國各地教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堅決(jue) 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ye) 廣告、商業(ye) 活動進入中小學和幼兒(er) 園。


商業(ye) 進校園更深層次的問題,恐怕還是手段本身所具有的非公平競爭(zheng) 特征,其營銷行為(wei) 不是建立在公開、平等的基礎上,而是帶有變相圈地甚至商業(ye) 賄賂的性質。所以,針對商業(ye) 進校園,還需要“雙向治理”,同查同懲,設置不良商業(ye) 競爭(zheng) 入侵校園的隔離帶。


一方麵,進一步厘清校園與(yu) 商業(ye) 廣告、商業(ye) 活動的關(guan) 聯責任,從(cong) 紀律上劃出明確的禁區,堅持“零容忍”;另一方麵,針對商業(ye) 進校園,從(cong) 法律上廓清模糊地帶,對營銷的方式與(yu) 行為(wei) 予以準確定性,劃出清晰的紅線,遏製針對校園非法定向營銷的衝(chong)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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