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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注冊阿聯酋公司和運營阿聯酋公司分別有哪些規定?

注冊阿聯酋公司的優勢
阿聯酋不是一個國家,而是由7個酋長國組成的,阿聯酋是中東和非洲極具潛力的經濟市場,有著發達的石油生產和石油化工行業。低稅率環境和低廉的勞動成本使得很多中國投資者落地在阿聯酋注冊公司。阿聯酋公司的優勢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阿聯酋貨幣穩定,迪拉姆可自由兌換;
利潤轉移或資本匯出無任何限製;
進口關稅稅率較低(幾乎所有貨物都為 5%),如果進口貨物用於自由區,則無關稅;
勞工成本具競爭性;
無須交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並已簽署 44 項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和 32 項雙邊投資條約。
此外,金融風險極低,再加上麵向各大區域性市場便捷的戰略性位置、完善而可靠的基礎設施以及絕對舒適、穩定和安全的工作環境,所有因素都表明這裏是投資的良土。

注冊阿聯酋公司的要求
1、公司名稱規定
一般性質的公司須有“有限公司”("Limited" 或 "Ltd.")字樣。
2、注冊股本
離岸公司的注冊成立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但須在協議備忘錄(MOA)上列明。
(1)股份類別:股本可多類別。但不允許發行不記名股票。股票可全額,部分或者未繳款股票發行
(2)股本麵值:迪拉姆和美元可以用作資本麵值。可以接受其他外幣,但事先須由管理局批準。
3、股東
公司成立至少有一名股東,但沒有人數上限。股東或者股東大會為當地的要求 對股東要是否是當地居民沒有要求,隻需提交戶籍證明;必須在該公司注冊辦公地址置備股東名冊僅供股東查閱,但是不公開。公司可自願向注冊機構備份股東登記冊。
4、董事
董事的人數限製 允許隻有一個董事。但對董事數量的上限沒有法定限製,盡管有些章程提到有所限製。允許法人擔任董事或股東,董事可以是居民或任何外國公民(但須提交居住證明和其他有關文件)。為通過該條例或公司大綱和章程規定予以保留的權力都歸董事。

運營阿聯酋公司的規定
1、董事會議
董事們可能會在特定的時間在阿聯酋境內或境外的地點進行會議。允許電話及其他電子會議。以公司大綱和章程的要求為準,應當給予董事合理的董事會會議通知,雖然接受該通知的權利可以放棄。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由公司大綱/備忘錄和章程確定,若未規定法定人數,出席董事會議的董事或者或候補董事達到董事總人數的二分之一即為有效。與董事相關信息的發布 董事名冊不公開,雖然公司可自願向注冊機構備案其董事名冊。
2、遷址規定
根據外國管轄地法律所成立的公司可繼續作為根據該法令注冊的公司存續。同樣,阿聯酋離岸公司業務可將住所轉移到那些認可上述程序的外國境內。

由於(yu) 阿聯酋有7個(ge) 酋長國,每個(ge) 酋長國注冊(ce) 公司需要的具體(ti) 文件資料,注冊(ce) 流程以及注冊(ce) 所需要的時間會(hui) 有一定的區別,因此以上信息僅(jin) 供參考,最終以當地政府的最新正常為(wei)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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