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注冊(ce) 馬紹爾公司優(you) 勢]滕州市2014年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啟動,資助範圍為(wei) 學前教育、農(nong) 村義(yi) 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目前,資助工作已經完成了學校初審、教育部門核審及公開公示階段,學校上交困難學生個(ge) 人材料後,助學金會(hui) 在近日發放。
滕州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夏傑介紹,學前教育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滕州教育局批設成立的公辦普惠性幼兒(er) 園3至5歲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er) 童且具有戶籍,上學年已受助的兒(er) 童同樣可以參加本次助學金申請。根據規定,普惠性幼兒(er) 園包括公辦、公辦性質幼兒(er) 園及惠民性民辦幼兒(er) 園,不包括托兒(er) 所、親(qin) 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兒(er) 童政府助學金按學年進行申請和評定,按學期發放,資助標準分為(wei) 3檔,1檔1000元,2檔1200元,3檔1400元。政府助學金主要用於(yu) 幼兒(er) 在園期間的保教費及夥(huo) 食費補助。普通高中的資助對象為(wei) 具有本校正式注冊(ce) 學籍的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含高三複讀學生)。資助標準分為(wei) 三檔,1檔500元,2檔750元,3檔1000元。非孤殘、低保、單親(qin) 、家人有重大疾病等特困學生不得評為(wei) 3檔。孤殘、低保家庭學生、因病因災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要優(you) 先納入資助範圍。學生父母雙方均有穩定收入,並且家庭沒有特殊困難的,不得納入資助範圍。農(nong) 村義(yi) 務教育階段(初中)的生活費補助對象必須是具有戶籍及全日製正式學籍的農(nong) 村在校寄宿學生,同時符合家庭經濟困難等相關(guan) 條件。滕州市農(nong) 村義(yi) 務教育階段(初中)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發放標準為(wei) 每生每年1250元。
目前,資助工作已經完成了學校初審、[注冊(ce) 盧森堡公司步驟]教育部門核審及公開公示階段。學校上交困難學生個(ge) 人材料後,助學金會(hui) 發放至專(zhuan) 門的銀行卡個(ge) 人賬戶中。本次資助工作將有8379名學生受惠,資助總金額達到717.2萬(wan)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