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抱琵琶半遮麵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整方案,終於(yu) 塵埃落定了。
10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會(hui) 後公報顯示,我國將從(cong) 2011年起擴大中央國有資本境遇預算實施範圍,提高中央企業(ye) 國有資本收取比例,將5個(ge) 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ge) 企業(ye) 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ye) 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
但是,具體(ti) 是哪些中央部委和企業(ye) 集團的下屬企業(ye) 會(hui) 被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範圍,上繳紅利多少,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公報並沒有明確說法。
不過,《華夏時報》記者從(cong) 相關(guan) 渠道獲悉,事實上此次調整方案的具體(ti) 操作方案已經在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上通過,隻是沒有對外公布。
本報記者獲悉,此次財政部上報了三套有關(guan)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整的方案,最終國務院通過的方案中,央企上繳紅利調整幅度最小,即在原有基礎上上調5%,至於(yu) 為(wei) 何采取這一方案,有關(guan) 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原因非常複雜。
此外,從(cong)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公布的方案來看,沒有納入原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金融鐵路、交通等類型的企業(ye) 並不在這次擴大的範圍之列。
盡管如此,如果按照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計421億(yi) 元測算,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5%,等於(yu) 在原有方案的基礎上一二類央企分別提高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僅(jin) 原有上繳紅利的央企就可能多上繳150億(yi) 至200億(yi) 左右的紅利。
紅利上繳標準上調5%
本報記者從(cong) 權威渠道獲悉,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在原來基礎上提高5%的方案已經確定。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這一上調比例在國務院通過的方案中已經明確,隻是沒有對外公布。
根據新的標準,第一類資源型企業(ye) ,如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征收比例從(cong) 原來的10%上調到15%;第二類一般競爭(zheng) 性企業(ye) ,如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征收比例從(cong) 原來的5%上調至10%;第三類軍(jun) 工企業(ye) 、轉製科研院所,從(cong) 原來暫不上繳上調至5%。
如果按照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中預計收入421億(yi) 元,一二類企業(ye) 上繳紅利金額各占50%測算,明年上繳的紅利將增加180億(yi) 元左右。
不過,財政部有關(guan) 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11年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cong) 11月中旬開始編製,屆時將按照新的範圍和比例編製,而目前新的方案能增加多少紅利還沒有準確的預測數據,而新增納入到國有資本經營預算5個(ge) 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ge) 企業(ye) 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ye) 由於(yu) 缺少曆史數據就更難測算。
據了解,上述五個(ge) 中央部門(單位)所屬企業(ye) 是指教育部、文化部、廣電部、農(nong) 業(ye) 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hui) 的下屬企業(ye) ,其中一些屬於(yu) 事業(ye) 單位。此次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共1631戶企業(ye) 均為(wei) 條件相對成熟的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企業(ye) ,這些企業(ye) 自2011年起將按照5%的稅後利潤比例上繳紅利。
不過有關(guan) 人士表示,新增加的5個(ge) 部委下屬企業(ye) 大多規模很小,盈利情況也不好,上繳的紅利可能隻有幾個(ge) 億(yi) 甚至更少。
金融、交通類企業(ye) 仍未納入
央企紅利上繳比例上調5%,教育部、文化部、廣電部、農(nong) 業(ye) 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hui) 等部門的1631戶企業(ye) 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顯然不是主要負責這項工作的財政部希望看到的。
本報記者了解到,這是相對最保守的方案。不僅(jin) 僅(jin) 是上調比例最低,盈利較多的金融企業(ye) 和鐵路、交通類企業(ye) 沒有納入此次擴大範圍之列也顯示出這一方案的保守。至於(yu) 為(wei) 什麽(me) 采取這一方案,有關(guan) 人士表示原因很複雜。但是方案一出,外界就有這是部門博弈結果的說法。
今年5月,財政部在其網站公布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製情況》中曾提出,財政部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在總結近年編製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完善相關(guan) 製度,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製工作邁上新台階。
文件提出,目前中央資本經營預算隻在國資委監管央企和中國煙草總公司和中國郵政幾家公司試行,金融企業(ye) 和鐵路、交通、教育、文化、科技、農(nong) 業(ye) 等部門所屬中央企業(ye) 均未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範圍,下一步將在理順部門關(guan) 係的前提下,進一步研究擴大試點範圍。
從(cong) 本報記者獲得的消息來看,此次方案中教育部、文化部、廣電部、農(nong) 業(ye) 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hui) 的下屬中央企業(ye) 將在2011年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範圍,上繳5%的紅利,而金融企業(ye) 和鐵路、交通類企業(ye) 並沒有納入其中。
據了解,此次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範圍,5部委下屬企業(ye) 並不是大頭。此前記者接觸到的財政部官員中,不少人士對應該納入國有資本經營範圍的企業(ye) 上繳紅利較少甚至沒有納入管理頗有非議。